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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事业工作。
9.统筹规划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统筹和协调开展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和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具体是: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监督处)、财务处、公共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物和博物馆处、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行业管理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宣传推广处、大型活动处、人事处。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行政)
2.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参公)
3.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参公)
4.昆明市文化馆
5.昆明市博物馆
6.昆明市图书馆
7.云南陆军讲武堂文化保护管理所
8.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9.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
10.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提升效能为重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发展。
发挥示范作用,深入实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整合政府及社会资源,扩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的资源覆盖范围,发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最大效益,深入推动“八大工程”,不断充实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内容,形成特色鲜明的“昆明样本”。优化服务网络,构筑公共文化空间新格局。新建、改建一批县(市)区级重大文化设施,改造、升级一批公共文化场馆,推动各地文化设施成为城乡亮点或标志性建筑。整体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品质,围绕构建城区“一刻钟文化圈”,因地制宜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优化布局、完善功能和长效管理。持续推动文化赋能公共空间,对公共文化机构功能布局进行创意性改造,实现公共文化空间优化、美化和舒适化。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文化惠民服务效能、持续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推动创新发展,提供高品质服务。促进全民阅读高品质发展,创新推动全民艺术普及。高水平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乡土文化建设。深入推动“春城文化节”“昆明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春城读书日”“书香昆明系列活动”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设。优化智慧服务,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推进数字智慧图书馆服务和昆明公共文化云建设,建设、完善覆盖市、县、乡、村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化智慧化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智慧化水平。
2.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
继续组织全市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继续开展文艺精品创作。推进舞蹈诗《长联》创排,创作现代音乐组曲《@昆明》、创排爱国主义题材庭院话剧《我们的聂耳》、音乐话剧《一顶红军帽》、以红军长征为题材的话剧《六条船》,筹备创排滇剧《七日》,筹备《讲武春秋》全息实景庭院剧,创作大型交响音画《聂耳与国歌》、《家园》(三)——大型交响套曲《云之南》。提升修改部分文艺精品:修改提升音乐剧《薪火》,结合昆明市“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演出活动。修改提升音乐剧《馨香之城》并开启巡演。提升打磨庭院剧目《吴澄》《钱南园》。策划打造全新的2023-2024音乐季。组织参加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继续筹划好春城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加大引进力度,引进一批优秀文艺作品,做好2023昆明第六届首戏演出季。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演出活动,开展“戏曲艺术暨红色文化进校园、进社区(农村)、进基层”系列活动。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专学校艺术人次培养项目实施。
3.加大文化遗产工作力度,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指导各县区、开发(度假)区根据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破损情况和保护等级,科学合理的制定我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计划和方案,实施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开展文物合理利用。加大依法保护力度,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和文物安全巡查工作。与各县区、开发(度假)区文物部门一起,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巡查频度和力度,有效杜绝损坏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行为发生,及时排查处置影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博物馆条例》的相关规定,继续做好昆明市博物馆业的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昆明市博物馆业发展,提升各类博物馆展陈质量。加强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业宣传。指导市博物馆积极开展好“流动博物馆”等相关活动,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效益。继续推进非遗保护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做好非遗抢救性记录,继续开展濒危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据采集,保存传统文化基因,编辑出版《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健全非遗名录体系。完善我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名录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第七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开展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加强动态管理。启动第六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申报及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认定工作。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管理。计划举办2023年度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增强传承人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对代表性传承人履行传习义务的考评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整体性保护。推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积极支持石林县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非遗保护,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打造非遗宣传展示品牌。推出一批以地方传统音乐、舞蹈等为题材的非遗节目,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活动,举办“昆明市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选拔优秀节目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加强非遗资源合理利用。一是引导和支持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手工制作技艺、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项目,积极振兴传统工艺。二是围绕民俗节庆,组织举办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推动非遗项目进景区、进公园、进展会,促进文旅融合。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继续开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跟着大师学非遗”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加大招商引资,统筹传统业态转型升级和新型业态发展壮大。
