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60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旅发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昆明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市文旅局委托辅助完成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昆政发〔2017〕8号)中指出:随着国家对“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部署的推进,在“十三五”期间,强化“全季、全域、全时”旅游发展优势,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内在驱动,以生态和文化为主脉、按照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品质化、旅游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旅游产业重点布局,聚焦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自驾自助游等特色突破,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端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发展。
通过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把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成为产业实力强、带动作用广、质效水平优的现代服务业。昆明建成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2.2020年度项目实施情况
2020年度旅发资金项目根据《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围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组织实施:
(1)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①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2020年度计划安排新建、改建旅游厕所53座,计划安排资金1,480万元,其中央补30万元,省补350万元,市补1,1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8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末已完成47座、未完成6座,其中: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补助修建的1座已完工。省级补助非贫困县13座已完工12座、未完工1座;市级补助修建的39座已完工34座、未完工5座。旅游厕所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1 2020年各县(市)区旅游厕所完工情况表 | |||
资金来源 | 计划完成数(座) | 已完成数(座) | 未完成数(座) |
中央 | 1 | 1 | 0 |
省级 | 13 | 12 | 1 |
市级 | 39 | 34 | 5 |
合计 | 53 | 47 | 6 |
②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项目
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2,000万元,用于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景区各补助1,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末,东川区红土地景区完成停车场建设工作;乌蒙巅峰运动公园完成停车场、游步道和1个观景亭的建设工作。其余工程均未完成。
(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①旅游培训方面
2020年完成全市在册10931名导游线上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完成
导游岗前及考前人员、导游中高级及领队人员、初级导游人员、旅游企业部门经理及从业人员(培训1000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1000人)共五类人群的综合素质培训。通过开展各类旅游专题培训,提升了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综合素质。
②旅游公共服务站点、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的运营维护
通过运营维护工作,保障旅游公共服务站点、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转正常有序,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建立完善“1+18+x”游客购物退货机制,全市共设立1个昆明市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18个县区级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在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昆明老街、五大汽车客运站等旅游聚集区设立咨询点共计100个,全面完善游客购物退货工作机制。2020年已受理退货申请2442起,退款金额达1599万元。
③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涉旅企业及人员证照核查、“不合理低价游”整治、涉旅购物店整治等“十大专项行动”,对全市659家旅行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顿,共清理旅行社391家,并建立昆明旅游“红黑榜”制度向社会公布,发布红黑榜25期,共250家旅行社列入红榜,326家旅行社及65名导游及从业人员列入黑榜,1362名导游人员纳入重点监管。昆明旅游市场整体呈现市场秩序好转、环境改善、旅游产品品质提升、投诉率大幅下降、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的发展势态。二是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复核工作,规范A级旅游景区管理和运营。邀请第三方对A级旅游景区和A级旅游厕所每月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报告,提升全市A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品质。三是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会同卫健等部门,对A级景区、旅游汽车公司、“留观”酒店多次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等专项检查;加大对旅行社、导游人员和旅游团队的监管力度;强化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加大旅游行政案件查处力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办案,强化案件查处,打击违法行为;推进信息化监管工作,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旅游投诉。
④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一是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59080家。其中:餐饮企业33121家、旅行社298家、旅游汽车公司38家、租赁车公司344家、住宿经营户8200家、旅游景区94家,实现6大业态100%“应评尽评”全覆盖。通过持续开展诚信评价和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量得到提升。二是做好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扎实推进城市风险信息评估采集工作,积极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积极推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强疫情防控,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在履行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共同维护好全市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大环境,确保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做好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完成32家三星级以下星级酒店复核工作;完成2020年昆明市星级复核检查工作汇报会暨星级复核结果评审会相关会务工作。
⑤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基本工作支出
2020年完成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昆明市旅游市场调度指挥中心业务专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舆情监测平台运维;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开展涉法工作等。
(3)旅游开发建设
①“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
全面提升“一机游”工作。一是完成新增景区上线工作。完成安宁市温泉小镇、安宁市光崀大村、安宁市海湾村自然营地、西山区自耕庄园、官渡区新亚洲体育城等景区开通“一机游”账号工作。二是协助腾讯公司和腾云公司完成昆明市一线文旅工作人员实际办公情况,摸清一线工作人员监管涉旅企业、涉旅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难点、痛点,推动涉旅监管能力优化提升等调研工作。三是全面优化昆明“一机游”平台上线资源和新增景区上线工作。完成1个市级、18个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的城市名片,37个景区数据质量提升。完成26个A级景区名片,22个智慧景区,12个智慧停车场,127路慢直播,104座智慧厕所建设工作,68家旅游景区最大和最佳承载量的核定工作。重点抓好慢直播、扫脸入园、景区解说、智慧厕所、诚信评价和投诉体系优化提升工作,进一步完善4A、3A级景区重点景点扫码识景任务。四是完成“一机游”2020年的硬件建设。包括云南旅游车辆监管系统流量卡运行采购,“一机游”数字旅游平台新增系统开发,“一机游”技术支持服务。
②“云游品质”认证旅游线路工作
“云游品质”认证旅游线路是昆明市建设旅游质量强市、推进旅游质量品牌建设推出的产品系列品牌。根据《昆明市旅行社“云游品质”旅游线路评定的管理办法》,线路产品须包含“吃住行游”的旅游包价产品,并且无不合理低价经营行为,产品全程无购物、无自费项目。最终,从近40家旅行社申报的77条线路产品中,评定出7条线路产品成为首批“云游品质”线路。
③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项目
2020年市级下达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该项目2020年支出34.40万元,结余965.60万元。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规委会评审,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游客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以及E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
(4)旅游规划编制
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
按照市政府要求,委托北京巅峰智业旅游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昆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现已形成规划文稿并进行四次修改。
②旅游产业项目策划和方案编制专项经费
完成昆明市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提升实施方案、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的编制以及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包装设计。
(5)旅游宣传促销
