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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8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801000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市网吧、KTV、娱乐演出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及相关活动依法进行监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概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今年以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市文旅局和省文旅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综合执法监督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按照2022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要点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贯彻省市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现将2022年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文化部和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昆明市文化市场实际,围绕“内容管理”这一主线,以日常监管、重点整治、专项检查为轴线,本着“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加强日常巡查,加强教育引导,有效的净化了文化市场,文化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不断规范。截止11月1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368人次,车辆7092台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0543家次。其中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357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559家次,游艺娱乐场所236家次,艺术品经营单位3家次,互联网文化单位22家次,电影发行放映场所43家次,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5家次,印刷企业111家次,出版物经营单位199家次,其他110家次,文艺表演团体10家次,演出经纪机构9家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3家次,文物经营单位1家次,文物保护单位41家次,其他娱乐场所2家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1家次,旅行社606家次,旅行社分社6家次,旅行社服务网点3家次,导游29人次,旅行社相关人员6人次,其他旅游经营活动150家次。全市办结案件147件,警告72家次,罚款78家次,罚款金额746166元,责令停业整顿12家次,吊销许可证8家次。

  1.在教育领域,加强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以取缔“黑网吧”为重点,对职教园区校园周边上网服务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分时段巡查、分重点抽查,从严查处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并记录上网信息等违规经营行为。通过排查、抽查检查,严防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出现涉自杀、自残等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尤其是非法印刷、非法出版物的整治,加强对线上、线下各类文化经营单位的巡查监测,及时清理和查处涉及不良信息内容的手机APP、计算机软件和游产品,杜绝兜售盗版教辅、非法数字出版物的现象,严防发生封建迷信、暴恐低俗、淫秽色情等损害社会公德、危害青少年成才的有害信息进入校园课堂和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门店的巡查,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2.在疫情防控领域,印发《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突发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高效处置突发性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和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影响,以最小的社会成本获得最大的防控成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按照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认真收集、汇总、上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防控疫情逐日信息统计表》、《文旅行业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台账》,为各级领导的决策部署提供详尽准确的数据信息。做好社会舆情引导。市县两级文化执法队伍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做好舆情风险点监测和研判,及时向文化市场经营户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回应涉疫热点问题,做大正能量舆论场。

  3.在文化市场领域,市支队执法人员分别对所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重点抽查,督促、协助各县(市)、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查处大案要案。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以上网服务行业、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为整治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从严查处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并记录上网信息等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演出内容含有宣扬淫秽、色情、邪教、迷信、暴力,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和以假唱欺骗观众等违规演出活动及为该类演出的提供演出场地的场所;全力收缴以未成年人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各类非法、盗版图书、卡通漫画及含有宣传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违禁内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承接印刷业务的企业,严厉打击地下印制窝点及各类非法印制活动。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经营环境。2022年,为深入宣传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文化法治意识,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支队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期文化市场的典型案件,在七彩云端等媒体上通报了8起2021至2022年度的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典型案件,通过广泛的宣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突出宣传造势,要求文化市场营业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震慑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深入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畅通案件线索获取渠道,引导和鼓励文化旅游市场各经营业主通过举报电话积极检举揭发文化旅游市场行业内部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努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氛围,使市民更直观的了解文化市场,了解了文化市场执法的作用,熟悉了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监督处、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执法三处,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在编实有车辆大于实有车辆编制的原因为单位有几张车辆待报废处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98,959.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8,959.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3,974.47元,增长8.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3,974.47元,增长8.97%;其他收入减少40,000.00元,下降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致总收入增加,同时上级相关拨款减少导致其他收入也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998,959.49元。其中:基本支出5,763,263.49元,占总支出的96.07%;项目支出235,696.00元,占总支出的3.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1,974.47元,增长8.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5,502.47元,增长8.79%;项目支出减少3,528.00元,下降1.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因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致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63,263.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274,807.3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8,456.12元,占基本支出的8.48%。人均公用经费25708.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69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收缴物品存放仓库租金,开展执法业务能力综合培训及保障执法等外出工作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8,959.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93,974.47元,增长8.97%,因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致本年度单位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26,51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行政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5,95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社保的缴纳;

  3.卫生健康(类)支出500,8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职工医保的缴纳;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5,6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46元,支出决算为48,60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601.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46元,支出决算为48,60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60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966.60元,增长53.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966.60元,增长53.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部分车辆部件大修导致车辆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单位外出开展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8,456.12元,增加11,186.45元,增长2.34%,主要原因分析为单位办公等费用小幅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公务交通补贴等保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部门资产总额3152892.49元,其中,流动资产225791.8元,固定资产2927100.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6451.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87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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