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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拍摄公共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宣传片”服务计划的公示
2022/03/25

为大力宣传昆明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成果,现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拍摄公共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宣传片”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拍摄公共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宣传片

二、项目内容

大力宣传昆明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成果,展示我市公共文化旅游智慧平台开拓创新,实现综合化管理服务,可视化科学研判,科学调配管理资源,远程指挥调度,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化、智慧化和高效化的工作机制。

三、购买单位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6月底之前。

五、经费预算

58.75万元,来源为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资格要求,且业务范围涉及本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有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提供过服务及咨询的经历;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有省部级同类项目经验的组织优先承接。

(二)项目实施要求

经相关程序确定的承接主体需组织专业人员对昆明市公共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智慧化建设成果及公共文化旅游智慧平台开拓创新的工作机制进行调研摸排,形成拍摄脚本,并在2个月内完成宣传片的拍摄工作。

七、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B1201公共公益宣传活动”,拟按照文旅局内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八、咨询方式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毛莉

联系电话:0871-6396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