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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21/12/01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旅局”)对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自评,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市文旅局委托辅助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明确了文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文化体制改革做出了安排,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提出了要求,五中全会对“十三五”文化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85)中明确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整合利用,进一步释放文化机构的服务功能,实现文化资源服务价值最大化;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的规模、影响、效益逐年增加;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

2.2020年度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市文旅局根据规划总体目标,紧密结合年初申报的预算绩效目标,通过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功能;通过文艺精品创作不断丰富发展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通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均标准的逐年提高,为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文化惠民演出及大型巡演、文艺比赛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对国家新政策、新气象起到宣传作用;通过保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彰显昆明的历史文化魅力;通过文化市场的持续治理,打造绿色健康的市场环境。截至2020年3月31日,项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与国家抽检,完成安宁市、宜良县等3个县级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经初评,14个县(市)区文化馆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完成情况。持续推进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2020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由人均17元提标至人均20,年均增长17.65%。

3)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建设。完成了全市2个市级中心馆、28个县级总馆、139个乡镇(街道)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分馆建设,共打造村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点537个,文化馆服务点1676个,构建起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市级区域中心馆—县级总馆—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4)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建成全省首个、西部领先的覆盖14个县区文化馆、139个乡镇(街道)文化站的昆明市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建成市文化馆、图书馆6个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5)文艺精品创作。结合今年的疫情及围绕“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题,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创作了专题话剧《干沟子村的故事》、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完创作完成交响乐《战疫》、交响组曲《昆明,展开你的翅膀》;昆明市文化馆创作脱贫攻坚主题系列小品《幸福来敲门》、《爱的承诺》等9个重点艺术作品

6)文化惠民演出及系列文化活动。持续组织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惠民演出1715,惠及人数达140万人;参加第十三届云南省青年演员比赛,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11名青年演员在舞蹈类、音乐类、戏剧类的比赛中,荣获2个音乐类一等奖、2个音乐类三等奖,2个舞蹈类二等奖。组织开展东川区红土地二坪子村、李子沟村及铜都社区5场扶贫帮困公益巡演;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创新开展“线上音乐会”21期。继续提升打造“春城文化节”系列群众文化活动,2020年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4380场次,惠及群众300余万人。

7)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补助。为持续改善疫情对文化消费造成的负面影响,促进文化消费复苏,仅中央补助资金发放文化消费券达16.8334万人次。

8)文化市场治理整顿。2020年除了持续开展常规性巡检外,针对群众举报文化市场非法、盗版书籍进行了大力度治理整顿,案件结案率达到预定目标。

9)文化队伍培训及学习交流。组织举办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暨2020年文化队伍培训班,共计110余人参加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赴上海市嘉定区学习和交流示范区创建与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各级公共文化骨干80余人(次)参加了省厅的4期线上培训。

10)非遗项目传承保护。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对国家级非遗项目—滇剧和7个省级非遗项目进行保护传承。完成认定公布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新增市级非遗项目41项,组织开展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举办“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系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非遗进校园10期,戏曲进校园10期,开展未成年人与传承人互动宣传推广活动10期,举办“跟着大师学非遗”体验活动5期。

11)非遗传承人补助。完成国家、省级和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1072人。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20年度,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8,987.42万元,按预算级次划分,纳入市级预算3,311.86万元,财政对下转移支付5,675.56万元。按资金来源划分,中央资金3,646万元,省级资金635.80万元,市级资金4,705.6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8,987.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资金单位包括市文旅局机关(含昆明剧院、春城剧院及云南省天文博物馆的项目资金)、市文化馆、市图书馆、聂耳交响乐团、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市文化体制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共5家市级单位和五华、盘龙等14个县(市、区)和经开、度假区及阳宗海3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2)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各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7,667.13万元,结余资金1,320.29万元,资金使用率85.31%。其中:中央资金结余931.51万元,省级资金结余109.46万元,市级资金结余279.32万元。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文化活动无法开展。各单位及县(区)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市文旅局局机关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资金结余96万元,结余原因是项目未实施。

