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参照《司法部发布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为严格依法行政、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现就我单位在行政复议期间主动纠错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我单位以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逾期未整改为由,作出撤销云南奥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云旅(云南)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于2025年12月2日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与云南俊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12家旅行社一并进行了撤销公告。云南奥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云旅(云南)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我单位作出的撤销决定,向昆明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结合申请人提交的证据,经复查核实,原撤销决定存在事实认定不够准确、程序适用不够严谨等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单位主动纠错,重启撤销程序,对两家企业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复查后,决定撤回以下行政许可撤销决定,恢复云南奥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云旅(云南)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序号 |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 旅行社 | 许可证号 |
1 | 昆文旅许撤单字〔2025〕第57号 | 云旅(云南)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L-YN-100788 |
2 | 昆文旅许撤单字〔2025〕第61号 | 云南奥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YN-101435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撤销决定不再执行,云南奥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云旅(云南)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恢复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可正常开展旅游业务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