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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事业工作。
9.统筹规划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统筹和协调开展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2021年,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提升至20元标准。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拟定《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深化与创新实施方案》(送审稿)和《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2021-2025年)》(送审稿),并通过局务会和市委文教卫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待市委深改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印发。通过实施方案和目录,将深入推进“八大工程”,不断完善“四大机制”,为全面推动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一刻钟”文化圈课题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按时足额下拨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438万元,保障了全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举办昆明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全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2021年,完成60座旅游厕所建设计划的项目申报工作,印发《2021年昆明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2.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不断加大。指导各县(市)区文物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工程项目,开展修缮方案评审7个,坚定不移地狠抓好文物安全工作,在全市开展文博单位安全交叉检查工作,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纪念馆。启动编制和修编河泊所遗址保护规划、石寨山古墓群保护规划工作。翠湖博物馆群落中云南大学校史馆布展完成,目前开放博物馆纪念馆16个,在建博物馆3个。组织开展“昆明市流动博物馆”活动。健全非遗名录体系。云南围棋子(云子)制作技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我市国家级非遗项目增至7项。加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扶持与管理。完成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公布,我市新增市级非遗传承人105人;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对我市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进行评估。“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中国(昆明)官渡第十一届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非遗作品展示活动等,组织彝族刺绣、竹编等非遗项目参加10月13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期间举办的昆明城市推介会活动,组织我市乌铜走银制作技艺项目参加第五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活动。加强非遗重点项目保护。组织拟定2021年度国家级非遗项目滇剧、昆中药传统中药制剂保护实施方案并组织项目保护单位开展保护工作。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3.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发展。积极组织优秀文艺精品创作,丰富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发展,打造昆明文化软实力,增强昆明的文化艺术品牌。继续推进优秀文艺精品创作。结合今年的疫情及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创作了专题话剧《干沟子村的故事》、交响乐《战疫》、交响组曲《昆明,展开你的翅膀》等9个重点艺术作品。精心组织项目参加第十三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在舞蹈类、音乐类、戏剧类的比赛中,荣获2个音乐类一等奖、2个音乐类三等奖,2个舞蹈类二等奖。大力推动我市文艺院团走出去,文艺惠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工作有效推进。
4.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对7类63946家涉旅企业进行诚信评价工作。持续实施“红黑榜”制度,截止目前共发布“红黑榜”33期,共333家旅行社和11名导游列入红榜,419家旅行社及82名导游及从业人员被列入黑榜。不断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市级成立了“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18个县市区设立了“分中心”,并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昆明南站和昆明火车站设立了“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中心”服务点,在A级景区、星级饭店、昆明老街及五大汽车客运站等旅游聚集(集散)区设立了109个游客购物退货咨询点。自2019年4月25日成立以来,截止2021年10月14日,共受理退货申请3793起,退货申请涉及退款金额总计¥24,473,568.64元,目前已全部处置完成。加强“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在各景区、宾馆、汽车客运站、高铁站、出租车、商户、公共文化场所等游客密集场所,共印制张贴宣传海报和即时贴30.98万份。组织开展17场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发放疫情防控和文明旅游宣传资料2万余份,服务市民、游客3万余人次;利用新媒体开展文明志愿者线上宣传活动,直播观看人数超过4000人。积极组织开展五星级旅游民宿的评定工作,共有6家民宿达标五星级旅游民宿标准。国家文旅部评定的旅游民宿共有13家。
5.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持续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的深入推进和落实。截至9月30日,出动检查人员723人次,抽查规范从业导游人员736人次,旅游团队682个,旅游车驾驶员682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517家次,星级酒店303家次,A级景区96家次,涉旅购物场所147家次,旅游汽车公司62家次,开展联合检查29次。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处理旅游投诉。截止9月30日,共受理各类渠道有效旅游投诉5380件。
6.重大旅游项目强力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2021年1-9月,在库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76项,完成投资37.56亿元,同比增速-4.9%,完成年度任务的53.66%。1-9月我市实现旅游总收入1630亿元,同比上升45.3%,累计接待游客数12121.66万人次,同比上升39%。目前,纳入市级重大文旅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的项目共6个,其中前期项目4个(派拉蒙、七彩世界、华强方特、云南民族村提升改造),开而未动项目1个(恒大童世界),在建项目1个(恒大养生谷)。目前,4个前期项目项目公司均已成立,正按年内正式开工建设的目标开展前期工作,云南民族村提升改造一期项目已完成,并在十一前接待游客。目前,2个项目存在困难主要是资金不到位、1个项目涉及投资主体变更,1个项目存在规划调整及项目立项问题,1个项目存在违规使用土地问题。半山酒店推进情况。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昆明市半山酒店项目建设,目标计划年内建成营运半山酒店不少于2家,年内新开工酒店建设不少于5家。目前,我局上报建成营运酒店2家,分别是凤龙湾一期半山酒店和未来城千里走单骑半山酒店(备选古滇温泉半山酒店)。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酒店项目5家,分别是梁王山现代农业公园、安宁玉龙湾、安宁金方森林、寻甸凤龙湾湾区、阳宗海一条龙等5家半山酒店,其中安宁金方森林项目规划已通过审批即将开工建设。梁王山项目正在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预计年底或明年初获取土地。阳宗海一条龙半山半山酒店项目已获得土地,正在开展项目规划设计。其他2家主要困难为土地和林地占用审批。已建成投入营运寻甸风龙湾半山酒店和古滇名城温泉半山酒店等2个半山酒店项目。加快传统景区提升改造,已完成云南民族村提升改造前期工作、世博园景区、九乡景区提升改造。争取到三批次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入园补助资金,与景区核对完毕资金已下达县区。推出1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7条示范带。完成世博园、民族村、西山和九乡等A级旅游景区的提升改造工作。推出10条红色旅游线路,通过省、市媒体向游客进行全面的宣传和推广。遴选出5家旅游特色休闲街区参加全省旅游特色休闲街区的评定并通过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评审。积极开展申报国家旅游特色休闲街区的申报工作。