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市级预算资金结余0.88万元,为项目经费结余。

昆明市文化馆:中央资金结余40万元,其中:受疫情影响,滇剧展示馆工程延期,布展工作延至2021年进行,“2020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结余15万元;“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项目资金结余在市文旅局,未下达到市文化馆;市级预算资金“参加云南省第四届群众文化‘彩云奖’和2020年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参赛经费”结余7.27万元。

昆明市图书馆中央免开补助资金结余0.16万元,为设备采购结余。

西山区结余资金15万元,其中:中央免开补助资金结余5.11万元,市级免开补助资金结余3.89万元,原因是文化馆线下培训改为线上培训;中央文化人才选派补助资金结余2万元,原因是已使用区文旅局公用经费开支;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补助经费结余4万元,原因是使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开展了文化消费券发放工作。

呈贡区结余资金13.60万元,其中:中央免开补助资金结余10.60万元,市级免开补助资金结余3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共文化活动未按计划全面开展。

安宁市结余省级文化馆提升改造资金11.94万元,原因是安宁市文化馆2021年1月才完成新馆搬迁,功能提升尚在进行中,造成资金暂时结余。

度假区:结余中央资金6万元,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补助经费。原因是机构调整,该项工作未开展。

宜良县结余资金58.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结余16.24万元,原因2020年疫情影响文化活动较往年开展少;省级资金结余12.53万元,原因配套资金到账时间较晚,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未全面验收,工程尾款未支付完毕;市级资金结余29.50万元,原因是资金下达至宜良县文旅局时间为2021年1月,该笔资金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开展县级文化品牌活动使用。

晋宁区:结余资金62.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结余36.12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活动、文化人才培训开展减少,中央免开资金结余15.41万元,2020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结余10万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结余6.79万元,餐饮惠民促销活动尚未结束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补助经费暂时结余3.92万元;省级资金结余15万元,原因是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10月份资金才下达到项目单位,拟在2021年开展活动使用;市级资金结余11.54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文化活动减少,市级免开资金结余4.40万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资金结余5.14万元,另2万元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是因为资金于2021年3月才下达到位,尚未使用。

富民县:结余中央资金10.16万元,原因是疫情影响,文化活动开展减少,中央免开补助资金结余6.68万元,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结余3.48万元。

东川区结余资金112.80万元,其中:受疫情影响,项目跨年开展,造成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资金结余44万元,市级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资金结余66.80万元,市级非遗保护项目已开展,但专项经费2万元截至3月31日区财政尚未下拨到项目单位。  

寻甸县:结余资金247.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结余239.16万元,市级资金结余8.12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文化活动减少,以及文化站点提升改造工程开工较晚,尚未全面验收,工程款未支付完毕等原因造成结余。

禄劝县结余资金638.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结余421.97万元,包括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395.97万元、2020年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6万元;省级资金结余70万元,是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资金结余146.30万元,是2019年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资金138万元,2020年示范区创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专项资金6.30万元及2020年非遗保护专项经费2万元。原因是县财政于2021年3月19日下达项目单位授权支付额度,资金尚未开始使用。

4.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昆明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事前审核,按照绩效预算编审体系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评价。对于局本级项目资金,及时按资金支付进度下达项目资金到局机关及下属市级项目单位;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则由市级财政部门直接下达县区财政局,各县区财政部门将资金下达到基层项目单位。乡镇(街道)的项目资金在乡镇(街道)财政所统一管理使用。各级财政部门下拨资金的同时,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必须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绩效评价。

市文旅局开展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工作对口的业务处室负责设定年度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目标体系,确定年度总目标及具体目标,组织编报项目资金预算报局财务处,对申报项目的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认定和复核。

县(市)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本县(市)区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计划和绩效目标完成项目。

2)项目管理情况

市文旅局公共文化服务处、艺术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作为项目的对口业务处室,按照《昆明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计划进度实现绩效目标;财务部门按照《中央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的管理办法》、《云南省文化文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考核下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市财政局、市文旅局按照市政府批复,联合对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下达资金文件和项目绩效目标。业务处室根据县区定期上报的业务报表和不定期实地抽查,跟踪掌握项目绩效指标的实现情况,对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责令整改。

