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海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培育发展我市乡村旅居业的建议》(第143158号)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开展情况
昆明市充分发挥旅游民宿带动乡村旅游发展的作用,持续重点打造一批具有时尚创意、文化内涵、多元业态的旅游民宿休闲聚集区,探索“民宿+”融合型新兴业态,2022年9月,率先发布实施了《旅游民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先后指导严家庄、胡家庄、海晏村、鲁黑村、上蒜小渔村依标创建、依标改进,进一步规范民宿行业发展。聚焦组织引领强规范、品牌创建重特色、产业带动促增收、党员示范树形象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民宿行业组织化程度,形成“小民宿”撬动“大旅游”的发展格局。
(一)集群建设,形成规模效应
依托村镇周边的原始村落,昆明市积极培养乡村民宿带头人,打造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乡村民宿标杆,带动周边居民建设运营民宿,推动乡村民宿集聚发展,以点连线,以线带面,打造了一批风貌和谐、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的乡村民宿发展集聚区,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极大提高了民宿吸引力。晋宁区已建成上蒜小渔村、鲁黑村、福安村等民宿集群;阳宗海已建成胡家庄乡村旅游度假村民宿集群;滇中新区长水街道花箐社区严家庄已建成民宿集群。
(二)模式创新,打造示范标杆
探索形成“合作社+农户+企业”“企业+农户”、农文旅融合、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以晋宁区鲁黑村民宿为例,充分发挥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走村入户做群众工作,引领群众切实转变思想,由党员带头将闲置宅基地、闲置房屋等资源整合打包,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企业,由企业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企业直接与农户协商,以租赁方式取得房屋经营权,再由企业投资修缮改造后自主运营。
(三)创新业态,推动产业转型
高端民宿发展,催生了民宿+康养、民宿+运动、民宿+文化、民宿+研学、民宿+农事体验等众多文旅新业态,推动地方旅游业由观光加快向休闲度假转型。如阳宗海的胡家庄,结合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规划了包括特色民宿、餐饮美食、旅居康养、亲子游娱、特色研学、户外营地、文创手工和生态产业的八大业态,让游客旅游方式由景区观光向自然生态探秘和文化深度体验转变。
(四)关联带动,促进村民增收
通过乡村民宿发展,村名可通过租金收入、入股分成、解决就业、产品销售、非遗展示、服务提供等多种渠道获得收入,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增收。如昆明滇池度假区大渔街道海晏村。2021年以来,海晏村开设了“引摊入市”小吃摊,借助“乡村+咖啡”的文化实践,海晏村探索着以文带旅、以旅促商、以商成文的新路子,打造了“七彩落霞观光村”与“落日集市”。目前,集体经济收入每年约为150万元。
(五)引领生活,推进乡村文明
高端住宿设施是时尚生活的引领者。高端民宿不仅能为游客提供高品质住宿设施、推动乡村环境改善,还能为当地居民带来现代、文明、时尚的生活理念和生产方式。如严家庄村,2018年第一家乡村民宿“燕栖四合”落地后,很多外国人都来参观严家庄,村民触动很大,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当地村民自住房、自营民宿特色化设计、差异化发展,村民的艺术感、审美观均得到提升,乡村整体风貌和村民素质得到大幅提升。
(六)党建引领,促进行业发展
市级已成立了旅游民宿行业协会,组建行业党组织,组织开展民宿产业发展论坛、跨地区交流学习考察、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洽谈等行业发展促进活动;组建了旅游民宿等级评定专家团队,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二、存在问题
(一)民宿边界不清
国家、省、市级均对乡村民宿没有明确的界定标准,乡村民宿、旅游民宿、民宿客栈、宾馆酒店、半山酒店、精品酒店等概念相互交织,边界不清,全省乡村民宿发展的乡村选址导向和居民参与导向不鲜明。
(二)部门多头管理
乡村民宿经营涉及公安、消防、卫生、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旅游等多个职能部门,虽业务职责明确,但没有明确的牵头主管部门,难以形成推进乡村民宿发展的强大合力。乡村民宿行业协会发育不全,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等引导、约束机制不健全。
(三)规划引领不够
各地在农业、文旅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对乡村民宿重点项目和集聚区规划谋划不深,项目选址与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衔接不紧密,导致全省乡村民宿发展规模集聚效应不强、同质化和低质化发展等问题。
(四)政策支撑不足
近年来浙江、江苏、安徽、成都等省市相继出台加快民宿发展的意见,从顶层设计解决民宿主管部门不明确、消防问题难解决、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等难点和堵点问题,而我省尚未出台支持乡村民宿发展的专门政策措施。
(五)专业人才匮乏
民宿发展的着力点在乡村,民宿主人和当地村民参与接待服务。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对民宿主人和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民宿发展需要的策划设计、运营管理、营销推广、接待服务等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民宿产业链涉及的相关产品和服务缺乏标准与质量控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乡村民宿发展的顶层设计
鼓励成立全省乡村民宿建设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建立由发改、商务、农业农村、文旅、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协调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全市乡村民宿发展配套政策,从审批、用地、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
(二)拓展乡村民宿融合发展业态
坚持把党的组织建在民宿行业、旅游发展链上,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引导各村培育景观型、体验型、主题型等“一宿一品”新业态,引导乡村民宿推广“合作社+公司+农户”“公司+农户”的运营模式和“民宿+”的发展模式,因户定位,因村施策,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农事体验、乡村休闲、非遗工坊、民族民间手工制作、特色农特产品体验销售等产品业态,促进农文旅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
(三)加强乡村民宿规范管理
围绕乡村依托性、主人参与度、就业吸纳率和地方特色文化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乡村民宿边界。加强各职能部门对乡村民宿建设管理的日常监管,按部门职责开展乡村民宿发展专项检查,针对消防不达标、证件不齐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不明朗,闲置房屋租赁易滋生矛盾等普遍问题,制定合法合规、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加强多部门联动监管。联合农业农村局共同推动成立市级乡村民宿行业协会,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
(四)以赛促建强化链条延伸
计划通过举办民宿设计大赛,以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核心体验地为目标,借助大赛的形式对外宣传昆明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引进一批民宿投资机构和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昆明特色的精品旅游民宿品牌,形成一个比赛、宣传、投资、建设、运营的闭环,加快昆明乡村旅游民宿品牌建设。
感谢您对旅游民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黄永水,0871-63161670)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