积极推动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召开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好旅游业各项措施,确保2023年恢复文旅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力度不减,推动2023年全市文旅产业加快恢复发展。抓好市级重大文旅项目落地建设。积极推动派拉蒙主题乐园、石林高铁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华强方特等市级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力争上半年项目全面启动建设。支持云南民族村提升改造、九乡风景区、石林、世博园等老景区提升改造,加快东川区牯牛山景区、石林大叠水等招商签约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九乡旅游小镇、石林长湖营地等项目建成接待游客。积极谋划磨憨跨境旅游片区旅游产业发展思路,启动部分高品质酒店、乡村旅游示范项目建设。抓产业招商和服务。细化环滇池、阳宗海、大翠湖、磨憨等重点片区文旅产业策划,提炼形成一批重大文旅招商项目。利用各类展会做好老景区提升改造、高品质酒店、磨憨康养旅游等重点项目招商推介。积极做好产业竞赛各项工作。一是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确保市级重大文旅项目、专项债项目全部入库纳统,整合包装一批乡村旅游、公共文化等项目达规入统。二是GDP核算指标方面,落实好升规入统激励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标准的住宿业、旅行社和文化娱乐业企业达规入统。三是培育市场主体方面,积极落实好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奖补政策,优化文旅行业营商环境,为文旅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和经营环境。四是继续做好政府专项债项目储备和申报。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7人,其中:行政编制159人,事业编制398人。在职实有46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87人,其中:离休 12人,退休 575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93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96.99万元,政府性基金30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47.35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1020.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压缩项目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930.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182.9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47.3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96.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8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02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预算收支数,年度预算较上年逐年递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6930.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93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7.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1951.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09万元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数包含了上年度结转结余数。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支出分别列:
1.“204-01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8.07万元,主要为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调入人员基本支出,由于调入时未在预算系统及时更改科目信息,产生该科目,后续在预算执行中进行调整;
2.“207-01文化和旅游”支出15950.4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昆明市文化馆、昆明市图书馆、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昆明聂耳交响乐团、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等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3.“207-02文物”支出2259.65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博物馆、云南陆军讲武堂文化保护管理所、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等单位的人员、运转及专项业务支出;
4.“207-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80万元,主要反映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保障运转类的专项支出;
5.“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09.26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单位职业年金及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210—04公共卫生支出”17.98万元,主要反映疫情相关支出结转;
7.“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19.73万元,主要反映部门职工医保缴费;
8.“221—02 住房改革支出”支出889.24万元,主要反映本部门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保障支出;
9.“229—60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86万元,主要反映各项大型赛事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1.“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金额106.56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区三馆免费开放。
2.“2023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市级配套资金”项目,金额33.5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市级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促进博物馆业发展。
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补助经费”项目,金额62.7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区非遗传承人。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体彩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东川开展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
2.“体彩昆明网球公开赛专项经费项目”,金额7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安宁开展昆明国际网球邀请赛。
3.“重大文旅招商引资项目补助资金”项目,金额415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年度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2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3.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97万元,较上年减少3.33万元,下降10.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受疫情影响,未有任何,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57万元,较上年减少2.73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7万元,较上年减少2.73万元,下降1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紧紧围绕车辆运费维护费大力压缩的目标,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体彩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专项经费,为力争把本项赛事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体育精品赛事,打造成“体育的舞台、城市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展示我市形象的窗口,2023年将再次举办“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加强与体育强市、体育强省,体育强国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体育独特优势,壮大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逐步提高我市的体育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我市竞技体育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竞赛平台。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本级财力安排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6.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32.47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统计错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943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26.86万元,固定资产14434.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20.18万元,在建工程574.43万元,无形资产383.2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6.4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37.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960平方米,账面原值533.97万元;处置车辆28辆,账面原值39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111
07034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03020521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