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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在线旅游平台合作营销”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2025/04/16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宣传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加速推进《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宣传工作,通过高质量丰富的文旅产品向市民和游客讲好昆明故事,进一步宣传昆明文旅,拓展昆明文旅市场。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在线旅游平台合作营销,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编码

项目名称:在线旅游平台合作营销

项目编码:A1801对外合作与交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2025年与社交媒体平台合作,利用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个性化的旅游方案,推动昆明文旅的创新化发展,助力昆明成为更具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并依托自身的资源整合能力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多渠道活动内容推广等方式向目标客群持续种草昆明文旅产品,激发用户出游兴趣。依托自身在线平台流量,结合昆明“四季赏花、避暑食菌、避寒观鸥”等热点文旅资源,组织各类主题推广活动。在活动的各个阶段发布图文或视频进行推广宣传,借助直播、抽奖、补贴活动以及联合本地文旅部门的私域流量吸引更多用户种草昆明主题活动。在推广进程中,发布攻略地图。在昆明市内设置“鲜花”“菌子”“海鸥”等打卡装置,邀请游客拍照互动发布至各大社媒平台,深挖UGC潜力,吸引更多用户种草昆明主题活动。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多维度提升昆明文旅品牌美誉度及影响力,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切实做好多元化文旅宣传需求供给,为高质量“六个春城”建设提供强劲的宣传力量。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0万元。

(二)资金来源:该项目从2025年初预算“全媒体营销专项资金——网络整合营销——在线旅游平台合作营销”项目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通过主流线上旅游营销平台,开展昆明文旅线上宣传营销。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本项目金额为50万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