项目执行单位必须具备主体合格、信用良好、经营正常、核算健全规范等基础条件,负责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资料,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专项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3)资金拨付流程

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拨付方式为:局本级资金以及对下转移支付到局下属市级单位的资金全部纳入市文旅局年度预算,按预算下达使用,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县(市、区)及3个旅游开发(度假)区的项目资金,全部由市财政部门对下转移支付。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大力促进文化事业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居民人均标准持续提升;繁荣文化艺术创作,持续推进惠民演出及品牌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管理能力得到提高;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

2.年度目标

1)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达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扩建2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全面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

2)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居民人均标准达到20元。

3)按时足额下达免开补助资金,保证全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4)文艺精品打造。推出1部思想性、艺术性较高的文艺作品,提升修改1部文艺作品。

5)文艺演出及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青年演员比赛;音乐会演出20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6场;文化惠民演出场次累计不低于1700场。

6)结合需要开展文化队伍人员培训及歌舞剧院、乐团年度专业培训。

7)继续做好非遗重点项目保护传承和国家、省级、市级传承人补助工作。

8)加强市场监管,保证文化市场环境规范有序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项目产出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市文旅局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文旅局组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首先召集各业务处室,认真传达绩效自评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各业务处室对接项目所在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下发评价通知。要求项目涉及单位和各县(市)区文旅局按照绩效评价资料清单认真准备,按时提供。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对2020年开展绩效自评相关文件的学习,各业务处室基于日常对项目的了解、项目资料的收阅,结合年初预算绩效申报指标,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初稿,经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讨论通过后,同意按方案开展自评工作。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指标评价、数据采集、现场勘查和受益群众满意度调查。 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而得出评价意见。整个评价框架构成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和实地勘察等工作的支持。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由评价小组依据指标体系设计了项目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表(包括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调查问卷及实地勘察记录。基础数据信息采集表由资金直接使用单位填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评价小组对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汇总分析;调查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针对社会受益公众。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数据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单位填报的数据与相关资料有差异的,评价小组将做进一步调查核实。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思路,通过研读相关文件,收集数据资料、实地勘察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资料填报、数据采集2021315日之前,各乡镇(街道)文化站点负责汇总填报完成项目信息采集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一并整理成电子文档,上报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县(市)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所辖区域内各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填报信息采集表并撰写县(市)区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将县(市)区级管理信息采集表、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及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一并整理成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2021年3月20日前上报市文旅局。

2)实地勘察根据前期了解情况,评价小组对市文旅局下属市级单位采取100%现场检查,同时对我市分布在一、二、三板块的项目单位根据三年评价全覆盖及重点县区“回头看”的原则,抽取西山区、晋宁区、呈贡区、阳宗海度假区、石林县、东川区、寻甸县实施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县区配套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今年重点检查街道(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新建、改建和提升工程建设规范性和完成情况。同时,针对疫情影响基层文化活动,转换方式开展线上活动的情况与实勘地基层文化站点负责人进行访谈。

3)电话访谈主要针对各县(区)上报资料中不清晰、不准确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了解,对差异较大的数据信息发回乡镇(街道)重新填报。

4.撰写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绩效评价小组结合数据收集、实勘情况、电话访谈等因素进行评价、打分情况,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讨论。

2)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小组根据业务处室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初稿进行修改,并向市财政局提交最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次评价过程中,项目资金到位金额来源为预算管理系统、支付指令,数据准确性较高,但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除实勘抽查的县区外,主要根据项目单位填报数据和工作总结统计,尤其涉及资金使用单位为乡镇(街道)文化站点的,受人员素质的制约,填报的信息采集表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汇总分析及现场勘查,对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8.70分,绩效评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1

