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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摘 要)
2025/08/20

一、预算批复及资金基本情况

市文旅局2024年收入预算23,26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8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79.00万元。支出预算23,26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1.53万元;项目支出8,523.00万元。

市文旅局2024年收入决算数为35,820.29万元(含部分上级资金,不含县市区转移性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7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812.20万元,其他收入129.0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1.34万元。总支出决算数为35,83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9.134万元,项目支出22,018.8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3.68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2024年市文旅局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的各项要求,开展旅游市场和文化市场秩序整治、旅游资源开发和对外宣传等工作,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了昆明旅游形象,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够严谨,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支付执行率偏低;管理效益需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效能需进一步提升;业务管理规范性不足,内控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

三、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严严谨,支付执行率未达到预期

一是预算编制不够严谨。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仅简单压缩往年费用,未结合成效评估、项目规模与目标、省外同类项目的成本水平,导致预算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有的支付资金总体执行率偏低。执行进度主要受资金下达时间偏晚、项目推进节奏缓慢、部分资金用途与地区具体办法不一致的现象。

(二)管理效益需进一步加强,服务效能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年度任务监督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在项目使用中,部分县区贴息工作未完成,重大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文化发展专项中,文化惠民演出与文艺精品创作未达预期;大型活动专项中,因库款限制,部分大型活动未能举办;文物事业发展专项中,部分下属基层单位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文物修缮工程项目和其他游客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等未按计划实施;传承人补助也未全部及时发放的现象。二是文化站综合利用率不高。存在设施设备闲置、服务项目不均衡、部分站点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等情况。

(三)业务管理规范性不足,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一是资金预算执行与监管有所欠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存在不按要求支付现象,主管单位对免费开放补助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与跟进;部分专项资金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或审批意见不一致。二是采购管理程序与方式不合规。落款时间有倒致的情况;项目使用与会议决议的招标方式不一致的现象。三是内控制度体系建设与执行存在短板。部分基层单位《“三重一大”制度》中未明确大额资金的具体额度;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资产不清,部分资产达到报废条件尚未申请处置、有资产转固不及时的问题;差旅费管理不到位,未完全落实乘坐飞机时采购最低价机票的要求。

四、建议

(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按人力、物资、外包等成本类型分类编制,结合市场调研、上年执行与绩效结果综合提出预算,避免笼统估算。二是财政部门接到资金文件后应迅速分解,用款单位主动对接,及时确认指标额度。三是积极协调解决影响进度的问题,推动项目加快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闲置。

(二)全面提升部门履职与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按“一项目一策”机制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破解堵点难点,以重大项目带动旅游产业升级。二是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做好送戏下乡与协调服务,持续推动文艺精品创作,促进文艺事业繁荣。三是加强顶层设计,积极引进大型体育赛事,推动“文化+体育+旅游”融合,打造区域品牌赛事,提升独特性、参与性与可持续性。四是及时兑付传承人补助,加快文物修缮方案制定与实施,保障文物安全。五是优化资源配置与服务机制,推动文化资源下沉与共享,加强文化站、村文化室图书设备轮换与人才帮扶,构建覆盖城乡、高效匹配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规范业务管理

一是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动态跟踪资金流向,在每年绩效工作中应随机抽查支付凭证,确保支出真实合规;严格按预算用途专款专用,形成管理闭环。二是规范采购与资产管理。建立采购小组并明确需求,按规定执行采购、签订合同并规范验收,保障采购质量。三是完善内控制度与资产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健全机制,定期盘点资产,及时处置报废、登记新增与完成转固,确保账实一致。四是严控差旅费支出,建立机票最低票价订票机制,降低公务活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