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22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对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复审复核工作。现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购买“编制《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发展优秀案例集》”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编制《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发展优秀案例集》
二、项目内容
(一)调研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状、经验与问题;
(二)研究、总结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优秀、典型案例;
(三)编制《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发展优秀案例集》
三、购买单位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8月底之前。
五、经费预算
40万元,来源为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六、项目实施要求
(一)项目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资格要求,且业务范围涉及本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有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提供过服务及决策咨询的经历;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7.有省部级同类项目经验的组织优先承接。
(二)项目实施要求
经相关程序确定的承接主体需组织专业人员对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状、经验及优秀、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和总结,形成优秀案例集1份。
七、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E0202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妇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拟按照文旅局内控管理相关规定,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自行确定承接主体。
八、咨询方式
法定代表人:杨明俊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毛莉
联系电话:0871-6396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