1 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分汇总表指标

指标

项目决策类

项目管理类

项目绩效类

合计

权重

10%

30%

60%

100%

得分

10.00

25.20

53.50

88.70

得分率

100%

84%

89.17%

88.70%

2.主要绩效

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圆满完成,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与国家创建办抽检。完成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和数字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数字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专项资金由2019年人均17元增至人均20元,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全面完成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任务,保证“十三五”期间乡镇(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标。保证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正常开展,继续提升打造“春城文化节”、“世界读书日”、“春秋十讲”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立足基层,大力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演出和文艺创作,结合抗疫工作宣传需要,积极开展抗疫作品创作。持续推进非遗重点项目的认定、保护、传承、宣讲活动和代表传承人的申报、补助工作,促进我市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品牌的源远流长。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类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昆明市文化旅游发展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程序是否充分、规范。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2

2 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1

匹配

1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1

匹配

1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1

适应

1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

1

基本充分

1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1

规范

1

 

5


5

A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围绕《昆明市“十三五”文化、广电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精神,通过完善“五个体系”,实施“八大工程”,不断完善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监管考核“四大机制”,推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实施符合部门的中长期规划。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 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根据《昆明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昆明市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市文旅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昆明市文化事业发展建设的要求,负责制定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市文旅局的部门职责包括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规划、指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化,广电、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申报、建设和管理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工作。本项目紧紧围绕该项职责开展,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围绕“十三五”规划,市文旅局根据昆明市公共文化建设发展情况,在前期多次调研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策项目立项 ,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在年初立项时,市文旅局已向市政府、市财政局进行了申报,并取得了昆财教〔20203号的预算批复。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3

3 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1

相关

   1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1

完整

   1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1

匹配

  1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1

细化分解

   1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1

匹配

  1

 

5


  5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市文旅局编制预算时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和年度工作任务的分解下达。本项目确定的绩效目标均围绕文化事业发展目标制定。市文旅局业务处室的项目申报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2020年的年度目标围绕8,987.42万元的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项目资金纳入市文旅局年初预算3,311.8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的上级资金5,675.56万元,目标与预算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文旅局公共文化处、艺术处、非遗处已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文化惠民演出及文化活动、文化场馆免费开放运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分项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制定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指标,指标细化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指标基本明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细化分解的指标与目标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项目管理类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1个三级指标构成,对部分指标细化分解为18个四级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6.20分,得分率87.33%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预算执行,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4

4 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

1

合理

1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

1

规范

1

B13.预算执行率




 B131.预算执行率

2

84.21%

1.70

B14.资金到位及时性




 B141.资金到位及时性

2

存在不及时

0

B15.资金到位率




 B151.资金到位率

2

100%

2

 

8


5.7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在预算编制方面,市文旅局结合项目资金预期开展的工作内容,按照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编制预算,预算编制完整、准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在预算调整时,市文旅局向市政府、市财政局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复同意。预算调整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1.预算执行率:根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等资料,项目预算资金8,497.42万元,实际支出7,667.13万元,经计算分析,本项目预算执行率为85.31%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70分。

B14.资金下达及时性

B141.资金下达及时性:项目资金在下达过程中,禄劝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38.72万元滞留在县财政,直至2021年3月19日才下达项目单位。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B15.资金到位率

B151.资金到位率:项目应到位资金8,987.42万元,实际到位8,987.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5

5 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

1

一致

1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

1

合规

1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2

健全

1.5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1

完整

1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1

有效

0

 

6


4.5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的使用与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的用途一致,做到了专款专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的使用与《云南省文化文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相符。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市文旅局根据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制定完善了《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目前使用的与单位财务管理相适应的制度包括《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岗位职责制度》、《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及中央、省、市下达制定的与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相关的管理制度。目前在非遗专项资金的管理上尚未制定对应的管理制度,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管理需要逐步完善。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按市文旅局的资金使用程序拨付,转移支付资金由市文旅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下级财政,各项目单位申请审批后使用。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项目组查阅了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有效执行,但存在昆明聂耳交响乐团未严格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使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市文旅局及县区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监管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是否规范。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6 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2

健全

1.5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2

健全

2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

基本得到执行

3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3

基本得到执行

3

 B323.合同执行情况

2

有效执行

2

 B324.项目台账管理规范性

2

基本规范

1.5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1

完整

1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1

有效

1

 

