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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12/01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市文旅局委托辅助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根据市级机构改革要求,于2019年4月由原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和原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调整合并后新组建的单位,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县级。加挂昆明市文物局牌子。

市文旅局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综合执法监督处)、财务处、艺术处、公共服务处、智慧旅游处(科技教育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文物和博物馆处、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行业管理处、市场管理处(行政审批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宣传推广处、大型活动处、人事处。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止,实际在职人员68人(不含纪检人员)。

(二)部门职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市文旅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馆事业工作。 

9.统筹规划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参与指导有关驻外及驻港澳台文化和旅游机构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统筹和协调开展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昆明市“十三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政府目督办《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市文旅局对2020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各业务处室对负责实施的具体项目分别制定了绩效目标。2020年度工作计划从单位职能职责出发,围绕“十三五”规划的细化目标分解制定,对各业务处室年度内工作重点目标和职能目标提出明确要求。

2020年市文旅局工作主要围绕文化事业发展、文物事业发展、旅游发展和大型活动4项内容展开。这些工作是“十三五”规划中应开展的相关工作,也是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文化事业发展工作主要是通过不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群众文艺创作工作,做好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职能部门

2020年工作计划或考核内容

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

公共文化服务处

1.1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



1.1.1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达三级以上标准

14个县(市)区文化馆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1.1.2新建、改扩建2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完成3个市、县级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


1.1.3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

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


1.1.4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

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

公共文化服务处

1.2公共文化服务



1.2.1“三馆一站”免开

除疫情防控期间临时闭馆外,“三馆一站”按国家规定时间免费开放,正常运行。


1.2.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人均资金保障达到20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人均资金保障由2019年人均17元提升到达到20元

公共文化服务处

1.3文化队伍培训

开展4个主题内容的文化队伍培训、交流,年度内已完成昆明歌舞剧院和聂耳交响乐团专业人才培训。

公共文化服务处

1.4文化消费试点补助

除度假区外,其余县区已完成文化消费券发放

艺术处

1.5文艺精品创作

脱贫攻坚专题话剧《干沟子村的故事》;交响乐《战疫》、交响组曲《交响新时代》、《昆明,展开你的翅膀》等9个文艺作品

艺术处

1.6文化活动



1.61文艺比赛

组织人员参赛云南省第十三届青年演员比赛


1.6.2文化惠民演出

线上音乐会演出21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5场;文化惠民演出场次累计不低于1715场。

非遗处

1.7非遗项目申报、传承、保护



17.1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

100%完成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


17.2.重点非遗项目保护

完成滇剧、龙泉探梅、撒尼刺绣等非遗项目传承保护


1.7.3非遗传承人补助

完成国家、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8文化市场案件结案量

完成年初预期文化市场案件结案件数不低于72件的目标

2.文物事业发展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文物事业发展工作主要是依据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完善文物保护利用的相关管理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昆明市博物馆业发展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和直属单位做好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职能部门

2020年工作计划或考核内容

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

文物和博物馆处

2.1文物保护和利用


2.1.1文物修缮及维护:共计划完成讲武堂历史博物馆场馆屋顶维护项目等文物修缮及维护项目27

截至评价日,已完成13项,未完成14项,完成率48.15%

2.1.2文物保护性设施建设:共计划完成昆明市博物馆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等文物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4

截至评价日,已完成2项,未完成2项,完成率50%

2.1.3文物资源历史研究:计划由讲武堂开展云南陆军讲武堂历史文化系列课题研究工作

讲武堂委托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开展云南陆军讲武堂“武”文化研究及云南陆军讲武堂师生中的少数民族将领2项课题研究,合同约定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中期成果,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终期成果,经检查,截至评价日,昆明市社会科学院尚未提交中期成果

2.1.4文物征集:计划由市博物馆及讲武堂完成相关文物征集项目2

截至评价日,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100%

2.1.5文物保护四有工作:计划在15个县(市)区开展2个大类25个具体项目

截至评价日,仅完成1个项目,完成率4%

2.2文物消防:计划为15个县(市)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配置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消防演练、消防知识培训等工作

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安宁市、富民县、禄劝县、阳宗海、东川区共8个县(市)区文物消防工作尚未完成,此项工作完成率46.67%

2.3文物巡查:要求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每个文物保护单位每年至少巡查1

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巡查工作,2020年全市平均巡查次数16次

2.4博物馆业发展


2.4.1免费开放补助:对全市10个博物馆、纪念馆给予免费开放补助

经检查、询问,除禄劝县皎平渡红军长征纪念馆因拆除重建工作尚未完成,无法正常开放外,其余9个博物馆、纪念馆除受疫情影响及固定闭馆日外已全年向社会免费开放,完成率90%

2.4.2陈列布展补助:共安排碧血千秋--滇军60军出滇抗战纪念特展”等陈列布展补助项目13

截至评价日,已完成7项,未完成6项,完成率53.85%

2.4.3博物馆功能提升:共安排昆明地区文博馆藏数据库建设等博物馆功能提升项目3

截至评价日,已完成2项,未完成1项,完成率66.67%

2.4.4其他活动经费:共安排博物馆“科普公益”活动等其他项目3

截至评价日,项目均已完成,完成率100%

3. 旅游发展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旅游发展专项工作主要是推动全市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智慧旅游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广泛推进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昆明文化旅游影响力的提升;同时围绕文旅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文旅企业复工复产复业,推进文旅市场回暖复苏。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职能部门

2020年工作计划或考核内容

2020年实际完成情况


3.1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资源开发处

3.1.1旅游厕所建设项目:2020年度计划安排新建、改建旅游厕所53座,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建设1座、省级补助资金建设13座、市级补助资金建设39  

