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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3209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1/29

龙美光代表:

您在昆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全力促进我市公益性民间文化社团健康发展的建议》(第15320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昆明市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共4901个,县(市)区3937个,市级登记的964个(其中:社会团体65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4个、基金会2个)。市级登记社会组织中,由市工商联、社科联、教体、文旅、卫健、科技、应急等71个市级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517个,直接登记无业务主管单位的447个。涉及商务、文化、科技、扶贫、救援、医疗保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等多个领域,在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基础上,我市社会组织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稳经济大盘、招商引资、基层社会治理、稳岗就业、乡村振兴、多边贸易、疫情防控等方面贡献了中坚力量,在承担社会责任、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辅助政府、凝聚合力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初步形成综合监管机制。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规定,社会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指导的管理模式。民政部门履行好登记管理机关管理职责。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社会组织履行好管理职责并进行业务指导。行业管理部门对本领域社会组织要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对业务活动实施行业监管。

(二)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力度。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级财政与民政部门出台了《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办法》(昆财综〔2021〕35号),强调提高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扩大购买服务。2022年出台了《昆明市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18号),把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等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列入,进一步规范购买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工作。二是为进一步深入基层,加强对社会组织功能定位的认识和了解,市级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级分类,分批次先后实地走访调研了昆明市湖北黄冈商会、昆明市会泽商会、昆明市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等市级重点行业协会商会,畅通信息渠道。为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建设,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服务好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三是为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级民政部门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将社会组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参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社会地位、作用及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截至目前,已发布相关信息6篇。

(三)推动民间文艺团队健康发展。一是为较好地促进民间优秀文艺团队的发展,昆明市建立了优秀文艺团队的经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明确了优秀文艺团队的经费补贴范围,申报条件、程序,评审办法,以及资金拨付、使用及监督。二是提升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团队参与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近年来,昆明市积极带动优秀文艺团队参与了“送戏下乡”“三下乡”“文旅融合”等各类公益性文化惠民演出,提供资源鼓励民间文艺社团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民间文化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昆明市文化的繁荣。三是孵化发展壮大公益性民间文艺社团的数量,通过和各艺术基地进行合作发展,不断发掘出优秀的社团,同时加入了文化志愿进行互助互帮,不断进行发展。四是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各县市区每两年对民间文化社团进行评定,对评选出来的优秀的文化社团,推荐参加市级的各项大型文艺演出和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的比赛活动,对参与社会活动获得表彰的队伍进行表彰及奖励资金。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优秀业余文艺团队组织创作、培训、排练、演出以及添置服装、道具、器材等,并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公益性民间文化社团的发展,扎实做好文化社团的调研,做好公益性民间文化社团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文化社团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将各项政策实施落地,促进优秀社团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社团的关心和关注。

(联系人及电话:段钟一,0871-63962801)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