16


15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管理制度主要遵循《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制订了《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对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考核以及资金下拨做了明确规定,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针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工作,未制定相应的项目管理制度。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市文旅局对项目实施的监管主要措施是要求县区文旅局及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实施的台账记录、定期报送报表、现场抽查以及年终考核等方式。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以及根据年终项目考核结果,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各县区文旅局对乡镇(街道)的项目实施进行了监管,措施基本到位。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执行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对实地勘察单位项目台账的检查,市图书馆、石林县、晋宁区、阳宗海度假区项目台账资料基本齐全、记录较为规范,寻甸县所属乡镇、呈贡区个别街道的项目台账与上述县(区)相比,在资料整理及时性和记录规范性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均通过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政府直接委托,采购方式均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购流程及报批手续均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类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7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23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53.50分,得分比例89.17%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实际完成率、质量合格率、成本控制率和资金使用率4个方面,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7 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C11.实际完成率




C111.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

8

100%

8

C112.文化人才培训

1

100%

1

C113.文艺精品创作

2

100%

2

C114.文艺比赛活动

1

100%

1

C115.文化惠民演出

2

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5

1.8

C116.文化消费券完成情况

2

度假区未实施

1

C117.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

2

100%

2

C118.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完成率

2

100%

2

C119.非遗传承人补助完成率

1

100%

1

C120.文化市场案件结案量

1

100%

1

C12.质量合格率




C12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人均资金保障达标率

3

100%

3

C122.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时间

2

100%

2

C123.三馆一站免开运行

3

正常达标

3

C124..文化站点建设验收合格率

3

100%

3

C13.成本控制率

3

100%

3

C14.资金使用率

4

2020年项目资金使用率为85.31%

3.4

小 计

40


38.2

C11.实际完成率

C111. 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设施建设:预算目标为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达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扩建2个图书馆、2个文化馆,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2020年度实际完成14个县(市)区文化馆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完成3个市、县级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完成3个数字特色资源库建设;完成10个县级总馆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分馆、行政村(社区)服务点建设。

该项指标满分为8分,根据评分标准得8分。

C112. 文化人才培训:结合需要开展文化队伍人员培训及国家剧院、乐团年度专业人员培训。实际组织4类文化队伍培训、交流学习,国家剧院、乐团年度专业人员培训已完成。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113.文艺精品创作: 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创作了专题话剧《干沟子村的故事》、昆明聂耳交响乐团创作完成交响乐《战疫》、交响组曲《昆明,展开你的翅膀》;昆明市文化馆创作脱贫攻坚主题系列小品《幸福来敲门》、《爱的承诺》等9个重点艺术作品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4. 文艺比赛活动: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三届青年演员比赛

并获得奖项。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1分。

C115. 文化惠民演出:预算目标为音乐会演出20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6场;文化惠民演出场次累计不低于1700场。实际完成线上音乐会演出21场次;民族交响乐创作和巡演5场;文化惠民演出场次累计完成1715场,但巡演未完成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8分。

C116. 文化消费券完成情况:全市申报文化消费试点补助的县(市、区),除了度假区外,均完成目标。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117. 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认定及代表传承人申报工作:已按年度目标完成。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8. 重点非遗项目保护完成率:完成滇剧、“龙泉探梅”、撒尼刺绣等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工作,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9. 非遗传承人补助完成率:按时完成国家、省级、市级传承人补助。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120. 文化市场案件结案量:2020年已按预算申报目标完成文化市场案件结案不低于72件,并根据群众举报针对性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清查整顿。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C12. 质量合格率

C121.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资金保障达标率:2020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资金人均保障20元,县(区)应配套资金已足额配套到位。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2.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时间:符合国家三馆一站的免开时间,全年开放不低于365天。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3.三馆一站免开运行质量:图书馆、农家书屋藏数量均比上一年增加,馆内环境卫生保持较好,无投诉。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4.基层文化站点建设验收合格率:3个县级馆、11个乡镇(街道)文化站、112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初验合格率100%

C13. 成本控制率

C13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根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资料,2020年各项目实际支出成本均控制在预算内,未超预算。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4. 资金使用效率