①国内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2020年在“全域旅游、文旅结合、疫情防控”政策背景下,将“网络+新媒体”的营销、应用于城市形象品牌与文化、旅游产品结合,开展全媒体营销,对昆明的特色景区、历史文化、地方美食、旅游住宿等进行全方面宣传,稳定和拓展了国内旅游市场。具体开展了漫游昆明、昆明文化及网络营销,昆明城市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等。针对受疫情影响景区旅游收入和游客急剧下降的云南民族村和石林景区,补助企业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其中:云南民族村560万元、石林景区370万元。因资金于2020年11月下达,云南民族村和石林景区计划于2021年内完成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②国际间旅游宣传促销项目
组织昆明《都市时报》对昆明旅游市场和资源进行了深入宣传报道,对上海2020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昆明展区进行现场直播。开展2020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会员日活动,促进国际城间的旅游政策沟通、旅游线路共建、游客资源共享、旅游市场互惠、旅游信息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与市外办共同举办“住在昆明 春城庚子中秋夜—2020驻昆领事馆文化中秋文化联谊会”活动。举行“后疫情时代昆明入境旅游业的振兴与挑战研讨会”,做好我局生物多样性大会相关工作。
(6)旅游绩效奖励
省级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200万元,奖励黑龙潭公园和石林杏林大观园各100万元。项目的实施,推进了两个公园“一部手机游云南”智慧景区建设和提升。
①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根据昆明市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昆政发〔2017〕37号)要求, 2018-2020年,每年从市旅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中安排1,500万元,用于支持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符合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范围的旅游项目建设。
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500万元,安排用于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十四五”规划编制、旅游度假区标识系统建设、度假区核心区域汤池和草甸集镇提升改造、阳宗海大道-度假区西面连接线景观提升工程、阳宗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宣传营销五个项目。截止2020年末,除宣传营销项目中的《阳宗海诗韵》(暂名)诗集的设计、出版印刷未完成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2020年项目支出1,182.97万元,尚未支付的317.03万元,主要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项目单位将按合同规定到期支付。
②2020年昆明文旅消费券项目
2020 年五一小长假前夕,昆明市委、市政府拨款 1 亿元,对受疫情冲击最为严重的餐饮、旅游、体育等领域发放消费券,其中旅游消费券为4,500 万元,使用期限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31 日。消费券可以用于全市所有收费的A 级景区、星级饭店,以及昆明融创乐园、七彩云南古滇名城旅游康养度假区、花之城三个旅游景区的门票、住宿、文创产品等消费。市文旅局委托建设银行开展昆明文旅消费券的结算工作。经统计,项目共兑付涉旅企业资金2,830.53万元。项目的实施拉动了旅游及住宿业消费,促进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企业的复工复产及恢复发展。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云财教〔2020〕22号),2020年我市留观酒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补助资金1,198.50万元,分三批补助:第一批省级资金840万元,用于补助第一批安置湖北籍旅客的30家留观酒店;第二批市级资金58.50万元,用于补助安置湖北籍及境外人员的7家留观酒店;第三批市级资金300万元,用于补助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及安置滞留昆明疫区旅客的5家留观酒店。
经对空港新区等16个县(市)区的资料进行统计,项目共支出1,162.2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37.46万元、市级资金324.82万元;结余资金36.2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结余2.54万元、市级资金结余33.68万元。省级结余资金2.54万元,为度假区滇池大酒店补助资金;市级结余资金33.68万元,为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资金结余23.68万元,嵩明县2家留观酒店退出形成的结余10万元。所补助的留观酒店,共接待湖北籍旅客4575人,接待入境到昆外籍人员3438人,接待返昆复工湖北籍人员900人,共计8913人。在检查中存在部分项目台账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区因工作中人员调整,项目台账资料的移交、归档不及时。
为支持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财教〔2020〕127号),下达文旅企业2020年5月22日-8月20日期间补助资金5,671.41万元。项目涉及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文旅企业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578万元,补助8家企业;二是景区门票补助4,893.41万元,补助9家景区;三是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资金200万元,补助2家高A级旅游景区。
经对受补助企业的数据统计,项目实施情况:一是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支出527.66万元,结余50.34万元。结余原因为西山区文旅企业—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贷款提前归还,实际贴息金额减少50.34万元,现资金结余在西山区财政局。二是景区门票补助支出4,893.41万元。截止2020年8月20日,石林景区、九乡景区、世界园艺博览园景区等9家旅游景区免费接待团队游客91.8947万人次。三是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补支出200万元,其中:翠湖讲武堂景区奖补100万元用于翠湖讲武堂景区建设;石林杏林大观园景区奖补100万元用于景观提升、官网建设及广告宣传等。
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的实施让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享受了省级奖补政策,支持了文旅企业应对新冠疫情,推进文旅市场回暖复苏,推动文旅企业健康发展。
③疫情防控工作补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经费
为保障防疫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2020年市文旅局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经费42.49万元,其中:支付昆明市长春剧院有限公司、昆明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民族歌舞剧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疫情防控工作补助30.60万元;支付防疫工作组驻机场组工作人员食宿费8.81万元;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聘用旅游行业人员补助、疫情期间工作加班餐费3.08万元。
表2 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项目目标及完成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2020.12.31) |
一 | 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
1 | 旅游厕所 | 中央:寻甸新建旅游厕所1座;省补:晋宁等9个非贫困县区新建、改建旅游厕所13座;市补:寻甸等9个县区新建、改建旅游厕所39座 | 中央补完工1座;省补13座,完工12座、未完工1座;市补39座,完工34座、未完工5座 |
2 | 2020年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 | 完成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的旅游步行道、景观平台(景观亭)、旅游厕所、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 完成东川区红土地景区停车场建设;乌蒙巅峰运动公园停车场、游步道和1个观景亭的建设。其余均未完成。 |
二 | 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 ||
1 | 旅游业人员培训 | 计划开展:1.导游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2.对导游岗前及考前人员、导游中高级及领队人员、初级导游人员、旅游企业部门经理及从业人员(拟培训1000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拟培训1000人)共五类人群进行综合素质培训。 | 目标已完成。1.完成全市在册10931名导游开展线上培训;2.五类人群的综合素质培训均按计划完成。 |
2 | 旅游公共服务站点、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运营维护 | 计划对昆明旅游大数据研究中心、旅游公共服务站点进行运营维护。 | 目标已完成。 |
3 |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 计划开展:旅游行业质量提升系列活动;昆明市A级旅游景区和A级旅游厕所第三方监督机制服务;游客购物退货监理红心管理运行服务;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暗访等。 | 目标已完成。 |
4 | 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 计划开展:2019年、2020年昆明市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服务采购项目;旅游民宿和精品酒店行业品牌打造工作;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5 | 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部门基本工作支出 | 计划开展:旅游指挥中心综合监管指挥系统配套设施建设;昆明市旅游市场调度指挥中心业务专项;人民网《领导留言板》舆情监测平台运维;国家文化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申报; | 目标已完成。 |
三 | 旅游开发建设 | ||
1 | “一部手机游云南”项目 | 计划完成“一机游”旅游车辆监管系统流量卡运行采购,“一机游”数字旅游平台新增系统开发,“一机游”技术支持服务三项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2 | 昆明旅行社”云游品质“认证旅游线路工作专项经费 | 计划完成“云游品质”认证旅游线路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3 | 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 | 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 | 未完成。已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规委会评审,项目可研及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E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及监理的招标及合同签订。 |
四 | 旅游规划编制 | ||
1 | “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 | 完成昆明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 | 目标已完成。 |
2 | 旅游产业项目策划和方案编制专项经费 | 完成昆明市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提升实施方案、 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的编制以及 昆明市夜游旅游项目策划包装设计。 | 目标已完成。 |
五 | 旅游宣传促销 | ||
