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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第四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6/08/25

一、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案

案件情况:根据举报线索,我单位依法对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2026年1月10日,旅游者金某一行与该社签订电子《境内旅游合同》,报名2月8日17日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10天9晚旅游产品,并足额缴纳团费,电子合同载明拼团至北京环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团。金某一行抵达昆明后,才被告知行程转由云南圣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并被要求现场签署该社纸质旅游合同。在行程开始前,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就该转委托事项告知旅游者,亦未取得旅游者书面同意,该行为构成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条第三项

处罚结果:对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某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社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作出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5月12日

二、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我单位依法对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游客王某一行4人与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旅游合同。后经旅游者书面同意,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将上述行程全程委托云南天之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将王某一行委托云南天之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未向受托的云南天之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云南翱腾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某某作出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5月28日

三、云南青年假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根据相关线索,我单位依法对云南青年假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客服人员为招揽客源,一方面向消费者作出全程无购物安排的不实许诺,以此诱导游客缴纳费用报名参团,却在实际行程中设置茶叶店、翡翠馆、乳胶馆、黄龙玉馆等多处购物场所。另一方面对外承诺行程为“4至6组家庭、15至20人”精品小团,然而该团实际参团人数高达35人,宣传的产品形态与真实出行情况落差巨大。与此同时,该旅行社以自身名义对接游客洽谈业务、收取旅游费用、出示经营资质开展招徕活动,却未提前向游客履行告知义务,擅自变更签约主体,转由其他旅行社与游客订立旅游合同,刻意隐瞒交易关键信息,误导游客作出参团决定。上述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云南青年假期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高某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