C141. 根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资料,2020年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率为85.31%

该项指标满分为4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4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群众满意度三部分内容,主要反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实施是否对社会、可持续影响方面起到推动作用。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8 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业绩值

实际得分

C21.社会效益




 C211.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2

效果较好

1.5

 C212.提高全民文化素质

2

取得一定效果

1.5

 C213.传承民间文化,增强文化交流

2

需要进一步增强

1.5

C214.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1.5

有作用

1

C22.可持续影响




 C221.促进基层公共文化环境持续发展

2

有促进

1.5

 C222.弘扬中华文化和地方文化精品

2

有一定作用

1.5

C223.促进公共文化环境持续健康发展

2

发挥作用

1.5

C23.群众满意度

6.5

满意度93.09%

5.3

20


15.3

C21.社会效益

C211.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文化活动的开展不但丰富群众生活,尤其在今年疫情持续存在影响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线上文化活动,宣传抗疫事迹、先进人物,传播社会正能量。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和工作效果得1.8分。

C212. 提高全民文化素质: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文化活动作为大众参与度较高的公共活动,积极健康开展各类型的文化活动,能够促进全民文化素质逐步提高。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和项目效果得1.5分。

C213. 传承民间文化,保护民间文化艺术瑰宝: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通过非遗活动的保护、传承和代表传承人的认定扶持,能不断发现民间文化艺术作品,对保护传承民间文化艺术起到积极作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和项目效果得1.5分。

C214. 打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通过查阅部门统计台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通过有针对性治理和长期巡查相结合,不断消除文化市场中不健康现象的存在,努力打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

该项指标满分为1.5分,根据评分标准和项目效果得1分。

C22. 可持续影响

C221. 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三馆一站免开服务、各种文化活动、惠民演出都是文化体系服务效能的体现,群众将长期受益于此。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C222.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保障和人才培养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这两项工作的完成,对持续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具有决定性作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C223. 促进公共文化环境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健康、积极的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文化活动,享受到更为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对公共文化环境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5分。

C23.群众满意度

评价小组向公共文化受益群众发放无记名调查问卷112份,满意度为89.64%。该项指标满分为6.5分,根据评分标准得5.3分。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 项目资金预算及分配情况

  围绕“十三五”规划及目督办下达2020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公共文化专项资金项目及非遗专项资金项目根据年初预算绩效指标申报预算资金,对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评审后,财政部门下达项目预算资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按一、二、三板块承担比例落实县(区)配套资金。

根据第四批公共文化示范区达标建设的目标,在资金的分配上,充分体现了向经济不发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县(区)倾斜的方针;基层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的使用上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组织开展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的80%”的要求。

 2020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中,第四批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基层文化活动支出及“三馆一站”免开运行投入资金居前。

(二)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不断规范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市文旅局制定了《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转发了《中央对地方公共图书馆 美术馆 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从项目管理需要出发,规定了管理使用的原则、资金分配倾斜重点、使用范围以及专项资金的考核监督等。对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按市财政部门预算支付考核进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2.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评价小组对昆明市图书馆等5家市级单位以及西山区、晋宁区、寻甸县等共8个县(区)的实地勘察,市级单位2020年度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基本达到《政府会计制度》的核算要求,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基本符合市文旅局制定及下发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但检查发现昆明聂耳交响乐团未严格区分使用演出经费的情况,存在将“音乐季”演出费用10.75万元列入“公益性演出经费”的情况。

根据各县(区)填报的项目资金使用资料,未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情况,且县区承担的基础公共文化服务配套资金基本已按要求的比例配套到位,其中安宁市超额完成配套比例。资金使用方向符合“用于乡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组织开展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资金不得低于专项资金的80%”的原则,但存在禄劝县财政滞留中央、省级、市级公共文化专项资金638.27万元未及时下达项目单位的情况(2021年3月19日才下达)。

