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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昆明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终端租赁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6/03/03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司关于推广应用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系统的通知》(市函[2018]10号)和贯彻落实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推动信息化与执法规范化深度融合,切实解决流程管控不细、监督时效不足、信息共享不畅等问题,拟配备移动执法终端。通过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执法办案全链条贯通,推动案件信息实时共享,做到执法档案随时调阅、执法行为实时监督、执法成效即时考评,及时整改不规范问题。同时,依托终端强化法规查询、执法问答、工作反馈等功能,提升信息化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权责,提高执法效能和专业化水平,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夯实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的基础。我单位拟组织实施“昆明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终端租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现编制相关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B1106 租赁服务

项目名称:昆明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终端租赁

二、采购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采购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类事业单位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租赁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积极推行“政府互联网+统一指挥+综合执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服务,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全链条,实现信息化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移动执法设备是行政执法过程中保障执法合规性,固化法定证据,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信息化执法的重要保障。核心在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提升文旅市场监管的精准性、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文旅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实时信息获取,规范执法流程,提升现场执法效率与精准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同时又能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提高取证能力,强化动态监管与风险防控,强化风险预警,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达到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和能力,促进执法透明与公正。

五、预算资金

1、项目金额:19.2万元(年服务费)。

2、资金来源:文化市场部门管理专项经费-昆明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终端租赁

六、承接标准

1.承接单位需是能提供承载5G数据通信服务的通信设备或服务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售后服务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八、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文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租赁服务费用。

十、公示

该计划已批准同意组织实施,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3日到2026年3月9日。公示期有意向参选且符合项目购买服务条件的单位请在2026年3月9日18时前,将响应文件(移动执法终端参数见附表)投递至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我们将正式通知您参加评审会。咨询电话:0871-63192409 余老师 张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北楼5层543号

附表: 昆明市文化市场移动执法终端参数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