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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旅游“红黑榜”制度(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5/12/12

现就《昆明市旅游行业“红黑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强化旅游行业信用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营造诚信、文明、安全的旅游环境,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本《制度》,旨在通过“红黑榜”信息发布机制,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推动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制定依据

《制度》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旅整治办〔2023〕1号)《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云政办规〔2025〕4号)及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结合昆明市旅游行业发展实际,明确“红黑榜”的发布对象、标准、程序和结果运用等内容。

三、主要内容

《制度》共分为六个部分,明确了“红黑榜”制度的指导思想、发布对象与时限、发布标准、发布程序、结果运用及保障措施。

(一)发布对象:涵盖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及从业人员,包括旅行社、导游、旅游景区、以团队游客为主要经营对象的购物场所等。

(二)发布时限:原则上每月发布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发布当月有效,特殊情况可随时发布或长期公示。

(三)发布标准:

1.红榜:表彰无违法违规、无逾期投诉、游客满意度高、受表彰或表扬、接待量领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情形的企业与人员。

2.黑榜:纳入全省重点监管名单、从事“不合理低价游”、投诉量大且处理不力、拒不配合执法、发生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情形的企业与人员。

3.发布程序:包括信息收集、研究确定、公开发布三个环节,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4.结果运用:红榜单位在宣传、品牌方面予以支持;黑榜单位加强监管、限期整改,多次上榜的将认定为失信主体。

5.保障措施:明确各级部门职责,强化激励惩戒,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四、实施期限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如有修订,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若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旅游“红黑榜”制度(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