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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及内部审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022/08/01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和《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等文件要求,需对财政预算支出进行绩效自评,经研究,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请第三方作为年度预算绩效辅助工作和内部审计,现编制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每年5月之前将对上一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进行自评,通过检查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节约,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和工作机制,有效提高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内部审计,检验预算支出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违规行为,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不断提高资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 项目编码及名称

项目编码:F0101

项目名称: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评审

三、 项目开展时间

2022年8月-2024年8月

四、 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42万元。

经费来源:从2022、2023年度预算“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专项目经费--部门绩效辅助工作”中列支。

五、 项目基本情况

1. 2023、2024年原市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每年约4亿元),文化、旅游、文物(博)和大型活动体彩公益金专项(实情况)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整改报告25万;

2. 2023、2024年市级预算资金事前绩效评价(整体、文化、旅游、文物(博)和大型活动1+4)7万;

3. 2023、2024年内部审计(共5-7家)服务工作6万;

4. 2023、2024年重大资金(每年1-2个)绩效跟踪4万。

六、 承接标准

(一)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七、 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规定,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的形式完成。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其他事项

地   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21室

单位法人:杨明俊

购买主体: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育军 0871-65328924

监督人及电话:颜 虹 0871-63965130

公示时间:2022年 8 月 1 日至 8 月5 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实有商家报价组织实施。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