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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处罚证明(昆明春之韵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4/08/06

昆明春之韵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降低质量保证金交存数额,现将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昆明春之韵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羿江,经营场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米兰春天小区B幢0901室,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L-YN-00653。

自2021年7月30日至2024年7月30日,该旅行社在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管辖范围内无正在受理及未处理完毕的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旅游投诉,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特此证明。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