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绍彬、刘洋、高妍等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红军长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文件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17号)等相关工作要求,提出了我市加强长征文物工作的要求,并做了相应的工作部署,经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长征文物的排查,形成了长征文物资源目录和专题数据库。经排查,我市革命遗址中共公布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91项,涉及红军长征过昆明的遗迹遗存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有24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丹桂村中央红军总部驻地旧址与金沙江皎平渡口;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金沙江树桔渡口、木克红军壁画、普渡河铁索桥及红军烈士墓;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毛主席长征路居旧址、九龙红军烈士洞、红军长征纪念塔;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北邑村碉楼、沈家村红军标语、红军长征过富民纪念碑、小松园红军战斗纪念碑、石板河阻击战遗址、杉乐树、龙王庙红军标语、六甲之战纪念塔、回辉村红军标语,整体保存情况良好。
二、 建议答复情况
一是市委办于2022年1月17日印发了《关于成立昆明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办〔2022〕4号),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其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文旅局牵头负责。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关于成立昆明市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昆办通〔2023〕10号)文件,负责统筹推进长征、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昆明段)建设。各级宣传、发改、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运、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推动工作,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项目属地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云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已公布实施,其中昆明段工程项目涉及77项,涉及县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项目,细化工程内容,逐级进行项目立项和申请资金实施,各县区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对涉及红军长征过昆明的遗址遗迹进行深入普查,收集文物、史料开展综合研究,对文物的修缮维护、陈列展示及环境整治,以及培养讲解员志愿者队伍等。
三是市文旅局将加强对各县区的指导力度,论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以及实施途径,新建场馆的,应当尽快完善土地、规划等报批要件,按程序报发改部门批复立项;如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改造,加固改造后进行建设,确保项目落地。根据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文旅(文物)部门的资金使用范围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展览方面,因此,在场馆建成或改造后,文化和旅游部门可从展览设计及陈列布展方面给予技术指导,积极向省级部门申请展览补助资金。
三、 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继续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重点围绕红军巧渡金沙江为主题和核心,以禄劝、寻甸、东川为重点片区,以皎平渡、柯渡为核心片区,重点推动禄劝皎平渡红军长征渡江纪念馆等龙头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红军长征过昆明的历史遗存资源、重要节点、历史线路,通过文物保护修缮和合理利用、展览展示项目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建设提升、长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和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动长征公园建设。加强对长征历史文化研究,挖掘文物背后的故事,提升长征文物展示水平。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长征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增强展览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加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和体验性。
感谢你们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猛,0871-6533293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