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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通知
2025/04/22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滇中新区、磨憨—磨丁合作区、各开发(度假)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昆政发〔2024〕11号)文件精神,经过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共认定56家单位为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现予公布。

各保护单位请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切实履行保护职责,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附件1. 昆明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2. 昆明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