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开展“2023年昆明文旅传统媒体宣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相关计划如下:
一、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B1205-旅游形象宣传;
项目名称:2023年昆明文旅传统媒体宣传项目。
二、采购单位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开展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经费预算
22万元。
五、经费来源
2023年预算“旅游形象媒体宣传专项资金—传统媒体”
六、项目基本情况
传统媒体宣传是市文旅局对外宣传重点工作。2023年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全会有关精神,推进《昆明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宣传落地,为高质量推动昆明市文旅产业发展提供宣传支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聚焦重大事件、重要活动、重点工作,通过精心采编,面向社会发行高质量的宣传刊物,提升昆明文旅形象和影响力。
七、项目实施要求
(一)工作内容
开设《昆明文旅板》周刊:
开设“文旅昆明”版,全年刊发28个整版。全面报道昆明文旅重点工作、基层相关工作,并在重要节点开展深度报道。组建专职运营团队负责市文旅局周刊的日常选题策划、稿件采编、页面设计、内容发布等;负责整理、发布市文旅局因宣传工作需要进行发布的稿件;负责与市文旅局日常沟通、采访,挖掘新闻线索,讨论选题;在内容的质量、方向方面进行把控和策划,对重大话题的主持和引导。
(二)项目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局将按照“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拟按照市文旅局内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九、咨询方式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李金蝶
联系电话:0871-63163718
监督电话:0871-6396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