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拟开展“一部手机游云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编制相关计划如下:
一、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E1701
项目名称:一部手机游云南技术支持服务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年
四、经费预算:30万元
五、经费来源:2023年“一部手机游云南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项目基本情况: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历次专题会议下发的“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任务及相关附件的工作要求为准则,在第三方专业团队的协助下,对工作任务技术标准和任务指标进行解读,对各县市区及旅游要素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对全市项目工作任务督促及检查;协助全市项目工作成果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保障昆明市“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开展技术支持服务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要求
(一)及时对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任务解读。针对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与我局领导和相关部门研讨,对具体细节和要求进行解读和说明。
(二)对相关旅游要素企业工作推进实施技术辅导。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景区、重点旅游要素企业提供电话咨询和实地指导服务。
(三)对全市项目工作任务督促及检查。按照省“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工作任务的推进,并针对工作任务进行技术方面的检查,以保证工作成果符合上报标准。
(四)全市项目工作成果收集整理及上报。按照省“一部手机游云南”相关工作任务和技术要求,收集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的工作成果,并按照云南省“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及时上报到省“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建2人固定的顾问咨询项目小组,常驻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该项工作的全程顾问服务。
八、项目承接标准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采购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拟按照市文旅局内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十、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一、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刘骏
电话(传真):0871-63149748
监督电话:0871-6312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