(三)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项目管理方面,主要依据《昆明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12〕85号)、《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文社〔2013〕25号)以及《关于印发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运行机制建设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文广体发〔2015〕13号)执行。为考核项目管理效果,昆文广体发〔2015〕13号文配套下发了《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办法》,规定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考核的原则、方式、内容、程序及指标体系要求等内容,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指导。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0年,市文旅局按照项目预算绩效考核办法,首先对年度项目开展了事前预算绩效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通过检查电子台账、现场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同时,组织考核工作组,采取法定数据采集认定、第三方测评结果运用、过程管理情况评价、痕迹资料查验等方式,对各县(区)2020年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认定,考核结果作为拨付2020年度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资金30%的依据。

(四)资金使用效果

1.社会效益

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中,陆续推出了一大批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逐步建成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完善、服务活动内容丰富、服务供给均等、服务保障措施得力的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先进地区,达到了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惠及全民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和效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社会意义。

2.可持续影响

物质生活丰富了,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追求就不断提高。而精神文化素质的提高就是一个民族精神风貌的直观显现。因此,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为基点,以春节系列文化活动、全民阅读推广系列活动以及“春秋十讲”等系列活动为品牌、以文旅融合为创新的方式,将推动我市新一轮公共文化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将持续受益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带来的惠民成果。

3.群众满意度

评价小组围绕公共文化服务的设施、环境等硬件条件和服务态度、活动内容、便利性等软件条件开展无记名调查,结果显示受益群众对上述调查情况的满意度为89.64%,认为一般的占10.18%。相对于文化场馆的综合服务质量、服务内容和享受服务便利性而言,群众对文化场馆的设施环境、以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方面满意度偏低;对市级非遗传承人补助标准提升至3000元/人后,今年对非遗传承人的补助的满意度较去年有所提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阳宗风景区扎实推进完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

今年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是我市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此项工作的开展中,阳宗海风景区文旅局通过四个步骤扎实推进,取得较好的效果。一是做到前期调研充分扎实。对全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确保辖区每个村(社区)都调研到位,每个建设点情况都熟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统筹实施,整合多方资金。经报请党工委、管委会会议研究,申请区级财政配套达标建设资金431.70万元,申请市级文化站(室)提升改造资金62.55万元,并整合组织、财政、民政、体育等部门公共设施项目,争取各级项目资金用于开展达标建设工作。三是不仅仅按照昆明市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实施,而是结合实际,对全区3个镇(街道)文化站、39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改扩建,在100%全覆盖的基础上进行“一村一策”提档升级。四是建设过程中坚持汇报督导结合,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完工后实施100%全覆盖面联合验收。项目完成后,阳宗海风景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整体一次性得到提升,全区群众享受到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截至2020年3月31日, 2020年度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结余1,320.29万元,资金使用率85.31%。造成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持续影响,导致原计划开展的群众集中性的文化活动无法开展,或者是现场活动改为线下活动,造成资金结余。二是禄劝县县级财政直至2021年3月19日才下达项目资金638.27万元到项目单位,造成项目单位在评价年度内无法使用资金造成结余。

2.度假区因机构调整导致项目资金闲置

评价发现,2020年下达度假区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补助资金6万元。由于机构改革,原度假区旅游局的该项职能归并到文旅投资促进局,但该笔资金下达后在原单位和新单位都未使用,造成闲置。

3.线上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及内容需要进一步发掘

为持续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市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采取了临时闭馆措施,但在家中的居民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与热情更为突出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国有剧院相继开发了线上文化活动和演出,应对较为及时。但部分县(区)未能开发适宜当地实际情况的线上文化活动方式,只能被动延后开展。正是在新冠疫情这样的突发大范围事件面前,我市文化服务的应对措施、手段和方式才显现出单一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开发,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的多方位发展。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强化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向财政部门建议,对下转移支付的项目资金在下达时应对下一级财政部门规定下达到项目单位的时间。通过更为严格的措施,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项目顺利实施。

2.主管单位及时掌握下属县(区)机构职能调整,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3.积极利用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资源,在突发事件中发现契机,开发公共文化服务更多的方式和功能,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形式、多方位开花的局面。

4.建议昆明聂耳交响乐团严格控制好演出经费使用,做到按项目申报预算,按预算使用资金,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202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