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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第二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6/06/18

一、云南狂嗨旅行社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案

案件情况: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例行检查时,查实一旅行团带队人员曹某某已于2025年8月因强迫购物被吊销导游证。该旅行团由云南狂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昆明至大理段地接业务,原委派导游高某某因私事联系单位未果,擅自委托曹某某带团;我单位执法部门当场要求更换导游后,该旅行社仍未及时安排持证导游接替,致使该团后续2天半行程均由无证人员曹某某提供导游服务,该旅行社构成“安排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曹某某被吊销导游证后仍从事导游活动,构成“未取得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行为;高某某擅自委托曹某某带团,构成“擅自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导游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处罚结果:对云南狂嗨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毕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曹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高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云南彩南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案件情况:2026年2月,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云南彩南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依法申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前提下,擅自违规开展旅行社经营性活动。该企业主要经营昆明周边一日游市场,通过线下推广的方式招揽客源,在游客报名缴费后,统一调度营运车辆、安排专人带队全程跟进游览行程,独立完成旅游接待全流程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对云南彩南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4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谢某某作出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5月21日


三、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案件情况:根据相关线索,我单位依法对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客服在抖音引流、微信接单过程中,虚构“政府补贴”营销噱头诱导游客报名,同时对外承诺行程为精品小团,实际出行团队人数达41人,宣传内容与实际服务严重不符;此外,该旅行社以自己名义洽谈、收款、出示资质招揽游客,却在游客落地后未经事前告知,擅自更换其他旅行社作为签约主体,刻意隐瞒核心交易信息,致使游客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完成参团交易,其行为均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对昆明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某某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