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400000
附件2-1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2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方针政策。
(2)监察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3)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监察工作。
(4)受理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5)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调解。
(6)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旅游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7)指导县(市)区旅游监察执法工作。
(8)培训县(市)区旅游业监察人员。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案件审理处、信息处、安全处、联动处、市场处、投诉处。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旅游行业法制教育。
2、实施联合执法,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构建联合执法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3、开展旅游市场整治,抓好服务接待和质量监控,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4、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受理和旅游服务质量纠纷调解机制,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强化旅游市场信息监管职能。
6、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确保旅游行业稳定有序,实现我市旅游业快速稳步发展。
7、积极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8、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和建设,做好相关综合性工作,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7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8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6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1181.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办理正常退休后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调减了项目经费等减少经费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070.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0.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0.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10.60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1181.4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办理正常退休后人员减少,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减少;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调减了项目经费等减少经费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70.8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70.82万元,其中:部门基本支出1030.82万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93.03万元)增加37.79万元,增加3.81%,主要原因:2023年行政基础绩效奖励因漏报以项目支出进行了补报,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比实际预算减少所致;部门项目支出40万元,与上年(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2.60万元)对比减少42.60万元,减少51.57%,主要原因: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调减了项目经费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01文化和旅游(款)—01行政运行(项)”支出729.49万元,主要反映部门的基本支出(含基本工资支出、津补贴支出,行政基础绩效奖励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等)。
2.“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类)—01文化和旅游(款)—12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支出41.02万元,主要反映部门的项目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2.84万元,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0.29万元,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1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4.“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50.65万元,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5.08万元,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2.74万元,主要反映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统筹等缴费支出。
5.“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77.70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0.82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类总计88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01基本工资”支出17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02津贴补贴”支出24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03奖金”支出22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09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13住房公积金”支出7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总计1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4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1办公费”支出1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5水费”支出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6电费”支出2.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7邮电费”支出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09物业管理费”支出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1差旅费”支出1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3维修(护)费”支出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培训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8工会经费”支出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7委托业务费”支出2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9福利费”支出11.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总计5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生活补助”支出4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医疗费补助”支出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我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预算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公务接待预算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费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深入推进和落实。重点加大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管力度,强化诚信管理。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管理,促进旅行社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组织开展对全市旅行社专项检查工作,提升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质量、业务档案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对服务质量不达标、变相安排团队购物、游客投诉量大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集中进行约谈、诫勉。推进和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旅行社协会、旅游促进会,广泛动员旅行社企业积极参与,通过评选审核,推出优质产品线路,不断净化旅游市场正向优良的环境。
二是加强对旅游团队运行的监管。继续推进旅游汽车视频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对旅游汽车视频监控开展日常巡查抽检工作。
三是强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运等部门,会同县区相关部门,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在A级景区、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场所,对旅游车辆、驾驶员、导游、旅行社门店进行专项规范检查,集中整治景区车站码头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服务行为。持续加大对“黑社”的打击力度,联合公安及属地旅游执法部门,开展突击检查,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涉旅购物场所进行检查巡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旅游线路暗访工作。
四是加大旅游行政案件查处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办案,强化案件查处,打击违法行为。
五是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持续推进“数字旅游”平台系统更新、维护信息的发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网络监管和资质审核,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需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9.94万元,与上年对比(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25万元)减少4.31万元,主要原因:因正常办理退休后人员减少办公经费、会议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及水费等日常开支相应减少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资产总额49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58万元,固定资产283.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2023年资产总额533.6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