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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6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1/29

钱贵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石林阿诗玛旅游小镇打造成昆明网红打卡点激活夜市经济的建议》提案收悉,在梳理汇总石林县政府、市商务局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夜经济发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7日,央视新闻对昆明雄达茶文化夜经济进行了报道,昆明多业态融合的夜间经济,给市民和游客带来了“历史与现代并融、经济和文化并举、消费和旅游并进”的感受。2021年,按照依托特色、因地制宜、差别化发展原则,推进夜间经济聚集区建设,其中:五华区突出老昆明特色;盘龙区重点推进夜间特色餐饮、商旅观光等业态;官渡区依托历史文化发展官渡古镇特色街区、依托自贸区的优势发展东盟智造自贸区商城;西山区依托春雨路传统工业区打造春雨 937工业遗产文化街区;呈贡区以“年轻时尚”为主题,依托呈贡大学城集聚功能,打造集餐饮、购物、娱乐为一体夜经济集聚区,以“花元素”为主题,打造斗南花卉夜经济集聚区;度假区以“购物旅游”为主题,大力开展夜间旅游,以展现滇越铁路文化为主题,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截至目前,我市共打造了同德广场、公园1903等地标项目,中铁时代耍街、南亚风情第壹城等商圈,昆明老街、官渡古镇等特色街区合计12个夜间经济集聚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订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学习借鉴北京、天津、苏州、成都等城市经验,结合昆明市实际,先后制订出台了《昆明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昆明市 2021-2022年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工作目标、任务、路径、保障措施等予以明确,指导全市夜间经济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十四五期间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将夜间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文旅消费重要抓手,打造主城区夜游产业集群,持续开展主客共享的旅游休闲城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文旅消费促进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公园1903、官渡古镇、昆明老街、南强街、螺蛳湾滇忆465等旅游消费休闲街区的知名度、吸引力和聚集力”。

二是完善政策措施。2020年,为了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印发了《昆明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从提升夜间消费载体、繁荣夜间消费业态提出了 8项重点工作,从优化夜间公交服务、完善夜间配套设施等方面提出了 9项支持措施,并完善了 3项组织保障。提出用 3年时间打造 15~2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3条夜间旅游特色线路,打造 10个夜旅游项目、10个夜经济文化项目、10个夜经济体育项目。

三是制订标准规范。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和保障系统的构筑,推动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科学衡量和客观反映夜间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形成指引城市和区域夜间经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帮助各县区科学准确评估夜间经济发展水平和活跃程度,会同省商务厅研究制定夜间经济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内容为通过城市本身的纵向比对,跟踪和监测夜间经济发展构成,分析夜间经济发展质量的趋势,提出一套衡量城市夜间经济发展质量水平的指标,并明确指标的计算方法,给出获取指标数据的来源参考。

四是突出示范引领。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开展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工作的要求,按照四至范围明确、业态集聚度高、公共服务完善、品牌知名度较高、市场秩序规范良好、政策环境良好的遴选要求,通过逐级推荐上报,最终我市公园1903文体商旅综合体、昆明老街—南强街区、斗南花市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民旅游休闲发展纲要(2022—2030年)》等任务要求,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工作要求,依据《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行业标准,对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旅游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进行认定,石林县双龙旅游休闲街区获认定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五是夯实消费载体。改造提升步行街,将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工作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有效载体,实施消费升级、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南屏步行街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相关工作,同时打造融创滇池后海步行街、官渡古镇步行街、大观市井风情文化街等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同时,石林县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经济活力,拉动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加强对商贸企业的培育力度,先后将阿诗玛旅游小镇内的石林红杉湖投资有限公司、石林彝家大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万春园等企业培育入库限上企业,并积极争取省市对入库企业的扶持奖励资金,帮助企业提升品质、壮大发展。组织限额以上企业、限下抽样企业、金样本企业报名参加“彩云消费券”“彩云昆明消费券”“绿色家电消费券”和石林乡村振兴消费券核券活动,积极落实省市促消费稳增长政策措施,激励商贸企业扩大销售。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及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加快推进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任务落实。抓好《关于加快推动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确保稳增长政策落地见效。完善夜间公共交通服务,结合客流需求适当延长节假日地铁线路末班车时间,围绕重点商圈优化夜间公交线路。对出于消费需要的夜间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鼓励商圈商街、品牌企业定向发放夜间消费券,持续推动夜间经济工作。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十四五”期间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促消费稳增长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规定,着力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市场持续恢复增长,发挥好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不断丰富城市夜间经济业态,进一步提升夜间消费。将夜间经济发展作为推动文旅消费重要抓手,持续开展主客共享的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建工作。积极支持和扶持文旅消费街区的打造。

三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管理服务弹性措施的通知》等规定,支持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自有空间,分区域、时段,设置有档次、有品位,聚集人气和商业气息的精品夜市、星光夜市,扩大商业综合体的品牌效应,打造昆明旅游消费新名片。

四是加强创建工作协调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示范街区等品牌创建工作和宣传工作,加大与商务、石林县等的协调对接,强化工作指导,对标对表,突出打造包括石林阿诗玛旅游小镇等在内的文化旅游街区,争取早日创建成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进一步提升石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销工作。重点落实“品牌强国工程”,制作一批高水准、高质量的包含石林在内的昆明旅游城市形象宣传片,在央视《新闻联播》《朝闻天下》《海峡两岸》等品牌栏目、黄金时段投放宣传,加强对昆明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精品旅游线路的宣传推广。按照《昆明城市品质提升七大行动方案》要求,尽快推出《昆明热门打卡地地图》,将石林纳入其中,通过热门打卡地彰显石林阿诗玛旅游小镇,从而推动其成为网红打卡点,进一步激活石林夜市经济。

感谢您对昆明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杜强,0871—63176423)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