1 | 国内宣传促销 | 计划开展:1.全媒体营销;漫游昆明、昆明文化及网络营销;昆明城市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项目;2.下达2020年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云南民族村560万元;石林景区370万元。 | 1目标已完成,对昆明的特色景区、历史文化、地方美食、旅游住宿等进行全面宣传,稳定和拓展了国内旅游市场。2目标未完成。因资金于2020年11月下达,两个景区计划于2021年内完成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
2 | 国外宣传促销 | 计划开展:2020年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合作交流项目,更子年春城中秋夜活动,交2020年亚太旅游协会会费的工作。 | 目标已完成。已按计划开展,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旅游品牌形象。 |
六 | 旅游绩效奖励 | ||
1 | 省级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 2019年智慧旅游景区奖励黑龙潭公园100万元、石林杏林大观园100万元。 | 目标已完成。推进了黑龙潭公园、石林杏林大观园的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
七 |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 | ||
1 | 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安排开展五个项目,具体为:1.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十四五”规划专项资金50万元;2.全域旅游标识系统建设150万元;3.度假区核心区域汤池和草甸集镇提升改造900万元;4.阳宗海大道-度假区西面连接线景观提升工程300万元;5.宣传营销专项100万元。 | 五个项目基本完成,但5.阳宗海国家旅游度假区宣传营销项目中的《阳宗海诗韵》(暂名)诗集的设计、出版印刷未完成。 |
2 | 消费券专项资金 | 委托建设银行结算昆明文旅旅消费券的工作。 | 目标已完成。 |
八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 ||
1 | 留观酒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 | 分为三次补助:1.省级资金840万元,补助30家酒店;2.市级资金58.5万元,补助7家酒店;3.市级资金300万元,补助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空港新区5家酒店。 | 目标已完成。 |
2 | 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 | 分为三个项目:1.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578万元,补助8家企业;2.景区门票补助4893.41万元,补助9家景区;3.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200万元,补助2家高A级旅游景区。 | 目标已完成。 |
3 | 疫情防控工作补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经费 | 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支付防疫工作组驻机场组工作人员食宿费;支付疫情防控工作聘用旅游行业人员补助、疫情期间工作加班餐费。 | 目标已完成。 |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共安排项目资金20,445.82万元(中央资金2,030万元、省级资金7,061.41万元、市级资金11,354.41万元),其中: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480万元(均为对下转移支付);旅游产业基础工作2,199.38万元(均为市本级预算安排);旅游开发建设1,708.88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708.8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000万元);旅游规划编制81万元(均为市本级预算安排);旅游宣传促销1,533.19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603.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930万元);旅游绩效奖励200万元(均为对下转移支付);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4,330.53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2,830.5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5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6,912.84万元(市本级预算安排42.9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6,869.91万元)。
(2)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年末,项目共使用资金16,509.86万元,结余3,935.96万元,资金使用率80.75%。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表3项目资金情况表
项目类别 | 预算资金(万元) | 使用资金(万元) | 结余资金(万元)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小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小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小计 | |
1.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2,030.00 | 350.00 | 1,100.00 | 3,480.00 | 783.68 | 297.00 | 910.00 | 1,990.68 | 1,246.32 | 53.00 | 190.00 | 1,489.32 |
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 2,199.38 | 2,199.38 | 2,043.47 | 2,043.47 | - | - | 155.91 | 155.91 | ||||
3.旅游开发建设 | 1,708.88 | 1,708.88 | 743.28 | 743.28 | - | - | 965.60 | 965.60 | ||||
4.旅游规划编制 | 81.00 | 81.00 | 81.00 | 81.00 | - | - | - | - | ||||
5.旅游宣传促销 | 1,533.19 | 1,533.19 | 612.09 | 612.09 | - | - | 921.10 | 921.10 | ||||
6.旅游绩效奖励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 - | - | - | ||||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 | 4,330.53 | 4,330.53 | 4,013.50 | 4,013.50 | - | - | 317.03 | 317.03 | ||||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 6,511.41 | 401.43 | 6,912.84 | 6,458.53 | 367.31 | 6,825.84 | - | 52.88 | 34.12 | 87.00 | ||
2,030.00 | 7,061.41 | 11,354.41 | 20,445.82 | 783.68 | 6,955.53 | 8,770.65 | 16,509.86 | 1,246.32 | 105.88 | 2,583.76 | 3,935.96 |
经检查,2020年度市旅发专项资金结余3,935.96万元,其中:157.45万元为局本级及市旅游监察支队项目经费结余,年末市财政已收回;3,778.51万元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结余,分别结存在县区财政局及各项目单位。项目结余资金具体情况见下表4:
表4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预算结余(万元) | 结余原因 |
合计 | 3,935.96 | ||
一 | 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1,489.32 | |
1 | 旅游厕所(2020年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53.00 | 旅游厕所当年未完工、未验收,形成的项目结余。待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需要支付的款项。 |
2 | 旅游厕所(市级旅游厕所建设补助资金) | 190.00 | |
3 | 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项目 | 1,246.32 | 两个项目当年未完成,形成的项目结余。 |
二 | 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 155.91 | |
1 | 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 120.24 | 局本级、市旅游监察支队项目经费结余,年末市财政已收回。 |
2 | 旅游行业管理工作 | 0.30 | 局本级专项经费结余,年末市财政已收回。 |
3 | 文化和旅游部门管理部门基本工作支出 | 35.37 | 局本级专项经费结余,年末市财政已收回。 |
三 | 旅游开发建设 | 965.60 | |
3 | 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即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 965.60 | 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当年未完成,形成的项目结余。 |
五 | 旅游宣传促销 | 921.10 | |
1 | 国内宣传促销 | 921.10 | 1.补助云南民族村、石林景区旅游宣传营销当年未完成,结余920万元;2.局本级国内宣传促销项目结余1.1万元,年末市财政已收回。 |
七 |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 | 317.03 | |
1 | 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317.03 | 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所涉及的子项目,待项目审计报告出具、质量保质期满,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 |
八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 | 87.00 | |
1 | 留观酒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 | 36.22 | 1.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结余23.68万元,资金结余在区财政局;2.度假区留观酒店-滇池大酒店补助资金结余2.54万元,该酒店下一步将购买防疫物资支出;3.嵩明县2家留观酒店退出,结余10万元,目前在办理新的2家留观酒店调整付款手续。 |
2 | 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 | 50.34 | 西山区云南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3笔贷款提前还款,导致申请金额与实际发生数有差异,实际贴息金额减少50.34万元。资金结余在西山区财政局。 |
3 | 疫情防控工作补助、防疫工作人员补助经费 | 0.44 | 局本级专项经费结余,年末市财政已收回。 |
4.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旅发资金预算,跟踪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旅发资金预算进行审核,按照绩效预算编审体系有关要求对项目申报绩效监督,及时下达拨付旅发资金;对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文旅局负责设定年度旅游发展绩效目标体系,确定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报旅发资金预算,年度决算;负责旅游发展项目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对旅发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认定和复核。政策法规处、市场处、行业管理处等项目业务处室,会同昆明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项目单位,遵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
