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沁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聂耳音乐厅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关心。这对我市树立文化昆明、传播先进文化、坚守阵地意识,以及昆明在向周边地区进行先进文化交流、文化辐射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我市文化艺术发展、创新、交流等工作,通过交响音乐等文化艺术的广泛交流和传播,不断提升昆明在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昆明在国内外的文化艺术地位和影响力。
一、聂耳大剧院项目概况
2018年11月《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7次规委会议纪要》中明确:“同意度假区公园1903项目中的娱乐康体设施用地作为昆明聂耳大剧院项目选址,请度假区管委会督促企业履行实施建设,并由企业承担后续运营、维护。”
(聂耳大剧院)项目位于度假区海埂片区冠江集团堃驰房地产有限公司拟开发的滇池湖岸花园二期2-1地块,该地块为整个滇池湖岸花园(公园1903)最后一个未建设地块,净用地面积约30亩,总规及控规用地性质为B3-娱乐康体用地。
按照《关于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KC2007—28号储备地块规划条件细化内容的通知》(昆规度〔2008〕6号)要求,滇池湖岸花园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00公顷,其中约2公顷用地约定用于建2000座音乐厅(演艺文化设施),并要求设计需符合建设部《剧场建筑设计规范》。2010年12月,滇池湖岸项目(公园1903)整体规划方案通过昆明市第13次规委会审议,方案中音乐厅的规划指标:容积率1、建筑密度26%、绿地率37%、建筑高度24米,该规划指标于2011年纳入了2-1地块《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云南堃驰房地产有限公司于同年取得了该地块土地证。
二、项目推进情况
2022年3月中旬,我局就对聂耳大剧院相关规划建设等方案专门到昆明市规划局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0年聂耳大剧院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多轮优化后,上报市规委会审议。2021年第7次市规委会提出要求:优选设计团队,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及从事过音乐厅设计的高水平团队,结合剧场后期使用功能、配套设施等综合考虑项目建筑设计,并对建筑的周边风貌,外观形态,立面材质、色彩,夜景灯光效果等进行多方案(三方案或以上)比选,建筑外观设计要有昭示性,可适当放宽建筑的高度要求。该项目隶属1903打包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均由企业主导,且政府部门仅能起到监督作用。该项目已在度假区召开项目规划专家评审会,聂耳大剧院的项目规划经专家评审,还需要做进一步的修改论证。
根据《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7次规委会议纪要》,该项目的土地选址和规划均由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推进建设度假区积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2021年第7次市规委会要求,优选高水平设计团队,经多方比选,选定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方。该设计单位成立于1952年,是国内颇具影响力的建筑设计机构,属于综合性甲级设计院,曾设计了上海大歌剧院、江苏大剧院、上海世博会博物馆等。云南堃驰房地产有限公司已与该设计单位签订了项目设计合同,计划于2022年4月完成设计方案。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建设聂耳大剧院项目,“十四五”期间建设完成,提升昆明市的城市文化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建设新的进展情况,我们将会及时向你通报,再次感谢你对昆明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关心。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胥宗虎,0871-6536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