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有关精神,推进《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宣传落地,积极加大昆明文旅四季主题宣传,围绕打造6条“黄金旅游线路”和“观鸥季”“赏花季”“市场游”旅游品牌,深入挖掘昆明文化内涵,统筹全市文旅业态,以生动的视听语言全方位展示昆明四季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特色体验,快速提升昆明城市文旅品牌的吸引力和传播力。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文旅四季主题宣传推广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文旅四季主题宣传推广(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B1502-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为做好“观鸥、赏花、赏叶”等四季主题宣传推广工作。通过策划高质量的四季宣传营销方案,保证项目实施落地。围绕咖啡、绿道、鲜花等昆明特色的文旅元素结合四季主题,以生动的视听语言全方位展示昆明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和特色体验,快速提升昆明城市文旅品牌的吸引力和传播力。同时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实现裂变式传播,扩大影响力。此外,宣传片还能塑造昆明城市独特形象,增强文化自信,吸引游客打卡消费,带动旅游经济,同时加大昆明滇池周边文旅业态,实现文旅产业的长期品牌价值提升。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0万元。
(二)资金来源: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旅游发展基金——昆明文旅四季主题宣传推广”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策划昆明四季文旅宣传推广活动,拍摄相关宣传片。塑造昆明城市独特形象,增强文化自信,吸引游客打卡消费,带动旅游经济,同时为招商引资和大型活动举办提供强有力的视觉支撑,实现文旅产业的长期品牌价值提升。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执行,本项目金额为30万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九、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必要性
策划高质量的四季宣传营销方案,保证项目实施落地及短视频拍摄工作涉及的人员、设备、拍摄脚本等专业性较强,政府聘请专业策划企业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宣传片制作精良、内容有亮点,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策传播效率。其专业的创意与技术能力,可避免信息误读和法律风险,让官方宣传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是实现公共信息高效传达的必要投入。
十、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