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项目建设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规划完成建设。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根据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相关要求,成立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文旅防控组,全面负责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2)项目管理情况
在项目日常检查监督管理中:①市文旅局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全市旅游发展项目建设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按时、按质、按规划完成建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②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对旅发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文旅局和市财政部门。③项目执行单位必须具有完备合格的主体资格、良好的信用状况及经营状况,会计核算健全规范;负责按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及相关资料,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和配套资金,执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单独核算,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文旅防控组,根据昆明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的“5个1”要求,与辖区卫健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酒店工作专班,24小时驻点工作,对留观酒店进行管理,妥善安置各类游客。市旅游监察支队于2020年6月23日对我市入昆人员集中观察酒店等涉疫场所进行电话回访抽查。重点回访各留观酒店是否严格按照“5个1”标准规范化管理,是否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并按要求做好登记,严格执行每日消毒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酒店下达整改要求,并要求各留观点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3)资金拨付流程
2020年度市旅发专项资金拨付方式分为市本级预算安排和对下转移性支付两种,对下转移支付方式下,市财政局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项目单位和县区财政,县区财政收到专项资金后,根据资金文件下达的内容及金额,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依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旅游业发展目标:强化“全季、全域、全时”旅游发展优势,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内在驱动,以生态和文化为主脉、按照旅游产品特色化、旅游服务品质化、旅游管理精细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抓好旅游产业重点布局,聚焦休闲度假、健康养生、自驾自助游等特色突破,推动全市旅游产业高端化、国际化和特色化发展。
2.年度目标
(1)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监管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2)通过各类奖补机制,推进文旅市场回暖复苏,扶持住宿业、文旅企业复工,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大扶持和奖励星级旅游厕所的建设,奖励景区景点的创建和星级提升。对阳宗海旅游发展,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建设,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进行资金扶持。
(3)加强与各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全媒体营销。利用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等宣传形式进行“网络+新媒体”的营销。加强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建设,实现国际友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提升昆明旅游市场在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提高昆明旅游市场的知名度。
(4)大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恒大童世界、世博园改造升级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七彩云南古滇名城、南湾未来城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指导滇池旅游派拉蒙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5)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快“智慧旅游”建设。
(6)做好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2020年度市级旅发资金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项目产出情况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市文旅局下一年度编制预算、制定项目绩效目标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开展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市文旅局组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召集各业务处室认真传达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并要求各业务处室对接项目所在县(区)业务主管部门,下发项目信息采集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项目最终实施完成情况逐级采集信息、搜集材料,统计分析汇总后,于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2.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的设计
根据前期对2020年开展绩效自评相关文件的学习和各业务处室对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初稿,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就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讨论通过。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 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主要围绕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进而提出评价意见。整个评价框架构成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数据表、问卷调查和实地勘察的支持。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由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依据指标体系设计了基础数据表、调查问卷及实地勘察记录。基础数据表发放给项目单位协助填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数据进行核实确认、汇总分析。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数据复核过程中发现的项目单位填报的数据与相关资料有差异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将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确定的评价思路,通过研读相关文件,收集数据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法收集相关数据。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1)资料填报、数据采集:2021年3月20日之前,相关单位及县(市)区文旅局负责填报项目信息采集表,并与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一并整理成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2)实地勘察:根据前期了解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市级单位采取100%现场检查,同时对我市一、二、三板块的项目单位根据三年评价全覆盖及重点县区“回头看”的原则,抽取局机关、市旅游监察支队、空港新区、石林县、度假区、嵩明县、寻甸县、东川区、晋宁区、阳宗海、呈贡区、西山区实施现场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实地掌握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3)电话访谈:主要针对各县(区)上报资料中不清晰、不准确的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了解。
(4)资料分析整理:核实相关数据,分析、整理收集的全部资料,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进一步取证核实。
4.撰写评价报告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市文旅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结合数据收集、实勘情况、满意度调查等因素,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分析、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找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2)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评价小组根据业务处室反馈意见对绩效评价初稿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本次评价过程中预算安排和市级资金拨付及转移支付的数据来源为预算管理系统、支付指令,数据准确性较高,但项目单位实际使用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除实地抽查县(市)区外,主要根据项目单位填报数据和工作总结统计,统计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偏差。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运用由绩效自评工作小组设计并经业务处室讨论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4.02分,绩效评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和绩效分值详见表5。
表5 2020年市级旅游发展资金项目绩效指标评分汇总表 | ||||
指标 | 项目决策类 | 项目管理类 | 项目绩效类 | 合计 |
权重 | 10% | 30% | 60% | 100% |
得分 | 9.90 | 28.62 | 45.50 | 84.02 |
得分率 | 99.00% | 95.40% | 75.83% | 84.02% |
2.主要绩效
昆明自2017年成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不断完善、优化服务,在2020年12月,昆明市促进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工作获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的充分肯定,获评首批十五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之一。
