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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14501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12/08

李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世界美食之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舌尖上的云南”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79号),提出支持昆明市申报“世界美食之都”。我市也将其纳入了《昆明市现代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1月和3月,市商务局和我局共同上报了《关于对昆明市创建“世界美食之都”的相关情况报告》及《关于对昆明市申报“世界美食之都”可行性分析的报告》,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围绕“世界美食之都”的八个评审标准及“影响世界美食之都评选的其他因素”五个方面指标进行梳理分析,并对申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二、建议办理情况

结合工作职能,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深入挖掘非遗资源,将体现昆明传统饮食文化的项目纳入非遗保护体系。美食在非遗保护体系中划归在十大类别的“传统技艺”一类中,属子类“传统饮食”。目前昆明市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中,饮食类项目有省级9项(分别是:宜良烤鸭制作技艺、杨林肥酒制作技艺、吉庆祥云腿月饼制作技艺、宝洪茶制作技艺、拓东甜酱油酿造技艺、永香斋玫瑰大头菜制作技艺、寻甸牛干巴制作技艺、七甸卤腐制作技艺、建新园过桥米线烹制技艺),市级6项(分别是:官渡饵块、呈贡豌豆粉制作技艺、官渡粑粑制作技艺、晋宁卤鸭制作技艺、路南卤腐制作工艺、晋宁米线节)。在即将公布的第五批市级非遗名录中,我市还将新增“昆明回族菜肴烹饪技艺”、“端仕小锅烹饪技艺”、“官渡风味特色小吃制作技艺”、“路南乳饼制作技艺”等10项传统饮食类非遗项目。

二是推进传统饮食类非遗展示、传习馆(所)建设。《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收藏、展示、研究和传承等设施场所建设纳入本级公共文化发展专项规划。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建立街区型、庭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习馆(所)以及专题博物馆等,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目前,我市有饮食类非遗传习馆所包括官渡饵块传习馆、宜良宝洪茶传习馆、吉庆祥云腿月饼传习馆、七甸卤腐展示传习馆等,对展示、体验昆明传统饮食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积极打造展销平台,推动饮食类非遗项目“走出去”。积极推荐我市饮食类非遗项目参加全国非遗博览会、中国昆明(官渡)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展等展会活动,扩大传统工艺产品的知名度和交易规模。如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各非遗展会的现场都能见到体现传统美食的非遗项目,受到了市民游客的欢迎。

四是加强宣传,推动传统饮食与旅游相结合,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美食交流活动。经过积极申报,在2020年8月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的“云南省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名单中,我市“昆明过桥米线”、“官渡饵块”、“嵩明酸菜鱼”、“杨林肥酒”等被列入名单,将对提升我市传统饮食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起到推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围绕申报目标,按照现有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制定申报计划、编拟申报材料、补齐申报短板等相关工作,为正式申报做好准备。

二是结合工作职能,抓好《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继续加大饮食类非遗项目的申报力度。对全市饮食类非遗资源进行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定期将重要的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饮食文化保护体系,提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

三是注重“老字号”和“非遗”项目保护与发展并举、传承和创新兼顾,大力支持“老字号”和“非遗”项目的宣传推介活动,扶持建立一批体现昆明饮食文化的“非遗”和“老字号”传习馆等,提升和塑造餐饮文化内涵。

四是在坚持非遗保护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的前提下,对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饮食文化技艺、传统医药制作技艺等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以传统民俗节庆活动为平台,组织传统饮食项目进行展示宣传,支持非遗产品走进市场,支持运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美食活动热情,使更多群众感受到昆明餐饮美食魅力,积极参与到“世界美食之都”的创建工作中来。

感谢您对我市美食之都申报及非遗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段钟一;联系电话:65379064  13529400200)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30日