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昆明市各旅行社:
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2]3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旅行社行业纾困发展,现决定向我市旅行社进一步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标准
暂退范围为全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100%。(通过银行担保及保险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范围内)。
二、补足期限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补足,办理补足保证金时,旅行社应按照实际金额与银行重新签订《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重新开具《银行存款证实书》。我局将在全力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对未按期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依法依规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出现扎堆、人员大量集中、
等待时间长,建议各旅行社提前进行电话预约办理。
办理时间:2022年6月5日前每周二、周三集中办理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八号楼南门414室(市场管理处)。
四、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真领会通知精神,组织好本辖区内旅行社企业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业务,做好宣传答疑工作,请各旅行社对照材料清单,按要求带齐相关材料进行办理。
(一)旅行社材料清单
1.法人签字且加盖旅行社公章的“法人委托授权书”(无固定格式,写明由谁委托谁来办理旅行社暂退保证金相关手续即可);
2.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旅行社质保金缴存账号的一周内最新银行对账单(请自行联系质保金缴存银行查询打印)或《银行存款证实书》。
(二)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
相关旅行社要按照银行业务流程和规定办理暂退手续,2022年6月5日之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完成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信息变更和备案工作。
(三)对于不愿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请提交《自愿不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说明书》,由法人签字,加盖旅行社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局市场处邮箱(whscglc@163.com)。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强 段应芳 63960811、63151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