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开展“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策划”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现编制相关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策划(E0805)
二、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开展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四、经费预算:50万元
五、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及2022年度磨憨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发展重点任务清单,为认真做好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思路及重点项目谋划工作,为下一阶段磨憨片区文旅产业发展及招商引资提供依据和支撑,本着策划(规划)先行的原则,市文旅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策划机构承担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策划。
六、购买内容及承接标准
(一)成果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策划将紧扣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整体定位和相关上位规划,着眼跨境、沿边、民族、生态四大主题,分析磨憨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优劣势、发展定位、业态选择、项目支撑、政策需求等内容,对磨憨合作区未来文旅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进行系统梳理和策划;在此基础上,对接上位规划形成重点招商项目。
2、策划成果包括策划文本及相关图件、招商项目表,成果需通过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确认。
(二)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或资质;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八、单位法人:杨明俊
九、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李 源 0871-63176423
监督人及电话:颜 虹 0871-63965130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