2020年,昆明市接待游客1.36亿人次,恢复到2019年的73.17%,高于全国25.3个百分点,累计实现旅游收入1900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69.53%,高于全国30.6个百分点。通过对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租(包)车的自驾游客予以补助,对文旅新产品企业予以奖补等一系列激励措施,有力助推了全市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回暖。
我市近年来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建成了一批超大型冰雪海洋旅游综合体和大型城市旅游综合体;建成了一批实用、美观的旅游厕所,A级旅游厕所的覆盖率为100%。 在夜间经济发展方面,增设了夜间餐饮购物场所,调整公共交通运营时间以及公交线路。目前,昆明市已实现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4G全面覆盖,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推出“云展览”、“一部手机云品荟”等活动。推行旅游投诉5分钟响应、24小时办结,30天无理由退换货,建设行业诚信体系,持续实施“红黑榜”制度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全市文化旅游消费环境。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类
项目决策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和项目目标两方面内容,由5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10个四级指标。权重分为10分,实际得分9.9分,得分率99%。
(1)项目立项
主要考察项目实施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匹配性,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昆明市的相关规划要求,是否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及项目的前期调研、立项程序是否充分、规范。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6。
表6 项目立项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 |||
A111.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 | 1 | 匹配 | 1.00 |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 |||
A121.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 | 1 | 匹配 | 1.00 |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 | 1 | 适应 | 1.00 |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 |||
A131.前期调研情况 | 1 | 不够充分 | 0.90 |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 | 1 | 规范 | 1.00 |
小 计 | 5 | 4.90 |
A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适应性
A111. 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匹配性: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昆政发〔2017〕8号)的精神,在 “十三五”期间,强化“全季、全域、全时”旅游发展优势,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把旅游产业发展成为产业实力强、带动作用广、质效水平优、综合竞争力强的重要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旅游消费者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昆明建成全国旅游创新发展先行区、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文化交流中心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市文旅局主要负责旅游建设工作,本项目实施符合部门的中长期规划。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立项依据充分性
A121. 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匹配性:根据《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市文旅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发展文化和旅游业的要求,负责制定当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预算,报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计划统筹管理使用。项目立项与发展规划相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22.与部门职责适应性:市文旅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本项目主要是用旅游发展资金开展旅游建设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与部门主要职责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13.项目立项规范性
A131.前期调研情况:旅游发展专项的子项目进行了调研,但阳宗海风景名胜区1500万元扶持资金所涉及的5个项目存在前期调研不够充分,于2020年4月对1500万元扶持资金进行了资金分配调整。故本指标扣分0.1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9分。
A132.立项程序规范性:本项目在年初立项时,市文旅局已向市政府、市财政局进行了申报,并取得了预算批复。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项目目标
主要考察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完整且与预算相匹配,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是否与绩效目标相适应。各指标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7。
表7项目目标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A21.绩效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 |||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 | 1 | 相关 | 1.00 |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 | 1 | 完整 | 1.00 |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 | 1 | 匹配 | 1.00 |
A22.绩效指标设定的明确性 | |||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 | 1 | 细化分解 | 1.00 |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 | 1 | 匹配 | 1.00 |
小 计 | 5 | 5.00 |
A21.绩效目标合理性
A211.绩效目标相关性:市文旅局编制预算时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和年度工作计划。本项目确定的绩效目标均围绕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旅游宣传促销、旅游市场整治等展开。后因新冠肺炎疫情,年内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对涉旅企业、住宿业的扶持与补助等工作。各业务处室的项目申报与旅发资金的发展规划相适应。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2.绩效目标完整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能够反映预期的产出和效果,符合设定要求。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13.目标与预算的匹配性:本项目2020年的年度目标为完成年初申报的旅发资金具体项目的工作,目标与预算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绩效指标明确性
A221.指标细化分解情况: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市文旅局已将年度目标细化分解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指标,指标细化分解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各项指标明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A222.指标与目标的匹配性:根据绩效目标申报表,本项目细化分解的指标与目标匹配。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2.项目管理类
项目管理类指标包括投入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实施三方面内容,由10个三级指标构成,对部分指标细化分解为17个四级指标。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8.62分,得分率95.40%。
(1)投入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预算执行,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8。
表8 投入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 | 2 | 合理 | 2.00 |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 |||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 | 1 | 不够规范 | 0.70 |
B13.预算执行率 | |||
B131.预算执行率 | 2 | 80.75% | 1.72 |
B14.资金到位率 | |||
B141.资金到位率 | 2 | 100.00% | 2.00 |
小 计 | 7 | 6.42 |
B11.预算编制合理性
B111.预算编制合理性:在预算编制方面,市文旅局结合项目资金预期开展的工作内容,按照《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使用范围编制预算,预算编制完整、准确。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12.预算调整规范性
B121.预算调整规范性:预算调整不够规范,阳宗海风景名胜区1500万元扶持资金所涉及的5个项目,资金重新分配调整,有上报市文旅局的请示但未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故本指标扣分0.3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7分。
B13.预算执行率
B131.预算执行率:根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等资料,本项目调整后预算资金20,445.8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6,509.8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75%。故本指标扣分0.28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72分。
B14.资金到位率
B141.资金到位率:项目预算资金20,445.82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2)财务管理
主要考察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项目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有效,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完整,财务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9。