实际已完工47座,未完工6座,其中:中央完工1座;省级完工12座、未完工1座;市级完工34座、未完工5

3.1.2 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项目)建设工作

目标未完成。仅完成东川区红土地景区停车场建设工作;乌蒙巅峰运动公园的停车场、游步道和1个观景亭的建设工作,其余均未完成。


3.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业管理处、资源开发处

3.2.1旅游业人员培训计划开展:1.导游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2.对导游岗前及考前人员;导游中高级及领队人员;初级导游人员;旅游企业部门经理及从业人员(拟培训1000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拟培训1000人),五类人群进行综合素质培训。

目标已完成。完成全市在册10931名导游开展线上培训;五类人群的综合素质培训均按计划完成。

智慧旅游处

3.2.2旅游公共服务站点、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的运营维护   计划对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旅游公共服务站点进行运营维护。

目标已完成。

市场处、资源开发处、市旅游监察支队

3.2.3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计划开展:旅游行业质量提升系列活动;昆明市A级旅游景区和A级旅游厕所第三方监督机制服务;游客购物退货监理红心管理运行服务;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暗访等。

目标已完成。

行业处

3.2.4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计划开展:2019年、2020年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旅游民宿和精品酒店行业品牌打造工作;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已完成。

市旅游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处、产业处

3.2.5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部门基本工作支出   计划开展: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昆明市旅游市场调度指挥中心业务专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舆情监测平台运维;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

目标已完成。


3.3旅游开发建设


智慧旅游处

3.3.1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

目标已完成。

产业处

3.3.2计划完成“云游品质”认证旅游线路工作专项经费

目标已完成。

产业处

3.3.3 计划完成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即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

目标未完成。项目在2020年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规委会评审,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游客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完成E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


3.4旅游规划编制


政策法规处

3.4.1完成昆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

目标已完成。

政策法规处

3.4.2完成昆明市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提升实施方案、 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的编制以及 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包装设计。

目标已完成。


3.5旅游宣传促销


宣传推广处

3.5.1国内宣传促销   计划开展:一是全媒体营销、漫游昆明、昆明文化及网络营销、昆明城市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项目;二是下达2020年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云南民族村560万元、石林景区370万元。

目标未完成。2020年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项目未完成。因资金于2020年11月下达,云南民族村、石林景区计划于2021年年内完成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对外交流处

3.5.2国外宣传促销   计划开展:2020年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合作交流项目,更子年春城中秋夜活动,交2020年亚太旅游协会会费的工作。

目标已完成。已按计划开展,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旅游品牌形象。

智慧旅游处

3.6旅游绩效奖励   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奖励黑龙潭公园100万元、石林杏林大观园100万元。

目标已完成。推进了黑龙潭公园、石林杏林大观园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3.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


产业处

3.7.1 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专项资金1500万元,开展五个项目,具体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十四万发展规划专项资金50万元;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专项资金150万元;度假区核心区域汤池和草甸集镇提升改造资金900万元;阳宗海大道-度假区西面连接线景观提升工程资金300万元;阳宗海国家旅游度假区宣传营销专项资金100万元。

五个项目基本完成,但5.阳宗海国家旅游度假区宣传营销项目中的《阳宗海诗韵》(暂名)诗集的设计、出版印刷未完成。

智慧旅游处

3.7.2 2020年昆明文旅消费券项目

目标已完成。促进相关行业加快恢复发展、为消费者争取了让利。


3.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文旅防控组

3.8.1留观酒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项目    计划开展三次补助:省级资金840万元,补助30家留观酒店;市级资金58.5万元,补助7家留观酒店;市级资金300万元,补助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空港新区5家留观酒店。

目标已完成。

产业处、资源开发处

3.8.2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项目   计划完成: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资金578万元,补助8家企业;景区门票补助资金4893.4105万元,补助9家景区;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资金200万元,补助2家高A级旅游景区。

目标已完成。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文旅防控组

3.8.3计划完成疫情防控工作补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的工作

目标已完成。

4.大型活动专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举办了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和昆明网球公开赛3项体育赛事。3项赛事均根据疫情在活动方案、组织形式上做了调整,同时在活动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预案和措施,使赛事活动科学、安全、有序完成,并取得新的突破。

(四)部门管理制度

1.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2020年市文旅局根据机构调整后的部门职责、职能,并结合原市文广体局和市旅发委的管理制度,重新制定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岗位职责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单位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

2.业务管理制度

市文旅局的业务工作综合性较强,为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业务工作重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针对基层公共文化项目,制定了《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计划进度完成项目;文物保护及博物馆业项目主要依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 财政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开展进行指导与监督。

市文旅局各业务处室根据项目实施申报流程,在项目申报时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按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审批,实施阶段采取检查台账、实地检查和报表上报等方式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掌握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和效果。

3.资金管理制度

市文旅局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依据《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进行监管;旅游发展资金主要依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同时,根据资金管理需要,联合市级财政部门制定下发了《昆明市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提供制度依据。

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规范和使用财政资金,做到资金的使用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按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保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合法、规范。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市文旅局(含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资金及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2.预算执行情况:

