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平、韩伟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出台乡村旅游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建议》(第154283号)建议收悉。经我局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认真分析,现将办理意见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发展现状
目前,全市共有网约房3533 家、民宿1239 家,其中69 家民宿校发特行证纳入旅馆业管理,1170家民宿纳入网约房管理。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对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开设小型住宿设施中经营用客房建筑物不超过4层(含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含800㎡)的民宿有800余家,已被评定为国家丙级旅游民宿的有26家,列入“云南省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库”的有14家,共计608间,902床)。
(二)工作进展情况
1.政策扶持。我市出台了《实施旅游革命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关于规范滇池沿岸农房修缮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修缮内容、修缮管控及审批流程等内容,为下一步乡村旅游奠定基础,为滇池沿岸高端民宿打造提供了道路和条件,积极推动环滇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成线路和按片区布局。各县区相应出台政策,对于评上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2.规范管理。2022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实施了《昆明市旅游民宿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并对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国家标准,开展了市县两级管理人员和民宿从业人员,共计160人的培训,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安机关对民宿的留宿功能进行治安管理,对具有留宿功能的民宿且达到旅馆业申办标准的,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纳入旅馆业管理;未达到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条件的,纳入网约房备案管理,并落实住宿人员、访客“四实”登记制度。
3.文旅融合。为促进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空间融合、资源融合、服务融合,在13家等级旅游民宿中建设新型文化空间,打造民宿图书馆(觉晓书房),并植入非遗、文物等文化元素,深度开发“民宿+”文旅新产品,推出以旅游民宿为目的地的旅游路线。
4.搭建平台。成立了旅游民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民宿产业发展论坛、跨地区交流学习考察、对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洽谈等行业发展促进活动;组建了旅游民宿等级评定专家团队,加强市场主体培育。
5.品牌打造。开展2024首届昆明精品旅游民宿设计大赛,并于5月27日进行发布会,邀请全国知名设计机构和个人参与此次大赛,推动昆明精品旅游民宿品牌建设,规范行业发展,进一步打造云南旅游生活的核心体验地。集中在 47个重点村选取几个工作推进较快、提升条件较好的村庄,集中打造部分高端精品民宿,同步做好景观提升,做出示范效应,并在滇池沿途及村庄周边设计一些打卡点,全面提升滇池大景区旅游吸引力。从而推动滇池这一大IP更有吸引力,更有创造力,未来各村打造的滇池沿岸重点村高端民宿将串珠成串,打造成昆明民宿集聚发展的示范区域。
6.宣传推广。开展了“最近的远方”昆明民宿推荐短视频挑战赛。通过《慢游昆明》直投刊物和都市时报等媒体对全市精品民宿进行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通过美文、美图、美镜等宣传载体,挖掘民宿文化背后承载的人文风情。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民宿边界不清
民宿属新兴业态,全国暂无统一的界定标准。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局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该标准沿用了行业标准中旅游民宿的定义。但目前,民宿客栈、乡村民宿、半山酒店、精品酒店、等级旅游民宿等概念相互交织、边界不清,规模大小不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消费者难以辨别。
(二)监管体制不全
目前,全国暂无针对民宿业统一管理的办法,也未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天津、广西、广东等省区市先后出台促进民宿规范发展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意见,明确民宿的管理分别由商务、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照职能职责进行联合管理。文旅部门仅能依据《国家标准》对评定为等级旅游民宿的企业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文旅部门依据职责仅对经营满一年,证照齐全,自愿申请的民宿进行等级评定,没有任何审批和执法监管权限。
(三)小散乱问题突出
一是对民宿房主的监管较弱,容易出现虚假夸大宣传、服务质量差、随意涨价等突出问题。二是房主在居民小区内将闲置住宅改造为民宿后,造成住客聚会扰民、占用公共资源、破坏小区环境等问题。三是民宿存在安全保障设施不到位,特别是部分乡村民宿消防不达标等问题较为突出。
(四)专业人才匮乏
对民宿主人和从业者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大部分民宿经营者缺少安全生产专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加之员工流动性大,对消防检查、应急处置等工作带来困难。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联动机制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昆明市文旅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局共同对“开办民宿一件事”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在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安全保障等方面同向发力,解决民宿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政府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规范证照办理,提升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消防、住建等部门明确证照办理条件和流程。按照 “开办民宿一件事”审批流程标准化要求,市公安局高效办理开办民宿涉公安审批事项,积极配合文旅、市场监管等部持续加大对全市民宿的管理力度,定期对经营者、从业人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民宿违反相关证照办理的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领域的产品许可事项之外的,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
(三)创新经营模式,带动增收致富
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企业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民宿。鼓励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民宿经营,保障投资合法权益。
(四)整合教育资源,汇聚人才力量
将民宿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纳入相关各级旅游培训计划,整合行业协会、职业院校、社会企业等力量,定期开展各类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外出务工农民、高校毕业生等回乡进行民宿创业。
(五)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乡村振兴
将乡村民宿纳入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会展节庆活动举办地点范围内,通过开展各类民俗活动、民族特色活动吸引游客、城区居民前来参加,鼓励各地将有条件的乡村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
(六)拓宽信息宣传,打造民宿品牌
运用新媒体宣传等方式推出一批有故事、有体验、有品味、有乡愁的乡村民宿。以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核心体验地为目标,通过举办“2024首届精品旅游民宿设计大赛”的形式对外宣传昆明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引进一批民宿投资机构和企业,打造一批具有昆明特色的精品旅游民宿品牌,形成一个比赛、宣传、投资、建设、运营的闭环,加快昆明旅游民宿品牌建设。
感谢您们对乡村旅游民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黄永水,0871-63161670)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