7.高标准做好生物多样性大会相关工作。制定《COP15第一阶段会议住宿保障方案》、《指挥调度手册》、《运行保障手册》、《酒店服务指南》等。多次召开住宿保障分指挥部协调会议经多部门合作最后从44家酒店到17家酒店,多次开展了住宿保障分指挥部演练;在住宿保障分指挥部的统筹针对17家指定酒店分别成立工作专班,实现“一个酒店一个团队”,实行统一调度,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在省、市筹备办的统一部署下,住宿保障工作克服前期客情不明朗、信息变化多、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多等困难,做到充分准备、注重细节,圆满完成了省、市筹备办安排的住宿保障各项工作。配合市级其他部门做好cop15大会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6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1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0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7,81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19.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3.55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追加了55,000万元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A级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7,81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5.21万元,占总支出的6.54%;项目支出63,384.45万元,占总支出的93.4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433.55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转拨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A级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5.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5.37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1.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38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248.17万元,增加部分主要为转拨昆明市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A级景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经费主要用开展单位旅游专项支出、文化专项支出、文物保护专项支出及大型活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73.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18%。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年度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4%。主要用于COP15大会系列文艺演出(室外)补助、市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音乐剧少儿剧作品补助;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62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8%。主要用于各项文化、文物、旅游管理事务项目开支及单位日常运转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发放离退休生活补助;
4.卫生健康(类)支出51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医保缴费;
5.节能环保(类)支出111.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cop15大会相关经费开支;
6.住房保障(类)支出23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机关及民族歌舞剧院住房公积金缴费;
7.其他(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打造主客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项目(市本级)补助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2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0.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省、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紧紧围绕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楼堂馆所一律不新建,接待、车辆运费维护费大力压缩的目标,制定了“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努力从源头上和工作过程中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由于疫情影响,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相关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39万元,下降6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1万元,增长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89.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影响,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相关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买了2022年车辆保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占91.34%;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8.6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洽谈及接待普洱市文旅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境)外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9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2.7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149.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4.94万元,固定资产83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251.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3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1,863.72平方米,账面原值15,129.2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62项,账面原值624.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149.82 | 784.94 | 8364 | 3830.82 | 306.75 | 4226.43 | 0.8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1.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1.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3357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