市文旅局2020年年初预算资金总额为31,216.20万元,2020年期间存在调整预算情况,预算调整数为-4,488.13万元,调整后预算26,742.03万元(不含县(市)区转移性支付资金),预算调整率-14.38%。2020年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各县(市)区转移性支付资金24,241.97万元,部门全口径预算数为50,984.00万元。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25,751.37万元,另有文化事业发展、文物事业发展、旅游发展专项、大型活动专项四个项目的专项资金合计24,241.97万元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未纳入部门收支决算报表,市文旅局2020年含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资金合计整体支出为49,993.34万元。与调整后全口径的预算数50,984.00万元相比,预算执行率为98.0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8.89%,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97.76%。年初结转和结余13.96万元(局本级市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年末结余990.66万元,其中年末项目结转结余13.96万元(局本级市两新组织工作经费),其余结余结转资金976.70万元已于当年上缴财政。

3.部门整体支出情况: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49,99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4.87万元,占总支出的26.83%;项目支出36,578.47万元,占总支出的73.17%。

2020年度市文旅局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内容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注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年初结余

13.96






13.96

局本级

年初预算

31,216.20

13,556.33

10,103.01

1,409.39

2,043.92


17,659.87

预算批复

预算调整数

-4,488.13

9.69

-1,391.73

1,505.10

-111.56

7.87

-4,497.81

预算调整数和决算数均不含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

调整后预算数

26,742.03

13,566.01

8,711.29

2,914.49

1,932.36

7.87

13,176.02

决算数

25,751.37

13,414.87

8,587.32

2,902.05

1,917.63

7.87

12,336.50

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

24,241.97






24,241.97


部门整体支出数

49,993.34

13,414.87

8,587.32

2,902.05

1,917.63

7.87

36,578.47


结余

990.66

151.14

123.97

12.44

14.73

0.00

839.52


4.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日常事务管理和项目支出,近三年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市文旅局2018年-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

年度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市文广体局

2018

14,062.66

23,657.21

37,719.87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

13,759.72

14,356.42

28,116.14

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

13,414.87

12,336.50

25,751.37


2020年较2019年增加数

-344.85

-2,019.92

-2,364.77

如上表所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年均有变化:2020年基本支出较2019年减少344.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减少2,019.92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部分项目调整未执行,如大型体育赛事计划9项,实际执行3项,取消6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单位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局机关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金额5,1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021.19万元,实际比计划减少3,167.8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部分赛事活动未执行,减少了比赛经费、竞赛组织费、后勤接待费、赛事经费等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项目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序号

政府采购项目

金额

凭证号

1

机关复印纸

1.78

11-205、206

2

2020年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合作交流项目

59.00

5-42、11-200

3

指挥中心复印纸采购

0.49

11-201

4

宣传海报印刷

0.83

12-103

5

旅游宣传推介名片印刷

0.14

12-104

6

宣传册印刷

2.93

12-105

7

昆明市2019年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采购项目服务费

300.00

2-24

8

昆明市2020年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服务费

70.90

5-35、8-79

9

2020年“新媒体营销项目”

90.57

6-57

10

《慢游昆明》直投刊物

107.50

6-58

11

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69.50

8-78

12

一部手机游云南旅游车辆监管系统流量卡运行采购

348.50

8-80

13

2020年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服务

298.88

10-30

14

一部手机游云南数字平台新增功能系统开发

255.32

11-199

15

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创宣传用品制作

15.00

11-204

16

昆明市旅游大数据研究运维服务

70.00

9-51

17

2020年环滇自行车赛运营服务费

329.86

12-106


合计

2,021.19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对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检查的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除调整未实施外其余均按计划进度执行,并已按照批复的采购方式完成采购,财务人员根据政府采购用款申请书进行了账务处理。

(七)固定资产情况

市文旅局2020年期初财务账面固定资产249,025,056.64元,2020年度新增视频监控设备和报警设备各1台,价值共5,97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文旅局财务账面固定资产合计249,031,031.64元。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资产类别

2020年

数量

价值

原文广体局

1509

244,548,807.85

1

房屋、土地、构筑物

24

191,560,310.96

2

车辆

14

1,510,283.92

3

通用设备

74

13,942,306.80

4

专用设备

101

36,790,414.00

5

家具用具

872

669,553.95

6

图书、档案

424

75,938.22

原旅发委

404

4,482,223.79

1

车辆

7

1,728,835.36

2

通用设备

32

2,169,461.13

3

专用设备

2

1,710.00

4

家具用具

363

582,217.30

合计

1,913.00

249,031,031.64

经检查,市文旅局固定资产财务账面金额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一致,但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市文旅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真实完整性开展检查并进行二维码管理。截至评价日,该项工作尚未提供检查结果,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尚未得到落实整改,因此本次评价未能计算固定资产在用率。

(一)部门总目标

1.坚持导向、打造品牌,抓好文化艺术创作演出继续围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惠民演出活动。围绕昆明旅游高质量发展核心工作和艺旅融合需求,持续推进有水准、有市场、有口碑、有特点的旅游艺术作品创作演出,围绕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3部艺术精品,配合夜游经济发展,大力推动旅游艺术演出力度

2.供需对接、提升效能,促进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力推进第四批国家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积极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达标建设,确保实现全市各县(市)区文化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面达标。

3.强化保护、科学利用,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指导各县区认真做好文物保护修缮、合理利用工程持续做好文物消防及执法巡查继续做好昆明市博物馆业的发展工作,持续推动文博与旅游的互动融合,加强非遗资源的合理利用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规范执法,完善措施,促进文化旅游市场健康有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昆明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昆明市查处无证无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文旅市场整治制度措施。继续加强全市旅行社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大力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评价,加强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各旅游行业协会加强市场调查、自我规范和自我清理,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

5.推动昆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推进重大文旅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滇池派拉蒙影视乐园、美丽中国(昆明)华夏历史文明文化科技旅游产业园、晋宁南湾未来城等项目启动建设;不断盘活昆明文化旅游资源,积极融入滇西旅游大环线建设,确保文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旅游项目投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游客接待总量突破2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突破3000亿元。

