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因时因势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旅游市场信心逐步恢复,游客出行意愿持续回暖,我省的旅游业迎来全面强势复苏的良好契机;昆明市作为在全省中过境旅游者接待量占比第一的州市,面临着保障旅游市场持续、平稳和健康发展的重大责任和巨大压力。为更好服务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者,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擦亮旅游这块金字招牌,树立昆明旅游良好形象;必须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循“谁执法谁普法”的相关要求,根据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为进一步强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的执法工作中积极向被管理对象进行行业的普法宣传成为当前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重中之重的工作。
基于此,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于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在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535会议室,开展了针对云南省1月以来投诉情况较为严重的、注册地属于昆明市管辖的 25 名导游人员及委派其提供导游服务的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进行行业专题普法培训会暨第二期导游人员培训会。
培训会首先由执法支队陈华生副支队长发表开题讲话,指出随着旅游市场复苏回暖,云南省游客数量不断增加,接待旅行社及导游人员作为旅游市场一线工作人员,一是要牢牢树立依法经营、守法经营的理念;二是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明确监督和惩戒措施;三是应当提高法律意识,绝对禁止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杜绝恶语伤人,态度蛮横,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四是要提高以人为本的意识境界,不能盲目追求经济利益,一味讲求追利捞钱 ,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陈副支队长特别强调,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应当做到:一要敢于直面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改正主观错误,全面加以整改;二要强化社会效益,积极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切实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树立好云南旅游形象,守护好云南旅游的金字招牌。
培训会由执法支队法制审查处张秀琳处长进行了培训授课,主要是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宣传了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学法守法的相关法律背景及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二是介绍了现行的旅游法律法规及 2019 年以来昆明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情况;三是明确了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和角色,特别强调了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旅游从业人员“八不准”的规定以及导游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通过讲解全国导游人员因强迫交易罪入刑的第一案:“导游人员李云强迫交易案”的典型案例对旅游从业人员和导游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最后是根据旅游行业工作的特殊性和实际,温馨提示旅游从业人员应当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并懂得自我保护,储备相关的业务知识、做足功课、注意语言规范,调整心态,以精彩、内容丰富的讲解和其自身的人格魅力赢得来自于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游客的信赖和尊重,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维护云南旅游市场秩序作出积极的贡献。
最后,在培训课程结束后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给每位参训人员发放一本《旅游法律法规汇编》,并根据旅游行业的实际工作和相关旅游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参训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所有参训人员均取得了合格的考试成绩。
会后,参加培训的相关旅行社质量监管负责人、导游监管负责人以及导游人员纷纷表示:因平时工作、业务繁忙、放松了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本次结合云南省旅游市场治理要求明确、内容丰富、与实际工作紧紧相扣的专题培训会,收获颇多,给自己在未来的工作中树立了新的方向和目标,同时,引以为戒,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为昆明的旅游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