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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2022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服务计划的公示
2022/03/25

为推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认真做好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的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需求,现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2022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服务计划的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二、购买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项目开展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四、经费预算:59万元

五、经费来源: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经费”

六、项目基本情况: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运营项目主要是按照“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和合共生”的文旅融合发展思路,围绕建立有独立运营能力,能够承接政府、市场和行业组织活动,有一定市场活力和行业影响力的目标,积极开展昆明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以充分发挥文旅公共服务的特色和职能,持续打造昆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的金字招牌。 

七、项目实施要求

(一)工作内容

1.根据《昆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做好昆明老街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主动开展和配合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保障相关公益服务的提供和开展,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研究和实施,对中心部分老化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服务人员素质,负责昆明老街中心站点的办公场地租金及工作人员配备,保障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全年每天8小时以上运营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和学习提升。

2.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为支撑,着力在文旅融合主题下搭建公共服务的延伸平台,扩大活动阵地和创享空间,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在有限的空间内不断赋与更多的服务内容,引入文化创意集市,全力打造1-2个具有标志性IP的文旅活动,对文创空间内现有文创产品进行完善、升级和创新,不断开发具有本土特色、具备文化内涵和市场潜力的文创产品。

3.举办手工互动、读书会、茶会、义务讲解、旅行分享、剧目演出、摄影展、文化讲坛、文明旅游宣传等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100场。

4.围绕文旅公共服务工作目标,结合COP15、乡村振兴、红色旅游等年度工作重点,做好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的信息点、交流点、和宣传点,发挥昆明文旅的形象窗口作用,做好各项志愿服务、对外宣传及配套保障工作。

5.完成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相关工作。

(二)项目承接标准

1.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站点运营和维护须符合《昆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昆明市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旅游信息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规范》和满足采购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

2.承接单位须承接过政府类似项目或文化和旅游行业类似项目;

3.承接单位需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在项目资金范围内组织符合承接标准的团队、实施方案等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站点运营维护;

4.承接单位需具有可靠良好的资信状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没有法律纠纷及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A1302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拟按照单位内控和财务制度,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九、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毛莉     

电话(传真):0871-6396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