6.加强交流、增进合作,扩大昆明文化旅游影响力加强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提升文旅国际化服务水平开展多形式国际招客工作继续提升国际体育品牌赛事品质。

7.整合资源,拓展功能,不断优化智慧旅游加强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在前期工作任务推进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提升慢直播、扫脸入园、景区解说、智慧厕所、诚信评价和投诉体系等工作。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充分利用一机游平台推进优质资源上线。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2020年年度项目具体计划目标共18项,详见下表:

序号

绩效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1

文化投资

文化投资80亿元,其中5000万元以下20亿元

2

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

3

文艺精品创作

扶持文艺精品创作,推出1部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文艺作品,提升修改1部文艺作品。继续办好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赛等品牌赛事

4

非遗保护工作

完成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公布工作;启动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

5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达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扩建2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

6

数字化服务

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

7

文物保护

实施20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翠湖、官渡古镇、龙泉古镇三大博物馆群落建设

8

博物馆业发展

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做好云南陆军讲武堂等相关展览项目建设,申报注册备案博物馆不少于1个;组织开展“昆明市流动博物馆”活动20次以上;市属各类博物馆年内举办和引入专题展览20次以上

9

旅游收入

力争旅游业总收入达2790亿元。住宿业营业额降幅控制在15%以内;旅行社服务、旅游管理服务、其他旅行社等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0%;室内娱乐活动、彩票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代理、其他娱乐业和景区索道等服务业营业收入降幅控制在10%以内

10

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A级旅游厕所80座,推动创建3个A级旅游景区

11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监管

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监管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成53个无理由退货和咨询点,全年规范从业导游1000人次,旅游车驾驶员800人次。规范、指导旅行社275家次,旅游饭店100家次,开展联合执法40次

12

星级酒店管

完成34家三星级以下星级酒店星级复核工作

13

行业安全及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不低于4次。完成不低于8000名导游人员培训工作

14

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

加强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设,新增联盟会员城市1家,发布2020年度联盟旅游发展趋势报告

15

旅游宣传报道

加强与各媒体平台合作,媒体宣传昆明旅游10次;开展区域旅游合作1次;参加国内专业旅游展会1次;开展昆明旅游形象宣传推广1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不低于500篇、微博发布不低于300条、抖音发布旅游宣传短视频不低于20个

16

文旅重点项目建设

推进恒大童世界、世博园改造升级等重点项目建设,谋划建设一批半山酒店。加快推进七彩云南古滇名城、南湾未来城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指导滇池旅游派拉蒙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17

其他行政工作

完成2020年度预算绩效工作;认真做好“挂包帮”对口帮扶工;做好我市旅游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信访工作等

18

机关党委相关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统战、意识形态的工作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1.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确认部门战略目标、部门职能、中长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梳理并确认各条线工作任务及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部门的绩效目标。

2.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整理汇总部门适用、在用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分类整理部门的存量资产、新增资产。

3.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分类整理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分解情况,各项工作应与部门职能或规划相对应。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对应的部门职能或规划内容,分析确定当年整体支出评价的评价重点。围绕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重点或全部)、部门运行的有效情况(资源配置效率、资源管理水平、资源节约程度等),以及部门职能的实现程度(部门工作的整体效果、部门各项目标的实现程度或贡献度、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三方面内容确定。

4.构建指标体系。按照上述确定的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部门运行的有效情况及部门职能的实现程度三方面内容,构建指标体系。

5.按照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对市文旅局上述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发掘市文旅局在管理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评价目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是围绕部门整体战略目标实现和职责履行程度的综合评价,对于一个单位或部门的整体绩效评价能够洞悉资源配置的有效情况以及各部分要素之间的有机关系,从而从更加宏观的层面把握单位(部门)的资源配置合理性和资金运用效益,从结构分析和整体效益分析中更加精确地查找问题,进而有的放矢地进行改进。

2020年市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通过整理分析部门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战略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目标战略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单位职能履职效能。

(三)评价依据

1.绩效评价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

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12号)

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发〔2016〕61号)

5)《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

2.业务方面的主要文件

1)《昆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昆明市“十三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昆明市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3)关于下达《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2017

4)《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市委办〔202117

5)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3.其他作为评价依据的材料

1)预算申报的相关资料

2)预算批复、预算调整相关文件资料

3)财务资料、统计资料和决算报表、决算编制报告等

4)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管理制度等

5)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明细卡片”

6)其他相关资料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市文旅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基础数据分析及整理的基础上,对单位2020年度支出绩效进行客观评价,综合得分为83.47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部门决策类得分35分,得分率为100%;部门管理类得分11.91分,得分率为59.55%;部门绩效类得分36.56分,得分率为81.24%。

绩效评价得分表

指标

A 部门决策

B 部门管理

C 部门绩效

合计

权重

35

20

45

100

分值

35

11.91

36.56

83.47

得分率

100%

59.55%

81.24%

   83.47%

2.主要绩效

2020年度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按照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与国家抽检;进一步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彰显城市新魅力;积极组织优秀文艺精品创作,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强力推进重大旅游项目,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昆明“旅游革命”考核名列全省第一名;对外交流合作广泛,昆明文化旅游影响力明显提升。整体绩效水平评价为。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市委办〔202117),单位考核得分92.07分,为目标完成单位。

在部门决策绩效中,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绩效目标、部门职能明确合理,部门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匹配性较好;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办公资源投入、重点项目资源分配较为合理;对年度内工作指标尽量量化绩效目标。

