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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昆明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4/07/01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4﹞4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昆明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2023年度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昆明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11323949@qq.com反馈至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产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及传真:0871-65379064。

   附件:昆明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名单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