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鹏群委员:
您提出的《13537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基本情况
为推动社会稳定与社区和谐,更好的满足未成年人的学业需求与娱乐需求,减少网络上的暴力游戏与黄赌毒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大型小区里建设专为未成年人服务的绿色网吧,并逐步向条件成熟的农村有序推进。
二、昆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18年昆明市取得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昆明市立足保持全省文化建设排头兵的地位和建设领先西部、示范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奋斗目标,始终坚持提高政治站位、高位统筹创建工作,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市县两级统筹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并于年初通过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重大民生工程、惠民工程。经过两年的创建,全市公共文化设施水平、人均文化事业经费、基本公共文化供给能力有了大幅提升。一是建成布局完善的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按照集中建设一批、资源整合一批的工作模式,先后集中实施了6个县级馆、 54个乡镇(街道)文化站、621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新建(改扩建),实现了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二是下沉优质资源夯实提升基层文化设施水平。市图书馆积极延伸服务触角,积极开展图书馆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四进”服务,建设各类图书馆分馆19个,流通点26个。三是高标准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对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开放时长、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全力做好工作日的错时开放和节假日文化服务的正常供给。全市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并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四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平台。投资680余万元实施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和数字化建设。建成全省首个、西部领先的覆盖14个县区文化馆、13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的昆明市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平台。首次将全市农家书屋藏书编入全市图书借阅管理系统,实现了县域范围内图书借阅的通借通还。
三、保护未成年人的现有工作措施
(一)强化文化市场监管
1.加强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以取缔“黑网吧”为重点,从严查处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并记录上网信息等违规经营行为。
2.加强娱乐场所监管。一是严查未经文化旅游行政部门内容核查、宣扬赌博的游戏游艺设备,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查处游艺娱乐场所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的违法行为。二是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全面清理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三是严厉打击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的违规行为。
3.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宣扬邪教、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网络歌曲和网络动漫。
4.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一是以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读物为重点,严厉查处学校周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各类非法、盗版有害的图书、音像制品和卡通漫画。二是严厉查处宣传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违禁内容的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三是坚决打击兜售盗版书报刊、音像、计算机软件的无证照游商和地摊。
(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卫生环境和社会秩序“不滑坡”,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秩序良好、健康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1.坚持依法行政审批。严格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行政许可关,按照《2018年云南省校园与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
2.加强娱乐场所巡查。重点查处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游艺娱乐场所在国家法定节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机、超时经营等违规行为,协调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游艺娱乐场所利用游戏游艺设备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行为。
3.加强网吧规范经营。对上网服务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分时段巡查、分重点抽查,从严查处上网服务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未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未记录上网信息等违规经营行为。
4.健全综合监管机制。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教育、市场监管、劳动保障等部门,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上网服务场所,无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出版物销售的要求,加大对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管力度,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打早打小”,坚决查处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招用未成年人的行为。
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绿色网吧申领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要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二是电竞等新业态的出现,网吧行业的经营状况受到较大的冲击。
五、提供绿色上网服务的基本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根据郭委员提出的四条建议和我市公共服务建设情况。市文旅局也积极与相关部门作了对接,目前,技术不是问题,可以通过相关“软件”把关,把那些对青少年心智不利的网站内容进行屏蔽。目前昆明市已建成了市县区级图书馆15个,市县区级文化馆15个,文化站149个,村级文化室1676个。上述所有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均可以提供电子阅览服务。昆明市图书馆和部分县区图书馆也专门提供了“绿色上网专区”。下步结合各级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村级文化室建设,统一配置相应的公益文化设施,结合家庭、孩子的生活作息时间来确定开放时间。在条件成熟的站点适当地投入技术力量,开展一些PS技术、电脑制图等技术性课程,让孩子们在上网的同时,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对建设“绿色上网专区”积极性高的站点应当给予资金倾斜。
感谢您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子永平 0871-63960811,13759547366)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