表9 财务管理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21.资金使用情况 | |||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 | 1 | 用途一致性 | 1.00 |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 | 1 | 使用合规 | 1.00 |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健全 | 2.00 |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 |||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 | 1 | 完整 | 1.00 |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有效 | 2.00 |
小 计 | 7 | 7.00 |
B21.资金使用情况
B211.资金用途一致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部分资金使用与预算批复、资金文件的用途相符。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12.资金使用合规性:通过查阅项目预算批复、资金文件、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本项目资金使用合规。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B2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市文旅局制定了一系列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包括《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制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需要完善的风险控制环节。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23.财务监控有效性
B231.资金拨付程序完整性:本项目的资金拨付程序为:a.市文旅局负责实施的子项目,由实施的处室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复核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支付资金;b.转移支付的子项目,负责监管、督导子项目的市文旅局业务处室配合市财政,按照资金文件,把资金下拨到县区财政局。县区文旅局及实施单位,填写付款申请书,经县区文旅局领导签字后,交县区财政局审批并拨付资金。通过查阅相关的申请审批材料,资金拨付各环节程序完整。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232.财务制度执行有效性:根据财务制度中的规定,评价小组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相关制度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3)项目实施
主要考察市文旅局机关、市旅游监察支队及县(市)区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监管措施是否健全,是否有效执行,政府采购是否规范。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0。
表10 项目实施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
B31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健全 | 2.00 |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 | 2 | 健全有效 | 2.00 |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 |||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2 | 部分有效执行 | 1.60 |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 | 3 | 监管有效 | 3.00 |
B323.合同执行情况 | 3 | 有效执行 | 3.00 |
B324.项目台账管理规范性 | 2 | 基本规范 | 1.60 |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 |||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 | 1 | 完整 | 1.00 |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 | 1 | 有效 | 1.00 |
小 计 | 16 | 15.20 |
B31.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B311. 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的访谈、现场调查,项目管理制度遵循《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对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督导做了明确规定,管理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12.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性:市文旅局对项目的管理方监管措施健全有效。如: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复核和检查专项;整治旅游市场 的“十大专项行动”等。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B3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有效性
B321.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相关记录规范,考核办法已得到有效应用。但存在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未严格执行《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中“项目业主单位要指定专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的次年2月底以前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情况”规定的情况。故本指标扣分0.4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6分。
B322.监管措施执行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监管措施有效执行于日常管理工作中,监管措施执行有效。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323.合同执行情况:通过梳理各子项目合同约定内容和实际实施情况,本项目各项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质量要求等内容均已有效执行。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B324.台账记录规范性:通过查阅项目台账,项目台账资料基本齐全、完整。但留观酒店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项目(以下简称“留观酒店项目”)台账管理有待加强,存在部分县区留观酒店项目台账未及时移交、归档,部分留观酒店项目资料不完整的情况。故本指标扣分0.4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6分。
B33.政府采购规范性
B331.采购方式合规性:本项目中涉及政府采购的,均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直接委托等,采购方式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B332.采购流程规范性:子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招标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购流程及报批手续均符合规定。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分。
3.项目绩效类
项目绩效类指标包括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两方面内容,由9个三级指标构成,共细化分解为28个四级指标。权重分60分,实际得分45.50分,得分75.83%。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类指标主要包括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合格率、成本控制率、资金使用效率5个方面,并细化分解为产出数量、产出时效和产出质量三部分内容。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1。
表11 项目产出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11.实际完成率 | |||
C11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率 | 2 | 88.68% | 1.20 |
C112.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项目的完成率 | 1 | 未完成 | 0 |
C113.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 | 1 | 基本完成 | 0.80 |
C114.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中央基建专项补助资金)的完成率 | 1 | 未完成 | 0 |
C115.旅游人员培训完成率 | 2 | 100% | 2 |
C116.旅游宣传促销的完成率 | 2 | 未完成 | 0 |
C117.发放文旅消费券工作完成率 | 2 | 100% | 2 |
C118.留观酒店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安置留观人员工作完成率 | 3 | 100% | 3 |
C119.旅游市场整治完成率 | 3 | 100% | 3 |
C12.完成及时率 | |||
C12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及时率 | 2 | 88.68% | 0 |
C122.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项目完成及时率 | 1 | 未完成 | 0 |
C123.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及时率 | 1 | 未完成 | 0 |
C124.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中央基建专项补助资金的完成及时率 | 1 | 未完成 | 0 |
C125.旅游人员培训完成及时率 | 2 | 100% | 2 |
C126.旅游宣传促销的完成及时率 | 2 | 未完成 | 0 |
C127.发放文旅消费券的完成及时率 | 2 | 100% | 2 |
C128.留观酒店收到留观酒店补助资金的完成及时率 | 3 | 100% | 3 |
C129.旅游市场整治完成及时率 | 3 | 100% | 3 |
C13.质量合格率 | |||
C131.质量合格率=验收合格数/项目总数 | 2 | 100% | 2 |
C14.成本控制率 | |||
C14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 2 | 控制在预算内 | 2 |
C15.资金使用率 | |||
C151.年度内项目资金使用率 | 2 | 80.75% | 0.30 |
小 计 | 40 | 26.30 |
C11.实际完成率
C11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率:2020年计划修建53座旅游厕所,实际已完工投入使用47座旅游厕所,完成率88.68%。故本指标扣0.8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1.2分。
C112.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项目的完成率: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项目(即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项目在2020年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规委会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游客中心环境影响评价表》编制, EPC总承包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标及合同签订,工程尚未开始。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13.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率:旅游发展扶持专项资金1500万元,开展五个项目。年末五个项目基本完成,但宣传营销项目中的《阳宗海诗韵》(暂名)诗集的设计、出版印刷未完成。故本指标扣0.2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8分。
