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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42067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1/12

钱贵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林饮食非遗保护赋能餐饮行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一是制度保障。2018年7月1日起《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二是经费保障。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三是建立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体系。代表性保护名录项目是非遗保护的重点对象,代表性传承人是非遗的承载者和传递者。在全市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逐级申报,我市逐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传承体系。截至目前,昆明市非遗四级名录项目共计703项,其中国家级7项,省级75项,市级267项;共有代表性传承人698人,其中国家级6人,省级73人,市级215人;石林县有项目115项,其中国家级4项,省级8项,市级33项;传承人205人,其中国家级6人,省级14人,市级40人,是整个昆明市项目和传承人总量最多,储备最丰富的县区。

特殊的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地理区位条件,使得昆明的餐饮文化丰富多彩。昆明历史文化厚重,自然资源丰富,是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民族民俗是昆明餐饮业发展的一大支撑点和闪光点;昆明自然环境优越,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联合国宜居生态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称号烹饪食材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生态食材每年都随着季节变换被摆到餐桌上,能“春尝花、夏食菌、秋品果、冬吃菜”,并有“吃菌、吃花、吃虫、吃药膳、吃果蔬,品陈香普洱、品花香之饮、品民族风情”的“五吃三品”饮食文化;在传统烹饪诀窍、方式和方法方面,以昆明过桥米线制作技艺、官渡饵块制作技艺、呈贡豌豆粉制作技艺等传统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一批传统制作方式方法一直传承至今,传统烹饪诀窍、方式和方法保存较好。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将体现昆明传统饮食文化的项目纳入非遗保护体系

美食在非遗保护体系中划归在十大类别的“传统技艺”一类中,属子类“传统饮食”。昆明市在名录申报上,将“老字号”涉及的传统技艺、传统饮食、传统医药类项目列为重点关注项目。

目前昆明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中,饮食类项目共有26项,其中省级13项,市级13项。2023年公布的云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中绿茶制作技艺(石林十里香茶制作技艺)入选,入选的21个项目中,饮食类有4个,占项目总数的19%;2020年公布的昆明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中石林路南卤腐制作技艺入选,入选的42个项目中,饮食类有11个,占项目总数的26%。

(二)推进传统饮食类非遗展示、传习馆(所)建设

《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展示、研究和传承等设施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规划。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街区型、庭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习馆(所)以及专题博物馆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目前,昆明市建成的饮食类非遗传习馆所有官渡饵块传习馆、宜良宝洪茶传习馆、吉庆祥云腿月饼传习馆、七甸卤腐展示传习馆等,成为展示、体验昆明传统饮食文化的一扇窗口。

(三)积极打造展销平台,推动饮食类非遗项目“走出去”

积极推荐我市饮食类非遗项目参加全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昆明(官渡)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等展会活动,扩大传统工艺产品的知名度和交易规模。如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各非遗展会的现场都能见到体现传统美食的非遗项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一,抓好《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逐步解决制约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资金、人才、机构等问题和困难,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第二,加大饮食类非遗项目的申报力度。对全市饮食类非遗资源进行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抓紧申报,定期将其中重要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饮食文化保护体系。

第三,建立一批体现昆明饮食文化的非遗保护传承示范点。推进传统饮食专题博物馆、传习馆(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非遗基础设施在宣传、展示和传习方面的作用。

第四,积极振兴传统工艺,在坚持非遗保护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前提下,对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经济类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增加传承人群和从业者收入。

感谢您对我市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赵占良,0871-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