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国有剧院持续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市国有剧院持续发展的关心。这对我市国有剧院在传播先进文化中坚守阵地意识,对国有剧院提升自身能力和综合素养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我市国有剧院的健康、稳定发展工作,通过文化体制改革、提升国有剧院品牌、加强与国内各国有剧院相互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国有剧院争创品牌、提高管理水平和增强自身发展动力。
1.我局自收悉本提案后,针对您提出的“对国有剧院房屋及设施进行立项更新改造”的建议:结合昆明市国有剧院发展现状和实际,专门征求了昆明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昆明市发改委对昆明市春城剧院硬件改造更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抓紧开展,按照“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文化旅游发展要求进行筹划项目的建设内容;昆明市财政局:从政策制定层面、充分考虑剧院现状,将相关项目纳入文产资金申报范围;从支持国有剧院演出方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国有剧院开展公益性演出。并对出台相关政策设立文化演出专项补贴”的建议问题提出了财政的回复意见:受2020年疫情影响,市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为保障居民就业、基本民生、市场主体、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稳定、基层运转等方面资金需求,财政支出刚性缺口不断扩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市级财政在现在政策下已给予了国有剧院较大支持。
2.针对您提出的“出台相关政策设立文化演出专项补贴”的建议:根据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2014年6月出台的《昆明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以及《昆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人文交流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对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培育引进龙头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扶持方向。对开展重大文化产业交流、交易、会展、大赛等活动都有相应的资金扶持。所有的符合条件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经费都从市委宣传部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保障。
昆明市财政为促进国有剧院发展,根据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储备申报的工作要求,将积极配合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昆明剧院、长春剧院、春城剧院以及歌舞剧院减免房租项目作为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进行储备申报,如国债申报成功将对在疫情期间受到冲击的剧院给予大力的支持。同时将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继续做好国有剧团发展及文艺精品创作工作,鼓励和支持昆明剧院等市属国有文艺院团积极参与省市重点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资源,开展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及相关演出。
按照市委宣传部公布的年度文艺创作主题和题材,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进行申报,经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综合评定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符合条件的文艺作品,采取补助、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三种方式进行支持。
吕志委员:今后,我们积极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此项工作的推进工作。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恳请您继续关注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感谢您对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杜拉 0871-65360768,18388066583)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