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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5438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12/26


杨兴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建议》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昆明市非遗四级名录项目共计779项,共有代表性传承人958人。其中,富民县共有花灯、剪纸、菱角编制等各级非遗项目37项(省级1项、市级14项、县级22项),共有各级非遗传承人33人(省级1人、市级12人、县级20人)。通过努力,抢救保护了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营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非遗保护工作也存在许多困难。一是社会力量参与的力度还比较薄弱,与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存在差距。二是随着城乡人口流动加剧,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人群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生活方式逐渐失去兴趣,民族传统文化面临后继乏人的困境。此外,缺少专业管理队伍以及经费不足也给非遗保护工作带来困难。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申报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我市有46位传承人进入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预计将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46人。同时,我局计划于今年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通过申报认定,不断完善传承人人才结构,促进项目得到有效保护传承。

(二)扶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一是定期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在培训非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传承人文化素养和技艺水平的同时,积极加强对现代信息技术的传授,让传承人逐步掌握提高与公众互动的能力。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田野调查培训、与昆明学院联合举办培训等方式,多次举办主要针对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类别的非遗传承人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促进传承人提高艺术修养和设计理念,受到传承人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落实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制度。目前,中央财政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为每人每年2万元,省财政对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补助为每人每年8000元。我市对市级非遗传承人的传承补助为每人每年3000元。我市大多数县区也对县区级传承人进行传承补助。三是鼓励支持非遗传承人积极参与我市人社部门开展的“春城计划”首席技师、昆明市名匠等各类评选,近年来我市多名非遗传承人入选,传承人在资金投入、工作室建设等方面获得有力支持。四是积极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馆所等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市文旅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市级“非遗工坊”认定,我市新增17个市级“非遗工坊”。

(三)打造展示交流平台。一是依托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2011年以来,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我市均举办“中国(昆明)官渡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活动,初步形成一个全国性非遗宣传品牌。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加“非遗购物节”、“非遗伴手礼”评选等活动,提高非遗项目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深入挖掘提升传统戏剧、舞蹈、音乐等独具昆明特色的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民间歌舞乐精品。通过定期举办“昆明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昆明滇剧艺术周”、“昆明民族时装周”等活动,以展演促传承。2023年,富民县选送的《苗族芦笙舞》在昆明市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中获传承奖。此外,我市选送的4个作品在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中获得金奖、传承奖等多个奖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保护扶持力度,积极申报认定《红昭和饶觉席那》等濒危项目传承人,鼓励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支持传承人通过带徒传艺、举办传习班等形式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同时,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年度考核机制,促进传承人更好履职。二是搭建展示平台,扩大对外交流。继续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增加传承人群和从业者收入。三是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性活动,继续推进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非遗保护的良好氛围。四是建立一批非遗保护传承示范点,推进非遗专题博物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倡导在重要的产业园区、文化遗产聚集区内,活化、展示当地传统生活方式、传统技艺等,充分发挥非遗基础设施在宣传、展示和传习方面的作用。

感谢您对昆明市非遗保护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占良,0871-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