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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昆明市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2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12/08

马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艺术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教育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昆明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工作的关心。我局自收悉本提案后,结合昆明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教育的现状和实际情况,通过与市委宣传部、民宗委、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单位和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措施。

目前:昆明市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关心下,按照省政府出台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昆明市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民宗委等部门积极整合少数民族文化艺术资源,各自发力、形成了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将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及元素带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让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以及来昆游客感受到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价值和魅力,自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文化自信。

结合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商标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昆明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仅2019年全市开展的知识产权执法行动中,查处了商标侵权案351件,罚没寺145.1万元,没收商标侵权商品11960件(套),受理专利侵权案件9件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设立了昆明音标受理窗口,为昆明少数民族艺术文化企业或个人提供了商标受理、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等配套服务,以此为驱动,形成商标品牌设计、注册代理、法律服务等服务链条。

同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通过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昆明原创论证保护中心等机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体系,完善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机制。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和意识到:利用专利权的相关规定来保护少数民族艺术文化产品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也的确存在一定的现实困难。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中有具体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同相关部门一道,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拓宽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途径,发挥产业知识产权导航作用,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把昆明市民族文化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好。

感谢您对昆明市文化和艺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杜拉  0871-65360768,18388066583)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