在部门管理绩效中,预算管理和业务管理得分比例高于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在预算管理方面,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较高,预算调整及时规范,三公经费控制好,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97.76%;在财务管理方面,已重新修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但存在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情况,在部分专项资金的执行及监控的方面力度不足,导致重点项目资金结余较大;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对健全,但部门在职人员人数未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在资产管理方面,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但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情况,虽已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截至评价日尚无清理结果。在业务管理方面,部门业务管理有据可循,政府采购规范,但存在对个别大型活动监管措施不够全面等问题。

在部门绩效方面,2020年虽然疫情的影响持续存在,但单位安排的工作计划基本实现,绩效得到了一定体现。不足之处是部门产出中存在部分项目完成率较低的问题,如文物保护和利用项目完成率仅达到30.51%, 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2020年仅完成可研、规划编制、评审及相关施工、服务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工程建设尚未开始。

(二)具体绩效分析

市文旅局整体评价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指标权重

二级指标

指标权重

三级指标

指标权重

得分

A部门决策

35%

A1部门目标

12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2

2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2

2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2

2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

3

3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

3

3

A2部门职能

10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

1

1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

4

4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

4

4

A24部门内设科室职责的明确性

1

1

A3资源配置

13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

2

2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

4

4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

2

2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

2

2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

3

3

B部门管理

20%

B1预算管理

7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1

1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4

3.91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

1

1

B14预算调整情况

1

1

B2财务管理

6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1

1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4

0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1

0.5

B3人力资源管理

2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

1

0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

1

1

B4资产管理

2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1

0.5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

1

0

B5业务管理

3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1

0.5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

1

1

B53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1

0.5

C部门绩效

45%

C1部门产出

27

C11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

4

4

C12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完成情况

2

2

C13文艺精品创作完成情况

2

2

C14文艺比赛及惠民演出完成情况

2

1.8

C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成情况

1

1

C16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2

0.6

C17文物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0.5

0.25

C18文物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0.5

0.5

C19博物馆业发展补助工作完成情况

2

1.45

C110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2

1

C111重点旅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3

1.5

C112旅游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1

1

C113旅游宣传促销完成情况

1

0













C114文旅消费券工作完成情况

1

1

C115留观酒店安置留观人员工作完成情况

2

2

C116大型活动完成情况

1

1

C2部门效果

12

C21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

2

C22旅游业总收入复苏率

2

2

C23 争取中央资金完成率

2

0.7

C24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完成率

1

1

C25相关人员满意度

2

1.8

C25政府部门考核完成率

3

2.76

C3部门可持续发展

6

C31队伍建设情况

2

1.8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

2

2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

2

1.4

总计

100%


100


100

83.47

A1 部门目标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原文广体局及原市旅发委已按照部门职能,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云南“三个定位”发展战略要求及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发展目标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结合昆明市整体发展情况编制了《昆明市“十三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市文旅局的工作内容均与规划相关,故A11指标得满分2分。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

市文旅局根据部门职能、十三五规划制定了2020年度工作计划,并按重点目标、职能目标、争取目标、综合评议目标、党建目标对2020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到业务处室,对各具体项目进行了目标设定,需要量化考核的指标已量化。故A12指标得满分2分。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市文旅体局根据2020年度工作计划对部门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设置并分解,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故A13指标得满分2分。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

单位总体绩效目标及2020年度具体绩效目标均与单位职能、工作重点相关,2020年度具体绩效目标主要参考近三年指标值及年终考核目标,绩效目标较为合理。故A14指标得满分3分。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

2020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指标由部门决策指标、部门管理指标及部门绩效指标组成,涵盖部门职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并细分至3级,绩效指标明确,故A15指标得满分3分。

A2 部门职能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

市委、市政府对市文旅局部门职能作出明确规定,涵盖了文化事业、文物事业、旅游业、大型文体旅游活动和品牌赛事等相关工作,与全市文化旅游工作要求一致。故A21指标得满1分。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

根据2020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部门主要工作目标,市文旅局2020年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内容,均与部门日常工作及部门职能相关。故A22指标得满分4分。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

单位2020年各类具体工作与市政府明确的部门职能相匹配,且根据各项职能工作均安排开展了相关的具体工作。故A23指标得满分4分。

A24部门内设科室职责的明确性

市文旅局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按规定设置了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各科室的职责清晰明确。故A24指标得满分1分。

A3 资源配置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

市文旅局基本支出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2023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部门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按照上年编制内实有人数编报,基本经费预算中的人员经费根据阳光工资定额标准进行编制,公用经费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行编制。故A31指标得满分2分。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

项目支出预算分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级拨款三类编制。各项目年度预算主要依据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以及本部门的工作职能设定,并编制了相应的项目绩效目标。单位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由各业务处室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详细预算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预算需求数由局财务处负责汇总,经局长审批后,报市级财政部门初审。市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总控制数后,局财务处根据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结转结余等情况,会同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分别提出各基层单位建议控制数,报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平衡调整后,报局长审定;根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年度预算,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财务处汇总,形成年度部门预算送审稿,提交局务会和局党委会审议;经局党委会最终审定的部门预算草案,由局财务处及时报送市级财政部门。故A32指标得满分4分。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

根据对单位机构人员编制情况及工作内容了解,均能按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人力资源投入基本合理。故A33指标得满分2分。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

市文旅局目前投入的办公用房、交通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用具等办公资源配置能够满足正常工作需求。故A34指标得分为满分2分。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