C114.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中央基建专项补助资金)的完成率:东川区红土地景区、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建设项目2020年年末均未全部完成。2020年仅完成东川区红土地景区停车场建设;乌蒙巅峰运动公园的停车场、游步道和1个观景亭的建设。两个项目预计2021年整体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15.旅游人员培训完成率:2020年完成全市在册10931名导游线上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完成旅游企业部门经理及从业人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等五类人群的综合素质培训。旅游人员培训完成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6.旅游宣传促销的完成率:虽2020年完成全媒体营销、文旅品牌短视频生产及营销推广、2020昆明国际友城旅游联盟会员日活动等旅游宣传工作,但2020年市级下达的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项目(云南民族村560万元、石林景区370万元),因资金于2020年11月下达,云南民族村、石林景区计划于2021年年内完成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17.发放文旅消费券工作完成率:圆满完成2020年昆明文旅消费券项目,共兑付涉旅企业资金2,830.53万元。项目的实施拉动了旅游及住宿业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促进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游企业的复工复产及恢复发展。完成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18.留观酒店完成疫情防控期间安置留观人员工作完成率:符合补助的留观酒店圆满完成政府安排的接待湖北籍旅客、入境到昆外籍人员、接待返昆复工湖北籍人员的工作。完成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19.旅游市场整治完成率:2020年完成涉旅企业及人员证照核查行专项行动、“不合理低价游”整治专项行动、涉旅购物店整治专项行动等“十大专项行动”;A级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复核和检查;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暗访等一系列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完成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完成及时率
C121.旅游厕所建设完成及时率:截止2020年年末,旅游厕所未完工6座。因未及时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2.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资金补助项目完成及时率:2020年,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未及时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3. 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完成及时率:2020年阳宗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1个子项目未完成,其余4个子项目均已完成。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4.东川区红土地景区项目、乌蒙巅峰运动公园项目中央基建专项补助资金的完成及时率:两个项目因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招工有难度,导致工程进度滞后,未按计划2020年内完成项目。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1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5.旅游人员培训完成及时率:2020年已按计划完成各类旅游人员培训工作。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26.旅游宣传促销的完成及时率: 2020年市级下达的旅游宣传营销经费930万元,云南民族村、石林景区均未完成2020年旅游宣传营销工作;未起到疫情影响下,对全市旅游业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的作用。故本指标不得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分。
C127.发放文旅消费券的完成及时率:2020年昆明文旅消费券项目及时完成,释放了消费潜力,促进A 级景区、星级饭店等涉旅游企业的复工复产及恢复发展。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28.留观酒店收到补助资金的完成及时率:涉及留观酒店的空港新区等16个县(市)区,均及时把补助资金补助给酒店,推进了酒店疫情防控工作的下一步开展,体现了政府对酒店的复工复产及恢复发展的扶持。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29.旅游市场整治完成及时率:2020年按计划完成各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规范了旅游市场,促进了我市的旅游文化业转型升级。完成及时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13.质量合格率
C131.质量合格率:根据合同、验收报告、评审结果等资料,2020年所实施的子项目验收合格的已投入使用。质量合格率100%。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4.成本控制率
C141.各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根据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资料,2020年各项目实际支出成本均控制在预算内,未超预算。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15.资金使用率
C151.年度内项目资金使用率:2020年项目资金使用率为80.75%。根据年度内资金使用率达到100%得满分,每低于5%扣0.5分,低于80%不得分,故本指标扣1.7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0.3分。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类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满意度和可持续影响四部分内容,主要反映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是否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影响方面起到推动作用,以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等。各指标的业绩值和实际得分详见表12。
表12项目效益类指标评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业绩值 | 实际得分 |
C21.经济效益 | |||
C211.疫情防控期间对涉旅企业扶持与补助,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 3 |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涉旅企业的经济压力 | 2.80 |
C212.实现旅游收入有序增长 | 3 | 受疫情影响,对文旅企业予以奖补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促进相关行业加快恢复发展、为消费者争取了让利,但旅游收入较往年尚有差距。 | 2.60 |
C22.社会效益 | |||
C221.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 | 3 | 有提升 | 3.00 |
C222.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 | 3 | 得到改善 | 3.00 |
C223.促进涉旅企业复工复产复业 | 2 | 效果显著 | 2.00 |
C23.满意度 | |||
C231.社会公众满意度 | 3 | 满意度为91.63分 | 2.80 |
C24.可持续影响 | |||
C241.提高昆明旅游城市知名度 | 3 | 有促进 | 3.00 |
小 计 | 20 | 19.20 |
C21.经济效益
C211.疫情防控期间对涉旅企业扶持与补助,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 2020年通过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对减免门票的A景区补贴、对重点文旅企业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以奖代补、对石林景区、云南民族村旅游宣传营销补助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助推了涉旅企业的复工复业及旅游经济的复苏。但因疫情的影响,对涉旅企业扶持、补助仍需不断加强,帮助涉旅企业渡过难关。故本指标扣0.2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8分。
C212.实现旅游收入有序增长。 2020年昆明市接待游客1.36亿人次,恢复到2019年的73.17%,高于全国25.3个百分点,累计实现旅游收入1900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69.53%,高于全国30.6个百分点。但在我市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方面尚有提升空间,故本指标扣0.4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6分。
C21.社会效益
C221.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形象。 2020年疫情爆发后,我市文旅系统积极应对疫情管理、积极控制风险,及时化解危机,有效引导舆论,有效地维护昆明良好的旅游形象和社会环境;迅速展开全市文旅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区滞留昆明游客的安置。在日常工作中,我局从文旅激励政策推动、文旅消费场景营造、服务水平提升、文旅品牌打造四个角度,进一步擦亮昆明市“ 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的城市名片。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222.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环境。 2020年市文旅局通过实施“整治乱象、智慧旅游、提升品质”旅游革命“三部曲”,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旅游“红黑榜”等举措整治旅游市场;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与昆明智慧旅游的有机融合;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地改善了旅游大环境,助推了全市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回暖。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C223. 促进涉旅企业复工复产复业。 采取对减免门票的A景区补贴、对重点文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旅游绩效奖补等激励措施,促进了涉旅企业复工复业、经济复苏。
该项指标满分为2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分。
C23.满意度
C231.社会公众满意度。根据满意度调查问卷分析,满意度为91.63分。故本指标扣分0.2分。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2.8分。
C24.可持续影响
C241.提高昆明旅游城市知名度:2020年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智慧旅游、旅游业转型升级、对外交流合作、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等均得以有效开展,昆明旅游城市知名度提高显著。
该项指标满分为3分,根据评分标准得3分。
四、成本效益分析
(一) 项目资金预算及分配情况
