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实施,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和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持续提升“体验滇池边的与鸥共舞 享受鲜花里的四季如春”文旅品牌影响力,推动旅游资源产品化、旅游产品市场化,创新开展精准化、立体化宣传营销。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2025昆明文旅在线旅游(OTA)平台客源市场精准推广计划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昆明文旅在线旅游(OTA)平台客源市场精准推广计划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专题座谈会上的指示,需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在线旅游(OTA)平台流量优势、用户精准定位及转化能力,深度拓展省外重点客源市场,实现文旅品牌曝光与客源引流双提升。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年初部门预算“2025昆明文旅中国旅游日及省外重点客源市场宣传推广活动”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借助平台庞大用户基数和推广渠道,吸引更多游客前往本地旅游,提升旅游目的地知名度,增加游客到访数量。比如通过平台的精准营销,吸引不同地域、年龄层次的游客。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执行,本项目金额为50万元,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
九、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必要性
在线旅游(OTA)平台拥有庞大的用户基数和广泛的客户群体。文旅局与之合作,能将当地文旅资源推向更广阔的市场,吸引更多国内乃至国际游客;OTA平台具备强大的营销能力和广泛的传播渠道,且拥有庞大的用户基数和广泛的客户群体,文旅局利用自身优势与之合作,通过定制主题营销页面、推出特色旅游产品等方式,能将当地文旅资源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提升当地文旅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国内乃至国际游客。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