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旅游服务创优提质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第三个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文旅联发〔2025〕1号)《第三个百日行动》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持续推进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暨重点旅游车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暨重点旅游车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具备标准化实施服务能力,通过整合昆明市重点旅游汽车公司旅游大巴音、视频数据,建立旅游服务质量监测问题发现、研判、处理、归档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纳入监测数据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后进行快速响应并按照标准流程处置。
2. 前端管理连接车载硬件设备,包括摄像头、拾音器、硬盘等,通过通信传输功能,实现硬件设备采集的信息存储到硬盘、实时音视频的调取和紧急情况下备份音视频的调取。后端实现对大巴车上的导游人员服务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对存在问题的音、视频及时预警、抓图,用于提供文化旅游执法部门监管导游人员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3. 后期,通过对车辆、旅游服务人员、运营企业信息等数据统计的监测,以监测报告、监测运行月报、监测专报等方式向文化旅游执法部门提交监测成果,为服务质量提升、违规违法处理、旅游市场整治分析、决策提供依据。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本项目,进一步加强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昆明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70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度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项目专项经费—昆明市旅游团队行程管理暨重点旅游车辆旅游服务质量监管项目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确保纳入监测数据正常运行,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提交监测成果,为服务质量提升、违规违法处理、旅游市场整治分析、决策提供依据。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本项目金额为170万元,拟采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响应文件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关注政采云平台和云南省政府采购。
十一、 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谦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李强
电话(传真):0871-63151560
监督电话:0871-6312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