2020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调整后预算数为20,445.82万元。其中:旅游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480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17.02%;旅游产业基础工作2,199.38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10.76%;旅游开发建设1,708.88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8.36%;旅游规划编制81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0.39%;旅游宣传促销1,533.19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7.50%;旅游绩效奖励200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0.98%;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有关项目4,330.53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21.1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6,912.84万元,占总预算资金的33.81%。
项目的预算分配,主要围绕《昆明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规划,同时按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逐步恢复文旅产业发展的要求组织开展。
评价小组根据实地勘察以及信息采集取得的资金使用数据统计,2020年度项目资金支出中,位于资金使用量前三的项目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项目以及旅游产业基础工作。
(二)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昆明市政府于2014年7月8日颁布了《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了旅发资金使用范围和形式以及旅发资金的核算与监督检查等。对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按市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2.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市级单位以及空港新区、石林县等共10个县(市)区的实地勘察,被检查单位能按照专项资金的核算要求,对旅发资金进行规范核算。经检查,未发现违反《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支出范围的情况,但存在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昆明市旅游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了旅发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明确了旅发资金项目的管理机构及监督检查等职责。
2.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查阅资料,业务处室根据项目实施申报流程,对项目开展进行指导与监督。因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项目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完成情况未达到原计划要求。
(四)资金使用效果
1.经济效益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涉旅企业复工复产复业、旅游经济复苏。2020年昆明市接待游客1.36亿人次,恢复到2019年的73.17%,高于全国25.3个百分点,累计实现旅游收入1900亿元,恢复到2019年的69.53%,高于全国30.6个百分点。
2.社会效益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体现了应对疫情管理、积极控制风险,及时化解危机,有效引导舆论,有效地维护昆明良好的旅游形象;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有效地改善了旅游大环境,助推了全市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回暖;进一步擦亮昆明市“ 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的城市名片。
3.可持续影响
2020年12月昆明市成功入选首批十五个“ 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之一。下一步将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云南特色、昆明味道”的文化和旅游消费亮点;推行“一脸通”工程,实现“刷脸就行”消费模式;引导培育夜间文旅消费,将夜赏、夜游、夜宴、夜娱、夜购、夜宿“六夜”系列产品融入本地闲适的生活和文化体验场景;加强对昆明文旅消费新产品、文旅消费新线路、文旅消费惠民新政策等的宣传,并精心制作城市文化和旅游形象系列宣传片,扩大昆明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新形象。从这一点分析,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开展对我市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回暖具有持续性影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有力助推全市文旅消费市场快速回暖。
采取对减免门票的A景区补贴、对重点文旅企业贷款贴息补助、旅游绩效奖补等激励措施,促进了涉旅企业复工复业,经济复苏效果显著。
2.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力推重大旅游项目,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建成了一批超大型冰雪海洋旅游综合体和大型城市旅游综合体;牵头推进派拉蒙影视主题乐园、华强方特等项目前期工作,出台了派拉蒙项目产业扶持政策,起草市级平台公司参与重大文旅项目建设贷款贴息奖补支持政策;推进一批新开工项目,年内实现世博园提升改造、滇池南湾未来城、轿子山景区提升改造等项目开工建设;推进夜游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年内累计包装推出近10个夜间游乐项目,一系列举措有效提升了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转移支付涉及的项目因未按计划实施完成,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
东川区红土地景区和乌蒙巅峰运动公园两个项目预算2,000万元,实际支出753.68万元,结余1,246.32万元;石林长湖国际营地建设项目预算1,000万元,实际支出34.40万元,结余956.60万元;云南民族村和石林景区旅游宣传营销补助预算93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结余920万元。上述项目因年度内未完成,未达到付款要求,形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不能较好地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示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2.留观酒店补助项目中存在个别留观酒店的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台账资料管理欠缺的问题。
经对留观酒店补助项目的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随机对空港区昆明云水星际大酒店、度假区滇池大酒店实地检查,留观酒店补助项目中存在个别酒店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项目台账资料管理欠缺的问题。如:昆明云水星际大酒店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所发生的酒店房屋租金、布草费用、电费等支出均为收据,非正规发票;酒店方提供的会计资料,不能正确反映酒店2020年项目补助资金139.90万元的收支情况。空港区文体旅局因人员工作调动调整,项目台账资料未及时办理移交、归档手续,导致空港区上报项目资料不及时。
3.2020年文旅消费券的推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2020年4月29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昆明市消费券专项资金的通知》文件中,预下达市文旅局旅游消费券4,500万元,最终本项目实际发生2,830.53万元,占预下达资金的62.90%。因疫情原因和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未面向对全省或我省周边低风险地区潜在游客宣传、推广;文旅消费券的领取、使用均需要通过手机端进行,部分年龄段人群不会进行手机端操作等原因,形成实际发生数占预下达资金的占比不高,未能较好地起到挖掘潜在游客文化娱乐旅游消费支出的作用。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对涉及资金投入较大,建设内容较多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细化方案,保证申报项目顺利实施,避免财政资金的闲置,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示范、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2.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防控项目的管理。做好文化旅游公众场所的扫描、测量体温;做好留观酒店 “5个1”规范管理;利用在线预约,合理分配客流,有效控制景区瞬时流量;用移动大数据和腾讯大数据,及时监测各景区实时流量,防止景区出现超控制流量情况;帮助我市文旅企业复工复业,推动文旅企业经济复苏发展;加快推出康养旅游产品,增加旅游产品复合度,力争成为疫情结束后成为国内首选的康养旅游目的地。
3.建议昆明市新一轮文旅消费券,引入县区配套资金、加大企业让利,并适当扩大到全省或全国低风险地区潜在游客;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挖掘游客消费潜力,让游客获得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需求。积极争取上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减免门票补助、重点文旅企业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重点景区旅游宣传营销等补助资金,发挥我市重点旅游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文旅企业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
4.建议西山区的新增贷款财政贴息补助项目结余50.34万元,空港新区疫情防控工作结余23.68万元,按财政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六、其他关注的事项
2019年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资金用途为台创园园区建设、园区企业可研补助等。 2019年被石林县财政局和石林县文旅局整合,分别用于台创园园区建设、石林景区建设各500万元。台创园园区建设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石板哨村至石林台创园江河路止点道路工程180万元;乃古石林核心展示区与台创园生态农业发展区连接路改扩建工程320万元。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涉及2个项目,分别是:石林岔口至生态园道路改造项目200万元;石林景区指挥中心LED提升改造项目300万元。在对2019年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时,尚有结余资金700万元,且4个子项目均未完工。
在本次绩效评价时,对2019年石林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补助未完成项目进行了延伸检查。截止2020年末上述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按调整后资金分配比例全部支付。目前4个子项目的具体情况是:台创园2个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但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个项目,石林岔口至生态园道路改造项目,尚未完工,预计2021年内完工;石林景区指挥中心LED提升改造项目,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由于项目三维可视化系统不完善,智慧旅游短视频汇报短片未完成,致使该项目尚未初验。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