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反恐办《关于印发2024年昆明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提高全市文旅行业扫黑反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模拟演练和扫黑反恐宣传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反恐防暴应急模拟演练和扫黑反恐宣传(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1605—行业规范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委托第三方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模拟演练和扫黑反恐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反恐扫黑的现场宣传工作。开展反恐防暴演练。本次演练采取事前告知的方式,在文化场所电子屏通知演练内容,其他显著位置悬挂布标,避免引发社会恐慌,造成不良影响。演练前召开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会议,明确各自岗位和职责,熟悉演练流程。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扫黑反恐工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事前防范理念,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问题,牢牢守住全市文旅行业不发生涉黑、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提高全市文旅行业扫黑反恐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0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5年度旅游市场管理—反恐防暴应急模拟演练和扫黑反恐宣传中列支。
六、 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目标要求
1. 宣传内容: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及反恐防暴宣传;
2. 宣传时间:每个季度一次;
3. 宣传地点:在旅游步行街区、A级景区、娱乐场所、城市公园等人员集中文旅公共服务场所各组织一次(具体以甲方要求地点为准);
4. 宣传形式:以悬挂横幅、工作人员佩戴绶带、分发宣传资料的方式开展宣传,每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
5. 要求:每季度宣传完成后及时形成工作简报一份,与宣传照片一并报送甲方。
6. 开展反恐防暴演练一次。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响应文件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关注招标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一、 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谦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李强
电话(传真):0871-63151560
监督电话:0871-6312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