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余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昆明建设旅游枢纽城市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已交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主办,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作为旅游大省,一直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昆明市积极影响省委、省政府“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发展要求,坚持“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努力将昆明打造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一)充分发挥游客集散中心功能。昆明市在自身壮大的同时,充分发挥旅游集散功能作用,积极带动省内其他州市旅游业发展,昆明市相继与省内的迪庆、楚雄、临沧、丽江、玉溪、普洱、西双版纳等州市签订了旅游合作协议,从旅游开发、客源互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面加强合作,达到共赢的目的。2019年昆明市接待游客数量18644.03万人次,旅游收入2733.61亿元,同时为省内州市输送大量游客;
(二)发挥交通枢纽功能。昆明市承担省内主要客流的接待和转运工作。全市共有旅行社332家,星级酒店48家,旅游汽车公司52家,2019年接待游客1.86多亿人次,其中大部分游客由昆明转运至其他州市,选择航空进出昆明游客占25.73%,铁路进出昆明游客占25.83%,客运进出昆明游客占9.19%,自驾游客占39.28%,游客在昆明停留平均时间1.99天(2019-2022年8月),从出行方式和占比来看,昆明交通枢纽功能日趋完善;
(三)发挥昆明省会城市辐射功能。支持省内其他州市开展旅游宣传,昆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旅游宣传,旅游推介活动,周末自驾游目的地宣传,均以州市宣传为主,为州市输送大量客源。支持大滇西旅游环线开发和昆曼大通道旅游开发,以旅游线路产品开发设计带动州旅游业发展,辐射全省旅游业;
(四)持续推进“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的发展壮大。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线上及线下交流与宣传等活动,推动联盟对外交往与合作向广度、深度发展,提升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平台影响力。吸收省内州市积极加入联盟,在南亚、东南亚海外主要客源城市开展云南省旅游推广营销,提升海外营销推广的广度和深度,吸引海外游客,支持旅游企业参加国际旅游展,开展国际旅游外联业务,参与国际旅游合作。开展中老铁路沿线国际旅游营销推广,联合普洱、西双版纳、琅勃拉邦、万象四大中老铁路沿线城市,开展包括产品线路开发、IP内容创作、新媒体推广等系列海内外联动的国际营销推广工作,深化中老铁路沿线重点城市国际文化与旅游交流合作。发挥昆明“一带一路”内引外联重要节点作用;
(五)为州市培养输送旅游人才。1.加强高端人才引进。鼓励全市各类文旅企事业单位按照《“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政策落实相关待遇,积极引进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高层次文化旅游专业人才。2.加强基础人才队伍培养设。加强职业院校旅游类专业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旅游相关专业和课程三是加强实操实训。加强党政机关文旅人才培养力度,办好用好“昆明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能力化专题培训班”。 积极在全市旅游景区、文旅企业建立文化旅游人才实训基地。贯彻落实云南省“万名文旅人才”培训计划,加强乡村旅游、旅游景区、饭店等从业人员以及导游、民族歌舞乐表演传统民族民间工艺品制作等文旅技能人才培训。
二、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中国春城、历史文化名城、国际大健康名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多措并举,努力建设昆明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枢纽城市,让昆明旅游业再创辉煌。
(一)重塑昆明历史文化名城形象。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深入挖掘昆明特色历史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饮食文化等,同时引入州市相关文化展示,丰富昆明文化旅游资源,打造文化传播阵地,为全省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树立榜样;
(二)大力推进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通过昆明旅游行业三年治理和全面提升,摒弃糟粕,从新业态、新形象、新产品、新举措四个维度塑造一个崭新的昆明旅游业,改变游客过境城市的状况,将昆明打造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游客集散地、旅游枢纽城市,实现辐射和带动全省旅游业共同发展;
(三)实现全省对外宣传展示中心功能。昆明作为各种区域旅游合作重要成员,与国际友好城市、国际旅游机构、民间友好组织和国内众多旅游城市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与省内州市在文化旅游方面全面合作,打造全域旅游产品,在对外的交流合作中,积极拓展宣传范围和内容。积极举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中国—南亚博览会旅游展等旅游展会,将云南、昆明优质旅游资源和产品展示给中外游客,发挥对外宣传展示中心功能。
感谢您对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占良,0871-63163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