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及《云南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指标》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开展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现编制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目录代码
项目名称: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
项目编码:C0501“行业标准制定技术性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工作
开展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质量检查;继续推进我市诚信评价信息与信用中国管理平台、一机游平台、云南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系统等的对接共享,开展诚信评价结果运用,录入诚信评价数据不少于6000条。
(二)宣教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建设“专题宣教月”活动,围绕诚信评价、重点监管、失信认定、信用信息双公示、30天无理由退货等内容开展培训规模不少于100人、培训时间不低于两天两晚的文旅行业信用建设培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强化信用管理。
(三)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做好信用中国(昆明)平台、“一机游”平台等平台的数据填报、信用信息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建立省市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畅通诚信评价数据共享渠道。协助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强化重点监管,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旅游市场失信主体认定和信息推送工作。
(四)开展行业自律工作
开展行业自律工作,按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依托协会落实《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开展导游“语言美、形象美、行为美”行动,组织旅行社、导游人员签署不少于3000份的信用承诺书。
(五)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工作
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任务分配完成本年度国家、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完成对创建单位开展培训、指导提升、材料制作等相关工作,培育创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10家。
三、项目开展时间
一年
四、经费预算
34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元整)
五、经费来源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专项经费-涉旅企业信用管理经费”。
六、采购单位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由单位采取价格磋商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八、项目承接标准
(一)有相关经营资质的机构或单位。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机构或单位。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机构或单位。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机构或单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机构或单位。
九、其他信息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人:黄永水
联系电话:0871-63161670
监督电话:0871-6396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