市文旅局2020年工作计划主要围绕公共文化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和利用以及博物馆事业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和大型活动等重点项目展开,2020年度共安排上述重点项目资金36,545.5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37,404.02万元的97.70%。项目资金安排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故A35指标得满分3分。

B 部门管理

B1 预算管理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市文旅局2020年调整后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3,566.01万元,年度决算总额为13,414.87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8.89%。根据评分标准,则B11指标得满分1分。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市文旅局2020年调整后项目支出预算总额(含转移支付)为37,417.99万元,年度决算总额(含转移支付)为36,578.4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7.76%。根据评分标准,则B11指标得满分3.91分。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23.77万元,预算数92.49万元,比预算减少68.72万元,“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6.01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三公”经费12.24万元,“三公”经费减少33.99%,切实贯彻落实了厉行节约工作任务。故B13指标得满分1分。“三公”经费控制明细情况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控制

实际支出数

2020年预算支出

2020年实际支出

变动金额

三公经费控制率(%

2019年实际支出

2020年实际支出

变动金额

三公经费增长率(%

1.因公出国(境)费

50.00

1.89

-48.11

3.78%

6.13

1.89

-4.24

-69.17%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4.66

20.09

-14.57

57.96%

26.1

20.09

-6.01

-23.03%

3.公务接待费

7.83

1.79

-6.04

22.86%

3.78

1.79

-1.99

-52.65%

三公支出合计

92.49

23.77

-68.72

25.70%

36.01

23.77

-12.24

-33.99%

B14预算调整情况

2020年度,市文旅局根据基本支出情况和部分项目执行情况按照预算调整程序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及时进行了预算调整。2020年预算调整数-4,488.13万元(不含项目资金拨付县区实行转移性支付数),其中:调增基本支出9.69万元,项目支出-4,497.812020年预算调整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取消执行,从而减少预算,如大型赛事活动;二是申请到中央、省级项目资金,调整增加预算,如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等。故B14指标得分为满分1分。各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单位

基本支出预算调整数

项目支出预算调整数

预算调整合计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73.69

-6,769.71

-6,696.03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8.55

-15.00

-43.55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

-105.82

-33.02

-138.84

昆明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4.90

10.00

5.10

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

3.09

121.91

125.00

云南陆军讲武堂文物保护管理所

33.82

278.44

312.26

昆明聂耳交响乐团

40.91


40.91

昆明市博物馆

-13.68

1,029.67

1,015.99

昆明市图书馆

-66.57

142.58

76.01

昆明市文化馆

77.70

737.31

815.01

合计

9.69

-4,497.81

-4,488.13

B2 财务管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机构调整完成后,市文旅局根据内部管理需要,修改完善了单位一系列管理制度,现有的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出差费报销相关办法、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在日常工作中基本按各项制度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故B21指标得分1分。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

在资金使用方面,经检查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抽查部分县区,存在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情况,如:昆明聂耳交响乐团使用公益性演出经费支付音乐季演出指挥劳务费10.75万元;呈贡区使用巡查经费1.83万元购买消防器材;昆明西山华亭寺收到西山区文旅局拨入项目资金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使用218.37万元,应结余181.63万元,但2020年12月31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仅为54.05万元,专项资金已作他用。根据指标评分规定,B22指标不得分。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

市文旅局日常通过财务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及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等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但个别县区及单位,个别项目仍存在资金未专款专用,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扩大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等情况,财务监控的有效性不足。故B23指标扣权重分50%,得0.5分。

B3 人力资源管理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

根据2019年3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9〕61号),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市文物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正科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2020年末,局机关实际在职行政人员68人。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13.33%。经评价,B31指标不得分。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

单位实际在职人员参照相应编制人员管理文件进行管理,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经济活动特点,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设置各关键岗位职责,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各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协作关系,建立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B32指标得满分1分。

B4资产管理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单位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实物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财务处负责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但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情况。故B41指标扣权重分50%,得0.5分。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

因单位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无法计算固定资产在用率,故B42指标不得分。

B5业务管理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

市文旅局的业务工作综合性较强,为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业务工作重点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对口业务处室根据项目实施申报流程,在项目申报时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按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审批,实施阶段采取检查台账、实地检查和报表上报等方式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掌握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和效果。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还存在一定不足,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要求。故B51指标扣权重分50%,得0.5分。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

本次绩效评价,评价组对局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除调整未实施外其余均按计划进度执行,并已按照批复的采购方式完成采购。故B52指标得满分1分。

B53监督考核情况

对县(市)区绩效跟踪监控力度不够,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文物保护和利用项目实际完成率30.51%,文物消防项目实际完成率46.67%,博物馆功能提升项目实际完成率66.67%,旅游厕所建设完成率88.68%。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仅完成项目规划编制、工程、监理招标及合同签订等部分前期工作。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中央基建专项补助尚未完工。故B53指标扣权重分50%,得0.5分。

C部门绩效

C1部门产出

C11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

计划完成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达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扩建2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实际完成14个县(市)区文化馆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完成3个市、县级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完成昆明市文化馆等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已按计划目标完成,C11指标得满分4分。

C1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完成情况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专项资金人均补助标准从2019年17元上升到20元;除疫情防控需要临时闭馆外,我市各县区“三馆一站”按国家规定时间免费开放;春节文化活动、世界读书日、“春秋十讲”等系列品牌活动持续开展。故C12指标得满分2分。

C13文艺精品创作完成情况

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创作了专题话剧《干沟子村的故事》、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完创作完成交响乐《战疫》、交响组曲《昆明,展开你的翅膀》;昆明市文化馆创作脱贫攻坚主题系列小品《幸福来敲门》、《爱的承诺》等9个重点艺术作品。故C13指标得满分2分。

