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民宗委: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发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资源,打造民族文化最新文旅项目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民族文化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力度。通过资源调查和申报公布,我市共有各级非遗项目684项,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621人,共有省级、市级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之乡)36个,其中,石林、寻甸、禄劝三个县有非遗项目81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82人,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文化之乡)20个;共有文物保护单位133项,其中,民族文化相关文物保护单位25项。此外,加强民族文物的抢救和维修,先后实施了塘子清真寺、丹桂清真寺、彝文安姓籍贯留源碑等一批民族文物宣传保护修缮工程,有效确保了民族文物的安全。通过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积极促进文旅融合。近年来,石林县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命名为“2018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石林“彝族摔跤”系列赛入选“2019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石林“撒尼刺绣”项目2018年被列入首批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特色文化,形成精品旅游项目。一是加大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2018—2020年共向石林、禄劝、寻甸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下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883万元,有效解决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的基础需求。二是强化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资金,重点向石林、禄劝、寻甸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倾斜。2018年来向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共发放了国家、省、市三级传承人补助资金99.9万元,扶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习展示活动。同时,争取中央、省级资金80万元对寻甸县苗族叙事长诗《红昭和饶觉席那》、石林县“彝族摔跤”、“彝族器乐”“彝族火草纺织技艺”等非遗项目进行扶持。三是加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2018年至今,各级财政共投入680.4万元,用于扶持石林县、寻甸县、禄劝县三个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文物修缮和博物馆建设。经过积极申报,2020年8月,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公布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的通知》,推出“滇西·丝路云裳之旅”、“滇中·云境探秘之旅”等旅游线路,我市官渡古镇、石林糯黑村等多个项目入选。
(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打造具有民族文化元素的文化旅游品牌。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挖掘民族民间歌舞乐资源,定期举办昆明市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选出优秀节目组织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全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发掘少数民族特色服饰资源,举办民族赛装活动,2019年云南省民族赛装文化节期间,我市举办了昆明民族时装周等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围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族民俗节庆等,通过组织举办中国(昆明)官渡全国非遗联展、“龙泉探梅非遗展”、“圆通樱潮非遗展”等活动,组织各民族项目和传承人参展,推动传统民俗、歌舞乐、手工技艺等非遗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此外,以推行昆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为依托,培育形成了彝族火把节、立秋节、密枝节,苗族花山节,回族开斋节、落灯节等民族特色群众文化活动品牌。2018年以来,共开展了群众文化活动3400余场。二是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和民族艺术作品创作,如石林创作的舞蹈《彝娃麻情》,禄劝县的彝族酒歌《彝家转转酒》、彝剧《扶贫春风》、曲艺类的彝族道腮《扶贫政策暖人心》;寻甸县的苗族舞蹈《蜡染飞歌》。创作少数民族特色文艺精品2部,如跨界融合舞蹈诗《足迹—春天的十二个瞬间》、交响套曲《彩云之南》,用艺术方式展示了我市独特的少数民族风情。
(三)扶持民族地区的旅游项目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通过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壮大产业,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将发展民族地区乡村旅游建设的重点放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脱贫攻坚内容方面,打造生态共赢、产业融合的旅游发展新模式。近三年来,石林县、寻甸县和禄劝县三个民族自治县共有旅游投资项目45个,完成投资56.14亿元。投入补助资金2230万元,建设旅游厕所84个。寻甸凤龙湾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林县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省级旅游强县;石林县杏林大观园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石林县石林街道、石林县板桥街道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名镇;石林台创园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林县彝族第一村、石林县糯黑村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禄劝县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县;禄劝县中屏镇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名镇;禄劝县火本村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名村。寻甸县七星镇成功创建为省级旅游扶贫示范乡(镇);寻甸县腊味村成功创建为旅游扶贫示范村。文旅项目的投资建设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对改善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也很好地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传播,带动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大对民族特色村寨、民族手工艺的传承与保护。坚持适度开发的原则,开展“一村一主题、一村一特色”的传统村落产业化建设,推动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产业发展协调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传统村落,采取村民集资共建、引入投资合作等方式,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自然生态观光、农耕文化体验、乡土文化展示、民族民间文化产品生产、民俗风情歌舞表演、民族文化竞技活动、特色饮食品尝等符合传统村落特点的产业项目,带动传统村落村民就业增收。二是助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与旅游发展结合。依托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体验旅游。发挥民族特色村和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基础设施硬件方面的优势,开辟民族民俗文化深度游和休闲游。结合当前“民宿”周末游和小长假游的契机,提升民族村寨的接待条件,提高居住和餐饮标准,开辟精品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参加民族文化特色游。三是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新途径。以保护展示历史文化内涵和城市发展文脉,凸显民族文化风情和多元文化特色为主题,加强文化旅游标杆和多样化载体建设,引导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国界优化整合,构筑昆明文化旅游地标,做活城市人文氛围与生活气质,加强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打造具有世界民族发展演进标本意义的国际文化展示窗口与交流中心。
感谢您对我市民族文化和旅游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段钟一 65379064)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