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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121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2/12/28

张玉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荔草堂保护利用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荔草堂(含方树梅故居、方家祠堂),由“南荔草堂”、方家祠堂和方树梅故居组成。三个点均为民国时期建筑,是一代文献学家、方志学家方树梅先生生活、治学的地方。“南荔草堂”占地面积347平方米。“南荔”二字以钱南园、师荔扉二人之名缩简命名,院内现存多块名人石刻。方树梅故居坐北朝南,占地面积283.3平方米,整座建筑由前厅、正厅及耳房和二个天井构成。正厅为抬梁式构架、硬山顶,天井石板铺墁,门厅有周钟岳撰书“志上好诗书”碑刻1通。方家祠堂坐西向东,占地面积890平方米,整座建筑由前厅、正厅、厢房、天井及花园组成,正厅为单檐悬山顶,抬梁式屋架,三开间;前殿及厢房为单檐歇山顶,抬梁式构架。正殿南面山墙上嵌有雍正四年方氏家谱碑刻1通。因三处建筑具有重大的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2014年9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建议答复情况

  一是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荔草堂及方树梅故居修缮方案应当按程序报我局审批,目前我局尚未收到相关修缮设计方案,所需资金无法估算;我市市级年度预算资金比较紧张,我局根据全市文物保存现状(轻重缓急)进行统筹考虑,每年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共计600万元,而全市文物保护单位有667项,文物保护利用资金缺口达5000多万元,待要件齐全时将统筹考虑是否补助该项目;近五年来,国家、省、市对晋宁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补助资金已达3000多万元,石寨山古墓群、河泊所遗址、国立艺专旧址、上蒜人民公社旧址、石牌赵氏宅院等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利用。

  二是我局一直支持晋宁区在南荔草堂及方树梅故居开展涉及方树梅有关的展览展示,我局对涉及展品收集的事项积极支持,目前我局已发函到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等单位,由晋宁区文物局负责具体落实,下一步将指导晋宁区文物部门编制好陈列布展大纲,按程序报批,涉及方树梅收藏的书画、文献等资料是否借展或复制,将积极与省级部门做好对接。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赵猛,0871-653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