C14 文艺比赛及惠民演出完成情况

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青年演员比赛并获得奖项,完成计划目标。惠民演出的预算目标为音乐会演出20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6场;文化惠民演出场次累计不低于1700场。实际完成线上音乐会演出21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5场;文化惠民演出累计1715场次。但巡演未完成目标。故C14指标得分1.8分。

C1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完成情况

完成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完成滇剧、“龙泉探梅”、撒尼刺绣等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按时完成国家、省级、市级传承人补助。故C15指标得满分1分。

C16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2020年文物保护和利用共安排开展5类59项文物修缮及维护、文物保护性设施建设、文物资源历史研究、文物征集、文物保护“四有”工作等内容,通过实地勘察及各县区上报资料统计,实际共完成18项,尚有41个项目未完成,完成率30.51%。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分,实际得分0.60分。

C17文物消防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计划为15个县(市)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配置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开展消防演练、消防知识培训等工作,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安宁市、富民县、禄劝县、阳宗海、东川区共8个县(市)区文物消防工作尚未完成,此项工作完成率46.67%。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0.5分,实际得分0.25分。

C18文物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按要求每年巡查不少于4次,每个文物保护单位每年至少巡查1次,实际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巡查工作,2020年全市平均巡查次数16次。故C18指标得满分0.5分。

C19博物馆业发展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2020年博物馆业发展补助共安排开展4类29项(个)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陈列布展补助、博物馆功能提升等工作,通过实地勘察及各县区上报资料统计,实际共完成21项,尚有8个项目未完成,完成率72.41%。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分,实际得分1.45分。

C110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2020年度计划开展旅游厕所、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三类项目,其中:计划新建、改建旅游厕所53座,实际已完成47座,未完成6座,完成率88.68%;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仅完成停车场建设工作;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仅完成停车场、游客步道和1个观景亭的建设工作。两个项目其余工程均未完成。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分,实际得分1分。

C111重点旅游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2020重点旅游项目主要是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项目和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即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2020年仅完成可研、规划编制及评审、E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工程建设尚未开始;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开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十四五”规划编制等5个具体项目,除阳宗海国家旅游度假区宣传营销项目中的《阳宗海诗韵》(暂名)诗集的设计、出版印刷未完成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3分,实际得分1.5分。

C112旅游人员培训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全市在册10931名导游线上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完成旅游企业部门经理及从业人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五类人群的综合素质培训。旅游人员培训完成率100%。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C113旅游宣传促销完成情况

2020年完成全媒体营销、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2020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会员日活动等旅游宣传工作,但2020年市级下达的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项目(云南民族村560万元、石林景区370万元),因资金于2020年11月下达,云南民族村、石林景区计划于2021年年内完成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分,实际得分0分。

C114文旅消费券工作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2020昆明文旅消费券项目,共兑付涉旅企业资金2,830.53万元,项目完成率100%。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C115留观酒店安置留观人员工作完成情况

所补助的留观酒店,共接待湖北籍旅客4575人,接待入境到昆外籍人员3438人,接待返昆复工湖北籍人员900人,共计8913人,圆满完成政府安排的接待湖北籍旅客、入境到昆外籍人员、接待返昆复工湖北籍人员的工作,完成率100%。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2分,实际得分2分。

C116大型活动完成情况

2020年我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举办了昆明环滇池高原自行车邀请赛、上合昆明国际马拉松赛和昆明网球公开赛3项体育赛事,完成了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下达工作目标。根据该指标完成情况,满分1分,实际得分1分。

C2部门效果

C21重大文旅项目投资完成率

计划2020年实施重大文旅项目不低于70个,全年完成投资力争超过150亿元。实际全年实施重大文旅项目75个,全年完成投资预计超过150亿元。故C21指标得满分2分。

C22旅游业总收入复苏率

2020年,新冠疫情对文化旅游业的影响持续存在。针对突发事件,力争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恢复到2019年同期水平的65%以上。实际恢复率为69.53%。故C22指标得满分2分。

C23争取中央资金完成率

根据目督办下达的2020年市文旅局目标任务分解,全年争取中央资金3亿元。实际争取中央资金9878万元,完成33%。故C23指标得分0.7分。

C24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完成率

2020年完成涉旅企业及人员证照核查专项行动、“不合理低价游”整治专项行动、涉旅购物店整治专项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复核和检查;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暗访等一系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完成文化市场非法盗版出版物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率100% C23指标得分1分。

C25相关人员满意度

单位向内部职工、社会公众、服务单位三类人群共发放调查问卷90份,其中:内部职工30份、社会公众30份、服务单位30份,收回90份。根据服务对象占总分的50%,社会群众占总分的40%,部门内部职工占总分的10%的权重进行计算,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统计分析,

相关人员对市文旅局整体工作满意度得分91.29分。根据评分标准,则C25指标得分1.8分。

C26政府部门考核完成率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2020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市委办〔2021〕17号),单位考核得分92.07分,为目标完成单位。根据评分标准,则C25指标得分2.76分。

C3部门可持续发展

C31队伍建设情况

为了保证人员素质符合单位业务管理需要,各部门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组织人员按时参加上级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但未提交培训记录和培训效果调研报告。故C31指标扣权重分10%,指标得分为1.8分。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

单位预决算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行业动态、旅游业相关政策等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经检查,2020年度已按要求公开信息,各处室、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故C32指标得分为2分。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

