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若干建议》(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议第155046号【教科文卫】以下简称《建议》)收悉。该建议立足当前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中的痛点难点,围绕事业编制恢复、院团重组、退休政策落实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对文化事业的高度重视。经我单位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保、自规局、五华区政府等等部门认真研究,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国有文艺院团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自2011年启动文化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已基本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阶段性任务,但在改革深化过程中,确实存在少数国有文艺院团市场竞争力不足、历史包袱较重、人才流失等问题。对此,国家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加大财政扶持、优化分类管理、完善保障机制等措施,逐步破解改革难题。昆明市结合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任务和实际,于2022年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出台深化实施方案,其中你提出的部分建议已在现有政策框架中在推进落实,部分建议我们将结合昆明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论证,统筹纳入下一阶段改革工作。
市自规局结合其工作职责回复如下:经落实,代表提出作为国有资本注入划拨给歌舞剧院的昆明市艺术生产基地,位于五华区红云街道霖雨路101号,北至霖雨路、西至红锦路、南侧及东侧贴临月牙塘小区四组团,按照现行控规,该地块的用地性质为文化用地(用地代码 0803),该用地性质可用于建设文化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公共剧场等文化设施,目前地块使用功能与控规相符。代表提出的“国有文艺院团转制前独立支配或使用的国有资产(含土地),转制后作为国有资本注入,不再划出”,把五华区霖雨路101号昆明市艺术生产基地的土地、房产划拨给歌舞剧院,作为国有资本注入,不再划出的建议。因受相关政策影响,应按照现行的国有资产的划转处置流程办理,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确须划转的按程序报批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积极配合开展有关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发办〔2023〕47号)文件要求,云南省属于不得新建政府投资类新开工项目的重点省份,新选址建设剧院的建议与该办法不符。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4〕54号)文件“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自律性组织需要增加非住宅商品房用于公共事业、经营活动等,优先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中购买或租赁”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建议可优先采取租赁、购买存量商业办公用房的方式来解决代表提出的“一团一剧院(场)”建设,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积极做好规划服务工作。
二、对具体建议的回应
(一)关于“恢复编制”的建议:国有文艺院团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与“企业单位事业化保障”双轨并行模式。目前,中央直属院团及省级重点院团保留事业编制,主要承担重大公益性演出任务;地市级以下院团则以企业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获得支持。
针对您议中提到的编制问题,结合已出台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已转制院团,原则上不再整体恢复事业编制,通过“一团一策”的方式,对已改制国有文艺院团进行相应的优惠奖补:其中对核定人员工资总额60%、保留事业身份在职人数、改革性补贴等予以明确。
(二)关于“重新组建成立新的歌舞院团”的建议:目前全国国有专业院团布局现状:当前全国国有歌舞院团共387家,东部地区院团数量占总量58%。2021-2023年新建的21家院团中,有14家集中在乡村振兴重点县市。就重新组建成立新的歌舞院团建议,针对目前昆明市已经有了2家专业文艺院团(聂耳交响乐团和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外加新潮文化有限公司和昆明剧院、春城剧院和长春剧院等剧院场,能完全开展各类演艺活动、文化交流等文艺活动。市委、市政府对国有文艺院团深化改革、院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十分重视,也通过各种不同方式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的支持力度。扶持市属院团和国有剧院采取固定租赁、项目合作方式,形成更加活力的剧场供应机制。受机制、编制和现有的政策制约,故而要重新组建成立新的歌舞院团,目前还不具备条件。
(三)关于“落实相关退休政策”的建议:结合市人社局意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规定>通知》(云人〔2024〕42号)规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的制定权在国家和省,州、市没有退休政策制定权,也不允许自行修改、变更国家及省制定的退休政策。因此,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人员退休只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退休政策,且提前退休有悖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导向。
关于在编人员调动问题,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规定,院团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可在同级宣传文化和旅游系统事业单位之间顺向调动,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也可在同级事业单位之间顺向调动。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紧密配合市文旅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探索和不断完善院团人员流动调配及人才引进有关制度,在公开招聘中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用人单位或主管单门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不限招聘次数、不设开考比例,不限报名截止时间等方式,保障和服务好各院团单位及时补充专业人才,为文旅事业发展作出努力。
近年来,昆明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鼓励国有文艺院团加大文艺作品(精品)创作,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大对文化艺术人才培养,通过对外人才合作培养实施、请专家进来讲课;向院团积极争取申报云南艺术基金、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资金、市级院团发展专项发展资金等资金支持,大力支持国有文艺院团的发展。
五华区政府回复意见为:五华区将结合上级对于文化体制建设的要求,积极向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推荐辖区适合的场地。二是在帮助转制国有院团发展工作中,五华区会积极宣传落实好《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和《五华区文艺精品创作奖励扶持办法》等相关扶持政策,开展对院团文艺作品的扶持、奖励,以进一步激发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的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三是进一步推动五华区霖雨路101号文化创意园区的建成,整合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及在地艺术资源,打造跨地域文化交互实体平台,填补北市区文化设施供给空白,同时支持引导商业部分融入园区建设中,推动传统艺术现代表达与文化演艺消费链的延伸,缓解院团生存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一团一策”,完成剧院演出场所保障建设,探索“演出季票房分成+政府购买+衍生品开发”多元盈利模式。
二是不断完善保障体系。推动《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奖、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
三是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建立人才引进、使用、演艺新机制,不断为昆明市国有文艺院团发展提供更有力政策、经费支持和智力支持。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考虑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之间的关系。贵单位的建议为我们完善政策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各级关于深化改革要求,坚持“一团一策”改革路径,推动昆明市国有文艺院团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联系人及电话:胥宗虎,0871-65360768)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