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激励、促进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
经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自查自评,项目保护单位考核,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评,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等程序,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评估结果建议为:优秀28人;合格170人;丧失传承能力6人。
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0871-65379064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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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