单位各业务处室按应承担的职责开展相应工作,基本达到数据库管理,全局工作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能按业务工作需要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但单位未建立内部沟通、激励竞争等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故C33指标扣权重分30%,指标得分为1.4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发放消费券作为有效手段,促进文旅业收入复苏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餐饮、旅游、体育等行业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为尽快推动经济复苏,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昆明市政府采取“政府为居民消费买单”的方式,2020年昆明市仅旅游消费券发放总额达4500万元。通过发放消费券,带动群众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2020年旅游业总收入恢复到2019年的69.53%,高于全国30.6个百分点。

(二)多措并举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按照“十三五”规划发展总目标,昆明市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发展要求,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多措并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一是引入派拉蒙、融创等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和品牌落户昆明,建成了一批超大型冰雪海洋旅游综合体和大型城市旅游综合体二是打造春城文化节等30余个活动品牌,配合开展非遗展示系列表演活动,促进游客增进对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了解;三是增设夜间餐饮购物场所,配合公交、地铁运营时间以及公交线路调整,形成夜游景区、夜间商业街等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延伸消费新时段,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项目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

未严格按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项目资金。昆明聂耳交响乐团使用公益性演出经费支付音乐季演出指挥劳务费10.75万元;呈贡区使用巡查经费1.83万元购买消防器材;昆明西山华亭寺收到西山区文旅局拨入项目资金4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使用218.37万元,应结余181.63万元,但2020年12月31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仅为54.05万元,专项资金已作他用。

(二)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

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8,987.42万元,使用7,667.13万元,结余1,320.29万元,资金使用率为85.31%;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际到位资金6,709.27万元,使用3,678.89万元,结余3,030.38万元,资金使用率54.83%;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际到位20,445.82万元,使用资金16,509.86万元,结余3,935.96万元,资金使用率80.75%;大型活动专项资金实际到位1,577.62万元,使用资金1,084.12万元,结余493.50万元,资金使用率68.72%。

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未实施、未完成或者项目开展受疫情影响造成资金结余,本次重点评价的文化、文物、旅游和大型活动四个项目资金结余中均存在该类情况(详细情况见上述四个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二是县级财政滞留项目资金延期下达,导致项目单位未能在评价期间使用资金造成结余,如禄劝县结余的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38.72万元。

(三)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即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2020年仅完成可研、规划编制、评审及相关施工、服务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工程建设尚未开始;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计划完成旅游步行道3.65公里、景观平台3座及停车场1.31万平方米,但实际只完成了停车场的建设;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计划完成旅游步行道2.05公里、景观平台2座、景观亭2座、旅游厕所1座、景区停车场3810平方米及景观长廊、紧急救援设施、供电供水管线、垃圾处理设施等,但实际只完成了停车场、旅游步道和一个观景亭的建设工作;文物保护和利用类项目2020年计划实施5类59个,实际共完成18个,除去由于省政府对第八批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尚未进行公示而未能完成的13个项目外,仍有28个项目未完成,项目完成率仅为47.46%,同时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如:讲武堂负责实施的云南陆军讲武堂防雷工程、中共云南地下党建党旧址展览提升改造工程,五华区负责实施的翠湖片区博物馆群落建设项目、大德寺双塔环境整治工程,东川区负责实施的汤丹赵家祠堂方案编制及修缮工程,寻甸县负责实施的柯渡纪念馆展览标语维护项目,正处于方案编制阶段,项目尚未正式开始实施。

(四)个别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

2020年昆明网球公开赛运营单位为云南橙子网球运动发展有限公司,但承办方与运营单位未签订委托办赛协议,各部门将政府补助办赛资金拨入运营单位使用,赛事完成后,运营单位根据各部门要求上报该部门资金使用情况,未对项目整体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对项目补助资金是否存在结余、使用是否合规未能得到充分反映。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但实物资产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情况,资产管理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单位虽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固定资产真实完整性开展检查并进行二维码管理,但截至评价日尚无结果。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够规范

通过评价组对局机关及下属9家单位的实地检查,本年度会计基础工作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但个别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情况仍还存在。主要是记账凭证附件不齐全、不规范,如:局本级、市文化馆、市旅游监察支队银行托收电话费、电费、水费未取得发票;市文化馆扶贫慰问品发放无扶贫对象领取记录和签名;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购职工福利,发票后未附具体购买商品明细清单。

(七)财务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

评价小组根据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会计凭证检查,发现以下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①昆明市聂耳墓文物管理所扩大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一是将职工食堂购液化气6,910.00元列入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二是单位购买的值班用品,按7个职工平均发放物品,视同发放职工福利。②昆明市文化馆业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个别接待费陪餐人数不符合昆明市公务接待相关管理规定;③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超范围报销费用,单位报销春节值班费用、旅游市场“一周一整治”专项检查费用时,包含了市指挥中心、市治安支队等工作人员,如:4-17#、8-30#、9-5#凭证。2020年9-15#凭证报销火车站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餐费时出差地点为呈贡至昆明,属于昆明5城区范围,根据《昆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不能报销。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资金合规性及进度的监管问效机制

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联合加强对项目单位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通过资料上报和现场实地抽查等方式完成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监管,对当年申报资金较大的重点项目重点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违规使用情况。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建议在与财政部门联合下文中明确拨付至项目单位的截至时间,保证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项目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

建议市文旅局针对多方投入资金的项目进行集中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项目完成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或专项审计,掌握项目总体资金投入使用和项目实施的总体情况和效果。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建议严格按照既定的管理制度开展实物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做好报废资产的处置,保证固定资产管理账实相符。

(四)加强财务管理,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建议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制度管理,杜绝各种违规、超范围支出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全面提高财务工作质量。

20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