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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5/10/17

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名单附后):

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关于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2025年7月15日,我局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5家旅行社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通过再次核查,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仍未依法缴存或补足保证金。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吊销上述5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5年8月27日,我局依法公告送达了《关于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进行告知,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        

综合上述情况,现决定对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5家旅行社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我局依法公告送达,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5家旅行社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楼527室

联 系 人:陈  川  

联系电话:0871-63968531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旅行社名单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1

山序(云南)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YN-101674

(昆)文综罚字〔2025〕207号

2

昆明山茶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YN-CJ00037

(昆)文综罚字〔2025〕206号

3

云南中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YN-101732

(昆)文综罚字〔2025〕209号

4

云南优悦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L-YN-01125

(昆)文综罚字〔2025〕217号

5

中旅总社云南有限公司

L-YN-CJ00029

(昆)文综罚字〔2025〕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