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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旅游统计和旅游增加值核算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公示
2025/04/08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旅游统计和旅游增加值核算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5年旅游统计和旅游增加值核算项目45万元(项目编码:C1002)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 开展旅游吸引物、住宿单位名录库维护等工作。

2. 完成“外地旅客出入昆明抽样调查”“本地常住居民出游调查”“昆明市国内游客花费调查”“昆明市海外游客花费调查”等调查工作,并开展相应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

3. 需协助完成年报、快报等统计和报送工作,以及月度、季度、节假日数据测算报送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4. 基于现有的“昆明市旅游卫星账户”,依据投入产出表,做进一步的参数优化和调整,不断提升方法体系的科学性和适用性。通过运用“昆明市旅游卫星账户”核算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根据核算结果撰写分析报告,全面地衡量旅游的产出效应、收入效应和就业效应等,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决策咨询报告。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1. 完成国家、省、市安排的旅游统计工作任务,为完善昆明市全域旅游统计方法制度,补充开展涉旅行业和旅游新业态的专项调查,以便于细化分析我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动态,为开展精细化的产业分析和决策指导提供数据支持。

2. 昆明市旅游增加值的核算深刻反映旅游活动对整体经济运行的直接、间接或诱发性的影响,能够客观评价昆明市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信息。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5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旅游统计和旅游增加值核算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1. 根据国家和省制度规定,做好昆明市文化和旅游统计工作,为推动昆明市旅游产业全面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工作内容包括:名录库普查及维护、游客花费抽样调查、日常报表统计报送、假日旅游统计、协助完成年报、快报等统计和报送工作,以及月度、季度、节假日数据测算报送及分析报告撰写工作,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2. 开展2025年昆明市旅游产业增加值核算工作,根据核算结果撰写分析报告,全面地衡量旅游的产出效应、收入效应和就业效应等,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决策咨询报告。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明确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的规定,拟通过竞争性磋商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旅游统计和旅游增加值核算。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谦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刘骏

电话(传真):0871-63149748

监督电话:0871-6312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